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歷史大事記(1921年7月-2011年6月)之二
1950年
1月6日 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頒發布告,宣布收回在京的外國兵營地產,徵用兵營及其他建築。天津、上海等地也先後收回、徵用外國兵營地產。帝國主義國家在中國大陸的駐軍權被徹底取消。
2月24日 政務院發布《關於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
3月3日 政務院作出《關於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以遏制通貨膨脹,穩定物價,實現國家財政收支平衡。
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公布施行。《婚姻法》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
同日人民解放軍解放海南島。新中國成立後,人民解放軍向華南、西南等地和沿海島嶼的國民黨軍隊殘餘力量展開最後的圍殲。到1950年6月,解放了除西藏、臺灣和少數幾個島嶼以外的廣大國土。
6月6日-9日中共七屆三中全會召開。毛澤東作《為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鬥爭》的書面報告和《不要四面出擊》的講話。
6月25日朝鮮內戰爆發。美國隨即進行武裝幹涉,並派遣海軍第七艦隊侵入中國臺灣海峽。28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對美國侵略行徑進行嚴厲譴責和抗議。
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公布施行。
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土地改革在新解放區全面展開。到1952年底,除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外,土改在全國大陸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少地農民(包括新老解放區在內)無償獲得7億畝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徹底摧毀。
7月28日 40名基督教代表人物聯名發表《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宣言,表示擁護《共同綱領》,割斷教會同帝國主義的聯繫,發起自治、自養、自傳運動。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在全國範圍內展開。11月,中國天主教人士也發表宣言,開展「三自」愛國運動。
8月7日-19日第一屆全國衛生會議召開,確定「面向工農兵」、「預防為主」、「團結中西醫」為新中國衛生工作的三大原則。
10月上旬 應朝鮮黨和政府的請求,中共中央作出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戰略決策。10月8日,毛澤東發布命令,組成中國人民志願軍,任命彭德懷為司令員兼政治委員。10月19日,中國人民志願軍入朝作戰。全國掀起大規模的抗美援朝運動。1953年7月27日,朝鮮停戰協定在板門店籤訂。至1958年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分三批全部撤出朝鮮回國。
10月10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各地開始進行大規模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到1952年10月基本結束。
10月14日政務院作出《關於治理淮河的決定》。1951年毛澤東題詞:「一定要把淮河修好」。此後,我國開展淮河、海河等流域治理,先後興建了荊江分洪工程、北京十三陵水庫、黃河劉家峽水利樞紐、新安江水電站、黃河青銅峽水利樞紐等一批水利工程。
1951年
2月23日 政務院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3月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積極推進宗教革新運動的指示》,強調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團結宗教界最大多數,發展和鞏固全國宗教界的統一戰線。
3月20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下發《關於加強理論教育的決定(草案)》,要求全體黨員系統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3月28日-4月9日中共中央召開第一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劉少奇作《共產黨員標準的八項條件》的報告和《為更高的共產黨員的條件而鬥爭》的總結。會議通過《關於整頓黨的基層組織的決議》。整黨工作逐步展開,到1954年春基本結束。
5月23日 中央人民政府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權代表在北京籤訂《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宣告西藏和平解放。10月26日,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進駐拉薩。
9月20日-30日中共中央召開全國第一次互助合作會議,通過《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會後,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很快開展起來。經過一年多的試點,中共中央於1953年2月15日將決議草案通過為正式決議。
9月29日周恩來在北京、天津高等學校教師學習會上作《關於知識分子的改造問題》的報告。11月3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學校中進行思想改造和組織清理工作的指示》。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廣泛開展起來,到1952年秋基本結束。
10月12日 《毛澤東選集》第一卷出版。第二、三、四卷分別於1952年4月、1953年4月、1960年9月出版。
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汙、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三反」運動在全國展開,到1952年10月結束。運動中抓住重大典型案件嚴肅處理,先後任天津地委書記的劉青山、張子善被查處並判處死刑。
