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財經《經濟與法》)近年來,隨著觀念的轉變和家庭經濟狀況的改善,越來越多的老人選擇去敬老院養老,很多敬老院甚至還出現一床難求的現象。北京就有這樣一位83歲的老人,為了安度晚年,他甚至賣掉了自己的房子,交錢住進了一家心儀的敬老院,但是沒想到,住得好好的,敬老院卻突然翻臉,讓他趕緊搬走。這家敬老院,怎麼能這樣對待老人呢?
這位老人就是快要被敬老院趕走的丁老伯,這段日子他的心裡很不是滋味。因為自己馬上面臨被敬老院趕出去的境況。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丁老伯的代理律師徐安封拿出了敬老院與老人籤訂的合同,籤訂時間是2000年。丁老伯說,現在敬老院突然出爾反爾,要終止履行這份合同,這讓他無法接受。丁老伯堅持要求敬老院繼續履行原來的協議,結果激怒了敬老院,現在連基本的生活都受到了影響。
為了更多地了解這家敬老院的情況,記者在敬老院裡轉了一圈,結果發現,這裡老人們的感受與丁老伯似乎都不太一樣。記者在食堂隨機採訪了幾位老人,
都說這家敬老院不錯,服務完善,也從不亂收費。而說起丁老伯與敬老院的糾紛,這些老人們的態度幾乎是一邊倒,都說養老院挺好的。讓記者更加詫異的是,就連丁老伯的女兒,也不贊成父親的做法。
2000年的時候,丁老伯從朋友那裡聽說北京市昌平區有一家敬老院,名叫太申祥和國際敬老院,據說條件不錯,每人只需要一次性交3000美元的押金,就可以成為他們的會員,享受很多會員權益及待遇,其中,住宿的床位費一人一天只收3美元,丁老伯覺得這家敬老院確實不錯。
他現在唯一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錢從哪裡來?如果入住這家敬老院,他肯定是和老伴兒一起,這樣一來,兩個人就需要支付6000美元。所以丁老伯將他在延慶的房子賣掉了,然後拿著賣房子的錢,與敬老院籤訂了會員合同,準備在這裡安度晚年。雖然敬老院給會員提供非常便宜的住宿服務,但是,丁老伯說,包括他在內的很多人,都是白天來玩,免費享受敬老院中的服務和設施,然後晚上還是回家去住,老人們還給這種模式起了個名字叫走讀會員。
到了2009年,已經75歲的丁老伯覺得自己跑不動了,想享受一下給會員的住宿服務,乾脆就在敬老院裡長住下來,結果丁老伯卻被告知,沒房子了。他跟敬老院溝通了幾次之後都沒有結果,於是在2011年,丁老伯給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寫了封投訴信,沒想到還真起了作用。
2011年11月3號,丁老伯和老伴就如願住進了敬老院。沒想到僅僅幾個月之後就風波再起。丁老伯原來與敬老院籤訂的合同是養老會籍,也就是丁老伯之前說的走讀會員,而新的合同是尊老會籍,敬老院的老人們稱之為長住會員。丁老伯說,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卻要額外再交50萬元的押金,丁老伯覺得,敬老院是在變相漲價,不想讓他長住,要擠走他。
丁老伯告訴記者,他一直拒絕變更合同,結果,敬老院便通過其他手段施加壓力。丁老伯說,敬老院這樣做就是想多收錢,他堅決不配合,所以敬老院才不讓他吃飯,想把他和老伴趕出去。
丁老伯說,隔壁的老人和他一樣,也是養老會籍,但是人家卻能長住,敬老院也沒有要他們加錢,也沒有找他們麻煩,這又是為什麼呢?為了了解情況,記者敲開了丁老伯旁邊鄰居的房門。
屋裡住的是一對老夫妻,老爺爺今年90多歲,是抗日戰爭時期的老黨員,老奶奶姓柳,今年86歲,是解放戰爭時期的老黨員,說起隔壁丁老伯與敬老院的糾紛,沒想到柳奶奶上來就是一通抱怨。
柳奶奶說,她和老伴早在12年前,就購買了敬老院長住會員的資格,但是因為敬老院有規定,一間房子只能住兩個人,柳奶奶說,老伴需要保姆照顧,於是他們又申請了這間走讀會員的房間,供保姆照顧老伴使用。
記者了解到,想要在這家敬老院長住,都得根據不同的入院年份和不同的房型,交幾十萬不等的押金,這筆錢將來還能退,並不是故意針對丁老伯。而且在丁老伯以前很喜歡的遊泳館,我們也碰到一位長住會員。他說都是先籤好合同,交完押金,一旦不住了押金能退還回來。那丁老伯當初跟敬老院籤訂的合同裡,究竟是怎麼約定的呢?
