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你很久了」
說出這句話的人肯定是鼓起很大的勇氣才說出口的吧!這句話,雖然只有短短的七個字,卻字字沉重,讓人覺得,這得需要多大的勇氣才能將這七個字說出來,花掉多大力氣才能將心中的石頭放下。
你知道嗎?
「我喜歡你」和「我喜歡你很久了」有什麼不一樣嗎?是的,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更是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的感情狀況問題。我總覺得,一個人在喜歡另一個人的時候,無論如何都會想要告訴喜歡的那個人吧!畢竟,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你的眼睛騙不了你,你的心情騙不了你,你的一舉一動也騙不了你。喜歡一個人不就應該大聲說出來嗎?所以很多人都會因為憋不住這份心意而選擇向喜歡的人表白,所以,從一開始的喜歡開始,不就應該早就說出來了嗎?為什麼還會有後面的「我喜歡你很久了」出現呢?
我想這其中大概有很多理由的吧!或許是因為,喜歡的那個人是自己遙不可及的那個TA,喜歡的那個人只是想當你朋友的那個TA,喜歡的那個人是已經有喜歡的對象或有在交往的對象的那個TA……
當你對一個人說出了「其實我喜歡你很久了」這句話的時候,其實更多的是無奈與緊張。小晨是我一個好朋友,那天,也就是七夕節的那天,她向她喜歡了三年的學長告白了,肯定很好奇吧!為什麼喜歡了三年現在才鼓起勇氣告白,告白的結果有happy ending嗎?就像電視劇裡那樣讓人憧憬著。答案很簡單,因為她喜歡的學長已經有女朋友了,而且剛好在一起三年了,小晨不好意思去打擾他,只是默默地關注了他三年。當年,小晨對他的學長一見鍾情,但是那時候她並不知道學長是有女朋友的人,就這樣,一見鍾情不可收拾。但是人和人之間的感情就是這麼奇怪,可能小晨真的是走心的吧!她跟我說過,她很難喜歡一個人,她很注重感覺,感覺對了就是喜歡。
後來,小晨在對學長的逐步了解中得知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也嘗試著去忘掉學長,放下他,可是她並沒能真正放下,似乎她只是將她的心意隱藏起來了,似乎欺騙了所有人卻唯獨欺騙不了她自己,她還喜歡著他的事實。
小晨之前詢問過我意見,她問我「應不應該向她喜歡的那個人表白」,我回答的是應該。因為我覺得,不管兩個人有什麼樣的結局,至少應該將這個秘密分享給他,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本來就不是什麼難以啟齒的事情,不應該是「我喜歡你,與你無關」,而是我喜歡你,我希望你也喜歡我,如果你不喜歡我,那麼請直接告訴我,到那一刻,我想才真的能放下。
有很多人都抱著這種想法,如果告白失敗連朋友都做不成怎麼辦,如果以後見了面尷尬怎麼辦,如果在我告白之前其實他已經知道怎麼辦……有這些想法也很正常,喜歡一個人就想讓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但更怕他知道(尤其是喜歡一個人喜歡了很久)。但我想說的是,如果你沒有告白,你又怎麼知道往後是如何發展的呢?一切都有可能發生,既然這樣,為什麼一直停留在原地不動呢?何不勇敢一點,大膽一點,讓劇情有個轉折點,或許有意想不到的精彩呢。
如果告白了之後,卻只能當朋友的話,那就趁此放棄吧。至少不用再去喜歡一年,兩年,四年,這樣也能讓自己好過,同樣也是放過自己。
就這樣,小晨勇敢了一回,終於對喜歡的人說了一句:「其實我喜歡你很久了,你知道嗎?」,但是她好像並不是很開心,她覺得此時此刻她能真正地放下那個他了,因為她還對學長說了一句「真好,三年了,我終於說出來了,我以後再也不用喜歡你了」,說完這句話的她,心裡肯定很難受吧。然而,我作為小晨的好朋友,卻不知該怎麼去安慰她,此時此刻,讓她一個人安靜地待著或許是最大的安慰,她說,表白後,她覺得心空了,就好像突然失去了方向,變得不知所以然。
也許,能鼓起勇氣說出「其實我喜歡你很久了,你知道嗎」這句話的人是真的很喜歡很喜歡那個TA吧。喜歡到只能將喜歡說出口,將喜歡結束。
在小晨的青春裡,學長可是她喜歡了三年的人哪!有多少人能夠堅持喜歡一個不可能的人喜歡這麼久,或許在別人眼裡,小晨就是一個傻乎乎的姑娘,不然怎麼會那麼執著的喜歡一個人呢。可是,我們並不是小晨,並不能真正感同身受,有時候,挺羨慕小晨,至少她對他的喜歡是毫無保留,至少這三年裡她一直心裡有一個人,也挺佩服小晨,因為她對他的喜歡才是最大的勇氣。
周國平曾說過,「一切高貴的情感都羞於表白,一切深刻的體驗都拙於言辭」。
但我真心希望,所有人都可以說出「我喜歡你」,而不是「我喜歡你很久了」,喜歡TA,那就勇敢說出來,別怕,TA也會喜歡你的,即使不一定是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