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商人邱某強迫發生8次性關係後,成都女孩小小(化名)在絕望中跳樓自殺,年僅14歲。
根據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8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邱某在明知小小不滿14周歲的情況下,採取金錢利誘、威脅等手段,與其相繼發生8次性關係,期間還兩次拍攝性侵視頻並傳播。檢方認為,被告人邱某多次姦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並造成被害人懷孕等後果,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12月16日,該案在成都雙流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宣判。
女孩母親敘述事件經過
「不接受道歉與賠償,只求法院重判」
12月23日,記者聯繫到小小的母親朱女士。據她透露,12月16日,在開庭現場,涉案商人邱某態度囂張,拒不認罪,只承認自己曾與小小發生過性關係,但否認知道其具體年齡,代理律師為他進行了輕罪辯護,他(邱某)稱「只是做了一個男人該做的事」。「我不接受邱某的任何道歉與賠償,只希望法院能夠對其重判。」朱女士說。
朱女士隨後向記者敘述了事件的發生經過。
2019年8月20日,邱某通過某社交軟體群添加小小為好友並聊天。
2019年8月至12月期間,邱某在明知小小不滿14周歲的情況下,採取金錢利誘、威脅等手段,與小小相繼發生8次性關係,期間還兩次拍攝性侵視頻並發給朋友炫耀傳播。為了達到控制小小的目的,邱某拍攝小小的裸照,並威脅稱:「如果你不聽話,就把這些傳給你的朋友,還會將這些事告訴你家長。」 邱某在2019年10月19日性侵小小時,還拍攝了她手機通話記錄的頁面,其中包括小小母親和其他親屬的電話號碼。
朱女士表示,從那之後,小小的情緒越來越不好,每天都會在半夜哭泣。「每次我回到家小小就一直躺床上,眼睛紅紅的,哭著跟我說媽媽我好害怕。」之後,朱女士帶著小小去醫院檢查,診斷結果是得了重度抑鬱症。
2020年2月,小小查出懷孕15周。朱女士報了案,並讓小小在公安機關做了親子鑑定。
2020年2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分局就小小被強姦一案正式立案偵查,邱某被取保候審。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分局5月8日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邱某是小小引產胎兒的生物學父親」。
鑑定意見通知書
6月28日晚,小小在位於雙流區的家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邱某被以強姦罪立案偵查後曾去西藏遊玩
律師:取保候審後嫌疑人外出需經批准
法院開庭審理後,該事件持續發酵,引發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網傳女孩母親曾以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賠償請求,要求邱某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83萬餘元。對此,女孩母親回應稱:「有網友說,如果我索取了民事賠償可能會為其減刑,那麼我唯一的訴求就是他獲得死刑,賠償一分都不要。」目前,該案件的宣判結果還未有最終定論。
對此,浙江王建軍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維維認為,無論是什麼時候,只要違背了女性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均構成強姦罪。但是,如果女性未滿14周歲,只要男性是明知其未滿14周歲,即使雙方自願,男性也構成強姦罪。
「案件的爭議焦點可能在於,被告是否明知被害人未滿14周歲,這需要檢方進一步明確證據,對被告的主觀認識加以認定。」朱維維還表示,本案另一大爭議點在於,被告能否適用取保候審,以及倘若適用取保候審後,離開自己的住所地(市、縣)在全國範圍內活動的事實如何評價的問題。
這正是讓朱女士非常疑惑的一點,她告訴記者,在邱某被以強姦罪立案偵查後,當天便被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期間還可以在全國範圍內自由活動。「甚至還瀟灑地出行旅遊,為什麼不及時抓他?」
疑似邱某社交平臺發出出行視頻截圖
朱維維表示,首先,刑訴法第六十七條確立了取保候審的適用範圍:(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因此,被告獲得取保候審的理由,需要作出這一決定的部門進行解釋說明。」朱維維認為,其次,被告在取保期間離開自身住所地的市縣,需經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即公安機關的批准。這一批准的依據是什麼,同樣需要當地公安部門進一步說明。
天目新聞將繼續關注案件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