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從床上消失、監控中不見人影……「杭州女子失蹤案」立即在網上引起了「全民探案潮」,很快成為「公眾事件」。
經警方半個多月偵查終於水落石出:失蹤女丈夫許某某在她熟睡之時將將其殺害,分屍後分散拋棄於多地。
許某某的殘忍手段引發輿論憤怒。那麼,杭州女子來某某的丈夫到底為什麼要狠下毒手將恩愛十幾年的妻子「碎屍萬段」?她怎樣做才有可能避免「殺身之禍」呢?
震驚世人:杭州女子遭丈夫殺害並分屍
7月6日,杭州市公安局江幹區分局接群眾求助,稱三堡北苑小區女性居民來某某於7月5日凌晨失蹤。針對該起失蹤事件,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工作。
調查期間,警方調取了北苑小區及周邊近6000小時時長的視頻內容展開視頻分析與調查,並對小區內6幢樓房、1萬多平米地下車庫等公共隱秘部位展開地毯式排查。
專案組在對化糞池多次檢查的基礎上,結合視頻偵查、走訪排查和智慧警務大數據研判分析後,判斷事發樓道化糞池內可能存在涉及案件和被害人下落的相關證據,決定對化糞池進行徹底篩查。
7月22日下午,民警在近40度的高溫下,身著全封閉式隔離服,連續奮戰25小時,對抽取的38車糞水進行衝洗、篩查、取樣,發現有疑似人體組織,進行DNA比對後確認系來某某人的體組織,綜合判斷來某某可能遇害,並進一步確認許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身份。
據初步調查,來某某的丈夫許某某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凌晨在家中,許某某趁妻子熟睡之際,以枕頭蒙頭的方式將其殺害並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用絞肉機攪碎,通過抽水馬桶衝入化糞池。大塊來不及攪碎的身體組織和部分骨骼被他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至此,失蹤近20天後的杭州女子離奇失蹤事件終於有了結果。
令人髮指:此類「殺妻案」屢屢發生
在各類故意殺人案件中,行兇者將屠刀伸向本應是最親近的妻子,這無疑是最令人感到扼腕嘆息的慘劇。但是在現實之中,類似的案件卻幾乎是屢屢發生,這些殺妻案震驚全國、令人髮指:
11.5哈爾濱市殺妻案:1995年11月5日,哈爾濱平房區發生一起殺妻後欲看心臟顏色、將妻子開膛破肚的案件。50歲的孫國強為平房某建築公司架子工,生性殘忍暴虐,經常毒打妻子吳鳳琴先,妻子提出離婚。面對離婚態度堅決的吳鳳琴,他用自己的腰帶把吳鳳琴勒死後,居然用自己的刮鬍刀刀片,把吳鳳琴的肚子割開、把吳鳳琴的乳頭割掉,他又怕吳鳳琴沒死,又用刀片把她脖子給割開。接著,他用家裡的棉被把吳鳳琴屍體蓋上後,開始了畏罪潛逃的生涯。
南京超跑富二代30餘刀兇殘砍死嬌妻。2013年4月25日,南京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一期13棟發生一起惡性家暴事件,渾身酒氣的丈夫吉星鵬凌晨4點多回家,和妻子祁可欣發生衝突。妻子被砍了二十多刀,經搶救無效死亡。兩人是高中同學,女方婚後一直過著本分的生活,但男方把她鎖在家裡去夜總會找小姐,回來不爽就是一頓痛打;男方「自己在外面玩女人還得了性病還感染給妻子。最可憐的是留下剛出生100天的小寶寶。