1952年
1月26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首先在大中城市開展「五反」鬥爭的指示》,要求在全國大中城市向違法的資本家開展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偷工減料和反對盜竊經濟情報的鬥爭。「五反」運動到1952年10月結束。
4月2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汙條例》公布施行。
6月10日 毛澤東為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成立題詞:「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中共中央1954年1月8日批轉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黨組《關於加強人民體育運動工作的報告》,指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狀況,增強人民體質,是黨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
6月中旬-9月下旬 全國高等學校進行院系調整。
7月1日 成渝鐵路建成通車,全長505公裡。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建成的第一條鐵路幹線。到1978年,我國先後建成鷹廈、包蘭、寶成、蘭新、成昆、湘黔等鐵路。
8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公布施行。《綱要》對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自治機關的組成和自治權利等重大問題作出明確規定。1955年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1958年3月5日,廣西僮族自治區成立(1965年10月12日改稱廣西壯族自治區);1958年10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區成立。
10月8日 毛澤東接見西藏致敬團代表時指出,中國共產黨「今天對宗教採取保護政策,將來也仍然採取保護政策」。
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議,決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國家計劃委員會等機構,撤銷大行政區軍政委員會或人民政府,成立作為中央人民政府代表機關的大區行政委員會。華東、中南、東北、西北、華北、西南6個大區行政委員會相繼成立。
1953年
1月1日 我國開始執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
2月1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建立計劃機構的通知》,要求各省市為適應有計劃大規模建設的需要,加強計劃工作,相應建立計劃工作機構。
3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公布施行。
4月3日政務院發出《為準備普選進行全國人口調查登記的指示》。以1953年6月30日24時為標準時間,我國開展人口調查登記。翌年11月1日公布調查主要結果,全國人口總數為601938035人。至2010年,我國共進行了六次人口普查。
5月15日中蘇兩國政府籤訂《關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規定蘇聯援助中國新建和改建91個工業項目。加上1950年已確定的50項和1954年增加的15項,共156項,列入「一五」計劃。1955年又商定增加16項,之後再增2項,共174項。後多次調整,確定154項。因156項公布在先,故仍稱「156項工程」。實際施工150項。
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擴大會議,確定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實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針。毛澤東在會上第一次比較完整地闡述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的基本內容。
6月30日 毛澤東接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團,提出「要使青年身體好,學習好,工作好。」
10月16日中共中央通過《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的決議》。11月15日又作出《關於在全國實行計劃收購油料的決定》。翌年9月,進一步決定對棉布和棉花實行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國家對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實行統購統銷政策,並延續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之後逐步取消。
12月7日-翌年1月26日全國軍事系統黨的高級幹部會議根據毛澤東的指示,明確提出建設優良的現代化革命軍隊的軍隊建設總方針總任務。
12月8日毛澤東等中共中央領導人以普通公民身份,參加北京市西單區中南海選區投票,選舉區人大代表。自本年3月《選舉法》頒布後,全國進行普選。經過一年多的工作,21萬餘個基層選舉單位、3.23億登記選民共選出基層人民代表大會代表566萬餘名,逐級召開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此基礎上,選舉產生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1226名。其中中共黨員668人,佔54.48%;黨外人士558人,佔45.52%。
12月16日中共中央通過《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從此,農業生產合作社從試辦階段進入發展階段。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農戶達到全國農戶總數的96.3%。
12月26日鞍山鋼鐵公司三大工程——大型軋鋼廠、無縫鋼管廠、七號煉鐵爐舉行開工生產典禮。此後,我國還陸續建成武漢鋼鐵聯合企業、包頭鋼鐵公司、首都鋼鐵公司、攀枝花鋼鐵公司等鋼鐵企業。