這就是2000年丁老伯與敬老院籤訂的那份合同。合同上寫著,只需要交3000美元醫療儲備金就可以取得祥和養老會籍,一年之後,獲得太申養老會籍,並享受會員權益及待遇,包括終身享受每個床位3美元一天的特別房間價。合同期限為一年,每年一籤。
但是,北京太申祥和國際敬老院的常務副院長楊豔梅女士解釋說,終身享受特別房價並不代表能長住敬老院,他們敬老院有兩種合同,一種是走讀的,叫養老會籍,一種是長住的,叫尊老會籍。丁老伯2000年籤訂的是走讀合同。
在敬老院剛成立的那幾年,很多會員都是60來歲,相對年輕一些,所以大部分老人都是走讀的。今年已經78歲的江阿姨,退休前是北京電影學院的教授,1999年,在這家敬老院剛開業的時候,江阿姨和老伴就成了這裡的第一批走讀會員。
江阿姨說,當時為了方便照顧父母,她和老伴在最開始的時候選擇的是走讀會員,也就是丁老伯之前一直持有的養老會籍。江阿姨和老伴在享受了幾年的走讀會員權利之後,家中老人去世了,他們便申請成為了長住會員。
2003年,江阿姨和老伴交了20萬元押金之後,成為尊老會籍,也就是長住會員,住進了一間朝北的標準間。後來又補交了30萬元,換成了如今這個朝南的套間。另一位與丁老伯同一時期辦理會籍的韓阿姨也說,走讀會員與長住會員在住宿上是有明顯差別的。
在丁老伯想長住敬老院的2010年,我國的敬老院已經存在普遍床位緊張的現象。然而,讓楊豔梅更加沒想到的是,在她還想著跟丁老伯溝通的時候,丁老伯居然跑到她們的主管單位昌平區民政局告了她們一狀!
2011年11月份,楊豔梅說,終於有一間長住的房子空了出來,他們就趕快給丁老伯辦理了入住,敬老院認為,既然丁老伯已經享受了長住的待遇,就需要與敬老院籤訂一份長住的合同。但是,等他們拿著長住的合同,想讓丁老伯改籤為長住會員的時候,丁老伯卻怎麼也不肯籤。溝通了4個月之後,2012年3月底,敬老院又給丁老伯送去一份書面通知,明確寫著,如果五日之內未辦理新的合同,則視為丁老伯一方自動放棄長期居住申請。結果沒想到,面對敬老院的最後通牒,丁老伯依然是無動於衷。
楊豔梅沒想到,2011年,當丁老伯第一次以走讀會員身份,短期入住敬老院的時候,似乎就沒打算離開。當時與丁老伯前後腳申請三個月短住的韓阿姨,還曾經為此勸過丁老伯。丁老伯當初提出長住要求之後,她就已經跟丁老伯解釋清楚了,她也告訴丁老伯,如果想要長住敬老院,就必須跟敬老院改籤為長住合同,把丁老伯原來的養老會籍變更為尊老會籍。
楊豔梅說,他們和丁老伯之間,從此就陷入了一個尷尬的境地,之前的合同需要每年一籤,2010年的那份合同,到期日是2011年12月18日,新的合同丁老伯又一直不肯籤,老人家年紀大了,已經住進了敬老院,總不能再給趕出去,敬老院也是左右為難。
2011年後,丁老伯沒有再和敬老院籤訂合同,但仍舊按照每天每床3美元的標準交納房費,並享受養老院的各項服務。2016年3月8日,敬老院開始拒收丁老伯的房費,並要求他7天內搬出,否則將按每天100元的標準收取房間佔用費。於是,丁老伯一紙訴狀把敬老院告上了法庭。要求敬老院繼續按照2000年的那份協議,以每天3美元的價格為他提供長期住宿服務。
楊豔梅說,2016年,因為丁老伯把敬老院起訴了,敬老院迫於無奈,這才停止了對丁老伯的各種服務。丁老伯的女兒說,父親性格倔強,認死理。在這件事上,家裡人誰勸他也不,就連朝夕相處的老伴,也拿丁老伯沒有辦法。
在跟丁老伯夫婦聊天的過程中,丁老伯說出了當初自己也曾經想過花錢買常住的會籍。因為沒湊夠錢,就沒買。
2017年4月9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丁老伯的訴訟請求。
法官建議:
如今,有越來越多的老人選擇在敬老院中養老,由於年齡和知識結構的差異,可能會對合同產生誤讀,或者在籤訂合同的時候,自我保護意識不強而上當受騙,所以籤訂養老合同的時候,最好讓一些專業法律人士或者子女參與把關。
想要了解更多精彩的內容嗎?那就期待10月日20:00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與法》
(本文編輯:魏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