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從南沙區獲悉,廣州市南沙區陽光實驗幼兒園(位於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湖田三街一號,辦學許可證144011560000101)辦學許可期限已屆滿,因租賃到期已終止辦學。
根據《行政許可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民辦學校辦學應當持有效的辦學許可證,辦學許可有效期屆滿的應當依法申請延續,未申請延續、無實際辦學行為的由相關審批機關註銷其辦學許可證。
經核查,南沙區陽光實驗幼兒園(位於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湖田三街一號,辦學許可證號144011560000101)辦學許可期限已屆滿,因租賃到期已終止辦學。南沙區教育局決定依法註銷該園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教民144011560000101)。
南沙區陽光實驗幼兒園需於2020年12月11日前將辦學許可證(含正、副本)及印章上繳區教育局,並依法到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耿旭靜 董業衡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黃捷慧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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