近日,央行發布《關於推進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銀髮〔2020〕327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為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央行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即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利率由發卡機構與持卡人自主協商確定)。
此外,《通知》指出,發卡機構應通過本機構官方網站等渠道充分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並及時更新,應在信用卡協議中以顯著方式提示信用卡透支利率和計結息方式,確保持卡人充分知悉並確認接受。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時應以明顯方式展示年化利率,不得僅展示日利率、日還款額等。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取消信用卡上下限區間管理,被認為是信用卡利率市場化再進一步。
據柒財經了解,2016年4月,央行發布《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萬分之五的基礎上下浮30%,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對此,彼時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暫時對信用卡利率設置上限和下限管理,待時機成熟再全面實施市場定價,該過渡辦法有利於發卡機構在過渡期內積累定價數據和經驗。
隨著金融領域利率市場化改革推進,信用卡利率市場化趨勢逐漸明晰。
2020年10月16日,央行發布的《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顯示,「商業銀行可與客戶自主協商確定存貸款利率」。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全國銀行發放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在用發卡數量共計7.66億張,環比增長1.29%;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10906.63億元,環比增長6.13%,佔信用卡應償信貸餘額的1.17%。
值得關注的是,2020年12月31日,央行新修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工作指引(2020 年修訂版)》,其中,自律機製成員新增「特殊成員」,即小貸公司、消金公司等從事放貸業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組織,以及為存貸款業務提供展示平臺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等機構。同時,央行召開的自律機制年度工作會議也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明示貸款年化利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