安陽林州一男子殺妻。2013年5月,河南安陽林州市發生的一起兇殺案,一男子殺妻碎屍,然後將屍塊煮熟藏冰櫃內,又將妻子一年輕同事非法拘禁並強姦。被困3天後,女孩寫下求救信息連同兩根火腿腸,一起用膠帶纏在飲料瓶上扔下樓,才最終獲救。
上海殺妻藏屍案。2016年10月18日,朱曉東在位於上海虹口區的家中與妻子楊儷萍發生爭吵,後他用雙手扼住妻子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將屍體藏於陽臺冰櫃內。隨後,朱曉東用楊儷萍的身份證和別的女人到酒店開房,通過楊儷萍的支付寶帳戶給自己轉錢,從楊儷萍的信用卡裡透支十多萬元到南京、海南、徐州、南昌、無錫、韓國首爾等地旅遊。在之後的三個多月內,朱曉東冒充楊儷萍,通過微信與亡妻的家人和朋友聯繫,親友們以為楊儷萍仍然活在世上。
葵花葯業董事長四刀砍殺前妻。2018年12月22日,時任葵花葯業董事長的關彥斌手持菜刀砍了前妻張曉蘭4刀,構成重傷二級,經搶救張曉蘭倖免於難,後來成為植物人。行兇後,關彥斌試圖舉刀自戕。案發次日,在哈爾濱一家醫院就醫的關彥斌被警方抓獲。數據顯示,在對關彥斌進行監視居住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葵花葯業市值因此兇案蒸發逾120億元。
天津張軼凡殺妻騙保。「老實男」張軼凡是天津人,他在幾個月的時間裡,陸續為妻子小潔購買了十幾份保險,將妻子身亡後的受益人設為自己,保險金額可達兩三千萬。2018年10月27日晚,張軼凡帶著妻子小潔與20個月大的女兒飛往泰國普吉島旅遊。泰國普吉島位於懸崖邊的帕瑞莎酒店私密性極強,在酒店遊泳池,張軼凡上演全武行,先將老婆小潔打得全身是傷,再故意將妻子按入水中讓她溺水而亡。殘忍殺害妻子後,張軼向嶽父母謊稱妻子溺亡。泰國當地時間2019年12月24日,普吉府法院當庭宣判張軼凡獲無期徒刑。
玉林北流殺妻案。2020年6月25日晚,玉林北流市山圍鎮「6· 21」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馮某某落網。嫌疑人馮某某用刀把妻子捅成重傷致死。據嫌疑人馮某某自述,夫妻之間確實有矛盾,兩人矛盾的原因是家庭財產問題。
殺妻的男人不僅有普通人,還有名人:
詩人顧城殺妻自殺。著名詩人顧城是個天才,人們不知道的是,平常溫潤如玉、風度翩翩的謙謙君子,背後也有固執己見、暴躁易怒這鮮為人知的一面。顧城對妻子謝燁產生了嚴重的依賴和強烈的佔有,甚至要求謝燁接受自己的情人即第三者李英。謝燁對這段婚姻心灰意冷,提出離婚,兩人爭執不休。1993年,在謝燁收拾行李準備離開之際,顧城揮起斧頭砍死了謝燁,幾個小時之後,顧城隨著自縊身亡。
張靈甫殺妻。張靈甫殺妻案發生於民國時期,國民黨將軍張靈甫先受父母之命娶了邢鳳英,後經朋友介紹,與吳海蘭結婚。1935年冬,張靈甫將吳海蘭槍殺,這在當時引發了軒然大波。
其實,「殺妻案」在國外也是屢屢發生:
韓國連環殺手姜浩淳殺妻騙保。2005年10月,姜浩淳的嶽母家著火,在臥室裡睡覺的妻子和嶽母死亡。睡在對面房間的姜浩淳和兒子則倖免於難。而在火災發生前,姜某曾以妻子為被保險人購買了保險,之後他先後姦殺及劫殺7名女子。姜浩淳被捕後,他供稱喪妻後情緒低落,想殺人享受樂趣。
辛普森殺妻。辛普森僱傭格倫·羅傑斯潛入前妻妮可的公寓,偷取辛普森曾送給她的一對鑽石耳環。羅傑斯進入公寓時被她男友高德曼發現,妮可持刀從房間出來,羅傑斯奪下妮可的刀與高德曼激烈搏鬥,殺死高德曼後再殺死妮可。辛普森駕駛他的白色野馬藏在附近,聽到打鬥進入公寓前空地查看,其後兩人分頭逃走。
以上多起殺妻案,雖然有的剛剛發生、有的距今已久,有的廣為人知、有的並不為人知,仔細研究,我們就可以從中發現這些殺人者身上一些共性:
