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淮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15名編制內工作人員,其中專業技術崗位544名,管理崗位171名。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8個招聘崗位,用於定向招聘經安徽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安徽籍人員(含2020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機關徵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員)、服役期滿、考核合格,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後於2020年及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
在本次招聘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於專項招聘「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一)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
(二)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三)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後(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9年9月 23日(含)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