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家住即墨藍村鎮古城村,今年63歲,育有一兒一女,自己的獨子十八年前卻突然失蹤。
王先生的兒子興興失蹤時只有十歲,他和班級裡的一個同學玩得不錯,兩家僅隔七八十米,每天放學都會去同學家玩,這個同學的父親王某和王先生還是叔兄弟。
據王先生介紹,2002年4月6日,孩子遲遲未歸,他們夫婦第一想法就是到王某家找人,因為孩子說去玩。
孩子母親吳女士說,當天5點多,孩子一直沒回家,她便去到王某家。王某說,他看到興興在附近一個養豬場玩耍。
之後吳女士來到養豬場,沒發現孩子蹤跡。養豬場的人說,沒見過興興。
孩子一直沒找到,王先生就去報了警,再後來就全國各地到處奔波找尋孩子。
王先生說,孩子不見了,王某還陪著他一起找了五天。
這麼多年來,他一一排查周邊對他有意見或者不和的人,都排除了,最後,他斷定是王某幹的。因為,王某前後的一些話,對不起茬來。
據王先生介紹,9月3日下午兩點來鍾,警方來到王某家中,用電鑽鑿開院中水泥地,取出當年他兒子騎的一輛自行車。
「他交代就在他家(作案),把他的孩子支出去,把我的孩子害了。」
同時,根據王某供述,警方已經挖開村內的池塘尋找屍體。
記者看到,現場警方還在進行打撈工作,處於取證階段。目前,警方已從池塘內取得一些骨頭。
對於對方下毒手的原因,王先生夫婦認為,是王某嫉妒自己家日子過得好。
等待王某的將會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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