一是有不良嗜好:殺人者基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不良生活嗜好。其中較高頻出現的幾種分別是:好色、賭博、酗酒。在多個殺妻案之中,我們發現殺人者因為出軌行為造成的殺人案眾多,是構成殺人案三大原因「財殺、情殺、仇殺」的重要組成部分。至於賭博,則是與行兇者經濟狀況最息息相關的一點要素。沉迷於賭博的人,基本很快就會輸光家底,進而負債纍纍。由此幾乎必然與妻子或家人形成矛盾,案發前一段時間內行兇者會持續向被害者索要財物用於賭博,而被害者想盡辦法也極難將行兇者勸回。兩者之間矛盾持續升溫,直到最終的慘劇發生。
二是性格缺陷、原生家庭有問題:以上殺妻案中的主角在家庭教育方面,
無一不是失敗的。由此我們可以發現,殺人者的原生家庭基本都存在較大問題,行兇者從小接受的教育使得自身性格存在明顯的缺陷,相較於正常人更容易偏激、嫉妒、怨憤。對於負面情緒缺乏正常的排解途徑,對於矛盾缺少正常的處理能力,最終在某個時間點集中爆發形成慘劇。
三是兇者有典型的暴力史行為。暴力行為屢見不鮮,幾乎每時每刻都在發生。但是家暴這種行為,本身即是在「一次沒有」和「無數次」之間二選一,基本不存在「浪子回頭金不換」的情況。所以在部分因重傷妻子致死的案件發生前,一定有過無數次或輕或重的家暴歷史。在犯罪行為中,這是一種積累過程,而非一種完全不可預估的爆發。
知情人透露,杭州女子來某某的丈夫許某某為人大男子主義,有暴力史行為,曾經毆打前妻,曾威脅她「如果不同意離婚的話,命都要沒有的!」
難以相信:曾經的「枕邊人」,現在的「兇殺犯」
來某某與丈夫許某某都是二婚。
許某某今年55歲,杭州戶籍,案發前系杭州某公司駕駛員。他自1987年開始先後在省內外多地從事魚粉和養殖生意,2018年到杭州工作。被害人來某某今年51歲,杭州戶籍,系杭州某公司保潔員。
據報導,來某某和丈夫許某某兩個人是初戀。多年前,許某某租借來某某父母家的房子做生意,兩人因此相識後很快就相愛了,來某某與許某某相識之初,許某某便向她借錢辦鴨子屠宰場。來某某對許某某很有好感,欣然借錢給他,後來也多次資助他。但是,後來她卻因家人的反對與許某某散了,兩人在各自成家。
2008年,兩人分別離婚後再婚。許某某與前妻育有一子,現年29歲,來某某與前夫育有一女,已經出嫁,兩人又共同生育了現年11歲的小女兒。
當初,兩人的婚姻一直都不被人看好,許某某一窮二白,無房無車無存款,還有和前妻的兒子需要撫養。來某某的家人很反對,希望她找一個各方面都好一點的男人,但來某某義無反顧嫁給了許某某。
來某某與許某某結婚後,許某某曾有一段「輝煌」的日子——他在上海辦鴨子屠宰場,開分廠,賺到了七八十萬。可惜許某某並沒有在創業的道路上穩紮穩打向前行,而是迷上了炒股。許某某名下無房,住的是妻子名下的回遷房,生意場失意的許某某想炒股暴富。在最近兩年的時間裡,因為炒股把以前掙的錢全賠了進去了,最後他在某公司當司機。
據媒體採訪來某某大女兒的報導,許某某炒股賠光所有,不但沒有收手,反而變本加厲,多次向來某某要錢炒股。來某某開始還給他錢,後面發現這些錢都石沉大海,就不願意再出錢,兩人由此矛盾不斷,常為錢財爭吵,為這場悲劇埋下了伏筆。
不良動機:恩愛夫妻,因為一套房子起了殺心
古人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令許多普通人難以理解的是,本是相親相愛、同床共枕的夫妻,是什麼原因最終卻走上了相恨相殺的地步?是什麼讓他殘忍地向妻子舉起了屠刀?
其實,真是的原因可能讓我們無法相信——為了財產!