12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宣傳部制發的《為動員一切力量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鬥爭——關於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學習和宣傳提綱》。《提綱》指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本年底 從1949年5月開始的全國新解放區的剿匪鬥爭基本結束,在大陸範圍內平息了匪患,鞏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權。
1954年
2月6日-10日 中共七屆四中全會召開,通過《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
4月15日 中共中央、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頒布新中國成立後第一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草案)》。
4月26日-7月21日 周恩來率中國代表團參加討論和平解決朝鮮問題和恢復印度支那和平問題的日內瓦會議。這是新中國首次以五大國之一的身份參加國際會議。
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撤銷大區一級黨政機構和增設一些中央工作機構。各中央局相繼撤銷,所有分局也陸續改為省(區)委,中共中央直接領導各省區市黨的工作。決定設秘書長、副秘書長,建立中央秘書長會議,代中央處理日常工作。鄧小平任中央秘書長。6月,6個大區的行政委員會全部撤銷。
6月28日、29日周恩來在訪問印度、緬甸期間分別與印度總理尼赫魯和緬甸總理吳努發表《聯合聲明》,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此前,周恩來1953年12月31日接見參加中印有關問題談判的印度代表團時首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並於1954年4月29日寫進有關協定中。
6月-9月我國長江、淮河流域發生百年未遇的大水災,共有14個省區6069萬人受災,受災面積達1.2億畝。受災地區黨委和政府迅速動員,組織群眾轉移,開展以工代賑、生產自救,取得抗洪鬥爭重大勝利。
7月 南昌飛機製造廠試製成功初教5教練機。此後,新中國相繼試製成功殲5型、運5型、直5型、轟5型飛機。
9月15日-2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通過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選舉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副主席,劉少奇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宋慶齡等為副委員長,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關於成立黨的軍事委員會的決議》。毛澤東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彭德懷主持軍委日常工作。
10月7日 經中央軍委批准,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成立。1975年3月兵團撤銷,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墾總局。
11月9日國防部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薪金、津貼暫行辦法》,自1955年1月起開始實行。長期實行的供給制為軍官薪金制所代替。
11月13日中共中央上海局成立,主要領導上海市委,並對江蘇、浙江省委的工農業生產、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等幾項主要工作保持領導關係。1960年11月撤銷。
12月21日-25日全國政協二屆一次會議舉行。周恩來作政治報告,指出由於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已經召開,政協代行全國人大職權的政權機關的作用已經消失,但它本身的統一戰線作用仍然存在。會議推舉毛澤東為全國政協名譽主席,選舉周恩來為主席,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
12月25日康藏(後改為川藏)、青藏公路全線通車。毛澤東為公路通車題詞:「慶賀康藏、青藏兩公路的通車,鞏固各民族人民的團結,建設祖國」。此後,還建成新藏、滇藏等通往西藏的公路。
1955年
3月1日中共中央對衛生部黨組《關於節制生育問題的報告》作出批示:「贊成適當地節制生育」。此後,黨和政府初步開展計劃生育宣傳和推廣活動。但由於在人口問題的指導思想上發生偏差,計劃生育政策在一段時間內未能得到切實貫徹。
3月21日-31日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的決議》、《關於成立黨的中央和地方監察委員會的決議》以及關於高崗、饒漱石問題的決議,選舉產生以董必武為書記的中央監察委員會。原有的中央及地方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撤銷。
4月18日-24日 周恩來率中國代表團出席在印度尼西亞萬隆舉行的有29個國家參加的亞非會議。這是第一次由亞非國家發起和參加的大型國際會議。中國代表團本著「求同存異」的方針,同其他與會國家一起,為會議的成功作出了貢獻,共同倡導形成了「萬隆精神」。通過這次會議,中國打開了與亞非國家普遍交往的大門。
5月13日 周恩來在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擴大會議上作《關於亞非會議的報告》,提出爭取用和平方式解放臺灣的思想。
7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公布。按該法規定,志願兵役制改為義務兵役制。
8月31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全部實行工資制和改行貨幣工資制的命令》,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生活待遇制度進行重大改革。
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始實行軍銜制度。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被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首次授銜,共授元帥10名、大將10名、上將55名、中將175名、少將800名。加上補授和晉升,到1965年取消軍銜制度止,共授上將57名、中將177名、少將136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