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字當頭、執行到位,才能換來人們對制度的敬畏
不久前,我和一位老駕駛員聊天。他感慨道,現在開車是越來越難了。以前黃燈亮了,能衝過去就趕緊衝過去,現在早早地就得減速;以前朋友聚會,喝點兒酒不影響開車,甚至還能趁著酒勁兜兜風,現在聚會前,必須掂量一下,喝酒就不開車,開車就不喝酒。
乍一聽,覺得有道理,仔細一思量,覺得不對勁。不搶黃燈、嚴禁酒駕、避免超速、按章停車,本就是每個駕駛員應該遵守的交通規則。不是現在「開車太難」,而是過去「違章太易」,或者說,過去違法成本太低。
記得去年年初,網上儘是對「史上最嚴交規」的討論,酒後駕車一次扣12分、故意遮擋號牌扣12分……公安部公布123號令,提高了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強化了違法駕駛人的審驗教育管理,以法治手段督促交通參與者抵制各種交通違法和交通陋習。
一年過去了,新規的實施效果如何呢?
據公安部交管局負責人近日介紹, 2013年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違法行為同比下降40.2%,因在路口違反交通信號燈導致的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22.4%和22.7%。酒駕、醉駕導致的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11.7%、5.7%。群死群傷的重大事故起數首次降至20起以下,創歷史最低。
交通事故數和死亡數顯著下降,不僅表明「史上最嚴交規」發揮了應有效果,而且說明,對於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違法行為,就應該懲治得嚴一點。
同樣的道理推而廣之,一些社會問題看似無解,其實不然。保障食品安全,嚴格執法才能收穫治理成效;治理環境汙染,提高違法成本才能觸痛排汙者的神經。
規定變嚴了,執法變強了,有的人感到不適應,這是正常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改變以往的陋習,需要一個過程。還記得「醉駕入刑」之初,許多人深感不習慣、不自然、不舒服,然而,在新規實施過程中,這樣的不適逐漸消弭,新的習慣逐漸養成。如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
當然,「嚴刑峻法」並非治理的唯一手段,更非最佳手段。嚴到什麼程度?如何治理才科學?需要反覆論證,更需在實踐中檢驗和調整。在公安部123號令的實施過程中,社會各界對「黃燈」問題的討論,不僅使政策的制定者重新審視新規的可操作性,也使公眾更深刻、更全面地認識了違反交通信號的嚴重性、危害性。一年多來,機動車在路口闖紅燈的現象明顯減少,車輛行經路口主動減速、主動讓行的現象明顯增多,路口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從123號令的實施中,不難看出:嚴字當頭、執行到位,才能換來人們對制度的敬畏;而公眾參與、科學立法,才能贏得人們對制度的理解和尊重。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