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吃三斤魚,竟然毒死22萬尾魚?!
近日,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宗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釣魚未果
4名男子先炸後毒
致22萬餘尾魚死亡
經審理查明
2020年1月30日下午
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釣魚未果
李某提議炸魚或毒魚
李某出資購買甲氰菊酯6瓶
邀約陳某某、楊某某攜帶爆竹
到遵義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龍潭溝
幾人先用爆竹炸魚未獲
遂將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
等待數十分鐘無魚
李某又出資購買10瓶甲氰菊酯
全部倒入河流
數十分鐘後
捕獲10數尾總重約1.5千克魚回家食用
當晚,河段大量死魚漂浮
當地村民打撈數百斤
最大個體重約4千克
經鑑定,4人的行為
導致2.2公裡河段魚類幾近滅絕
河水、鱗片中檢出甲氰菊酯成分
造成魚類損失22萬餘尾!
法院: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案發後
4人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共同出資11.4萬元
購買魚苗22萬尾在洛江河上遊投放
製作長效宣傳警示牌80塊
印製宣傳張貼畫1700份
並支付鑑定費
法院認為
4人犯罪手段惡劣,後果特別嚴重
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應當從重處罰
結合4名被告人犯罪後的補救措施
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緩刑二年
其餘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
緩刑一年六個月
4人當庭表示服判
並已履行了主要義務
網友:因小失大!
對於此事,有網友表示
自己也遇到過類似情況
還有網友質疑
被毒死的魚能否食用
對此,有網友解釋稱
甲氰菊酯對人的毒性較低
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
會對水生生物造成毀滅性打擊
更多網友則表示4人的行為無法理解
「有錢買毒藥,沒錢買魚?」
「有買毒藥和炸藥的錢
買魚吃不好嗎?」
來源:央視新聞(ID:cctvnewscenter)綜合百姓關注、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法院、貴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