原來,受害者來某某有兩套房子。一家人現在居住在杭州市江幹區三堡北苑小區一棟60 多平米的房子。三堡社區是為安置農轉非的三堡村村民所建的社區,來某某就是三堡村村民。
小區是安置房,按每個人 60 平米安置,他們一家三口能分 180 平米;在目前居住的這套房子外,他們還有一套大概 120 平米左右的房子。
鄰居稱,許某某是外地人,但只要女方戶籍在這,男方也有分配名額,「 只要一個人戶口在這裡,其他人都按照家庭成員的人口數給分房子 」。除了兩套房子,來某某還有一定補償款。
據小區的居民講,許某某想把來某某名下的另一套120平米正在裝修的回遷房給他與前妻的兒子作婚房。因為兒子不是他們共同的,來某某不同意把房子給一個非親生的兒子,因此引發矛盾。據來某某的大女兒講,幾年前,來某夫婦因房子問題吵過架,來某某還去大女兒家裡住過一晚。
離婚給大女兒帶來心靈上的傷害,來某某想彌補她,想把這套大房子給大女兒,一來女兒經濟不至於太緊張,二來女兒將來萬一跟丈夫不好了,不至於連住的地方也沒有。她想,老許的兒子是男孩,男人就應該闖天下自己去掙錢。
相關法律專家指出,其實分房之後,來某某雖然名義上是房子所有人,但是來某某的丈夫是可以通過離婚的手段拿到屬於自己的那套60平米的房子,這個法院是支持的。許某某要是真想要把他的房子給自己兒子,完全可以離婚。
可是離婚之後,一窮二白的許某某就可能難有優裕的生活了。許某某不但想要房子,還要妻子的拆遷款,於是就乾脆把與自己同床共枕十幾年的妻子殺害了。
共性問題:不處理好這三點,二婚難幸福
其實,來某某的悲慘遭遇並非個案,相反具有極強的代表性。
在婚姻裡,結髮夫妻都難避免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更別提「半路夫妻」了。
相關人士指出,一般來說,二婚的人都比較現實。而二婚的人所面臨的難題也更多。比如,如何對待對方的子女、財產問題,如何處理和前任之間的關係,以及兩個人能否做到對彼此坦誠等。
總的來說,難以處理的問題主要體現在這三點上:
財產分配上相互提防:夫妻過日子,遇到種種矛盾,似乎都跟錢離不開關係。二婚家庭普遍來說都互相提防,就像防賊一樣,想夫妻同心難上加難,各自有各自的小心思。他們會把金錢看得更重、更計較。很少二婚夫妻,能夠真正做到將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錢交給對方管理,而是都各自拽在手裡。他們不會讓一個人管錢,因為他們都害怕對方把錢給前任生的孩子。
對雙方孩子難「一碗水端平」:一般二婚都有子女,兩人結合在一起的時候,對方會說「我會把你的孩子當作是我親生孩子一樣去對待的」,而真正生活在一起了才明白,對方不可能把你的孩子當作是自己親生孩子一樣對待。很多半路夫妻之間的矛盾大多源於對待雙方的孩子不能「一碗水端平」。誰的孩子誰就會心疼多一些,為自己孩子的利益籌謀多一些。
彼此難以形成「一條心」:再婚的人,彼此的心其實也很難真的交付給對方。所以,大多數再婚的夫妻,結婚是容易的,但真正想要做到「一條心」卻是很難。
婚前說清:做好這一點,杭州女子就不會被殺害
人心懸反覆,天道暫虛盈。
二婚,如果做不好真心接納,而是湊合,就會造成「二次傷害」。
半路夫妻很難同心。再婚後的夫妻,都經歷過煉獄般的離婚過程,在財產分割上都或多或少受過傷,心理上有了一定的陰影,再次結婚,自然會產生戒備心理,兩個人都會把錢財看得很重,分心眼、留後路,產生信任問題,繼而誘發婚姻危機。
因此,再婚男女,如何平衡現在的家庭和前任家庭之間的關係、如何處理雙方跟前任夫妻的孩子的關係、如何處理涉及到經濟方面的問題,是一門需要好好學的功課。
而「婚前就說清楚」、「先小人後君子」能夠更好地保護自己。二婚家庭,必須提前約定好財產問題、子女教育等問題。
因此,來某某再婚前,如果處理好「財產分配與繼承問題」,就不會遭丈夫的屠殺了:
必需做婚前公證。婚姻法規定,公民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因此,
來某某在離婚後、再婚前去政府的公證機關,將自己的房產、存款做一個公證。這樣,即使許其丈夫某某有非分之想,面對法律規定也只能「望財興嘆」了。
早立遺囑。中國人比較忌諱立遺囑,其實對於公民身份變化之前、財產糾紛之際,早立遺囑、明確財產分配、繼承方案並進行公證,使其具有法律效力,這樣就可以避免家庭成員之間的財產糾紛。
買保險且受益人設為自己。為了防止再婚後自己的財產流失,再婚前,來某某可以用婚前個人財產購買,一次性付清保費,如基金型保險合同、分紅型壽險合同等,即被視作個人財產,且將受益人設定為自己,此後該保險產生的收益也就屬於個人財產,這樣同時避免再婚後的人身安全受到丈夫的侵害。
結婚協議。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婚後財產約定按出資比例獲得收益,先小人後君子、先說斷後不亂,做到「事前說清」,就不至於相互猜忌相互指責甚至發展到殺人的地步。
總結: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無論是一婚還是二婚,起心動念都不要將目光盯緊對方的財產,畢竟夫妻一起過日子,需要相親相愛。遇到矛盾也應本著「家和萬事興」的態度,切不可強取豪奪,對親人舉刀,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