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331 證券簡稱:宏達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48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執行階段
●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執行人之一
● 案件涉及金額:1,570,444,355.40 元及相關案件受理費
● 相關進展情況:公司通過淘寶網查詢獲悉,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於2020年10月9日10時至2020年10月10日10時(延時的除外)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對公司位於成都市的部分房產進行拍賣。
● 預計對公司產生的影響:
1、截至目前,公司尚需向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鼎鋅業」)返還利潤本金800,852,899.68元,返還利潤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計入損益;
2、若本次拍賣完成,拍賣價款將用於向金鼎鋅業支付返還利潤款,公司應付返還利潤款將相應減少;
3、若本次拍賣完成,公司將不再擁有上述房產的所有權,其相關帳面價值將相應減少;上述部分房產目前處於對外出租狀態,若本次拍賣完成,公司租金收入將相應減少;
4、上述房產並未用於公司自主使用,因此本次司法拍賣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5、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內部生產經營秩序正常,若法院對該案執行採取進一步措施,可能會對公司持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 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進展,根據該案的執行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在指定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一、訴訟基本情況
因合同糾紛,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金鼎鋅業四家股東雲南冶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雲南省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財政局、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四原告起訴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集團」)和公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結果,公司持有金鼎鋅業60%股權無效;公司向金鼎鋅業返還2003年至2012年獲得的利潤,扣除已經支付的增資款496,342,200元後,公司向金鼎鋅業支付1,074,102,155.4元;由宏達集團和公司共同負擔一審受理費和保全費6,093,294.02元,由公司負擔二審受理費5,202,137.52元。
目前該案處於執行階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結果,金鼎鋅業60%股權已辦理至四原告名下;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扣劃公司銀行存款合計223,249,255.72元;公司分別於2019年12月30日和2020年1月19日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帳戶支付利潤返還款2,000萬元和3,000萬元。
二、公司部分房產將被司法拍賣情況
2019年6月28日,公司收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19)雲執12號之六,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拍賣公司名下:(1)位於四川省成都市住房 1 套(房權證 1242914 號)面積 140.73 ㎡; (2)位於四川省成都市商業用房、辦公房、車庫( 房權證 0813299 號)面積 26739.79 ㎡; (3)位於四川省成都市房屋 1 套( 房權證 1374902 號)面積 873.28 ㎡。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6月29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宏達股份關於收到法院執行裁定書的公告》(臨2019-025)。
公司通過淘寶網查詢獲悉,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於2020年10月9日10時至2020年10月10日10時(延時的除外)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對公司名下的上述房產進行拍賣,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拍賣標的:四川省成都市住房 1 套(房權證1242914號)面積 140.73 ㎡。
評估價:351.97萬元,起拍價316.773萬元,保證金35萬元,增價幅度1萬元。
2、拍賣標的:四川省成都市商業用房、辦公房、車庫(房權證0813299號)面積 26739.79 ㎡。
評估價37,439.08萬元,起拍價33,695.172萬元,保證金3,500萬元,增價幅度30萬元。
3、拍賣標的:四川省成都市房屋 1 套(房權證 1374902號)面積 873.28 ㎡。
評估價:5,068.26萬元,起拍價4,561.434萬元,保證金 450萬元,增價幅度4萬元。
三、上述事項預計對公司的影響
1、截至目前,公司尚需向金鼎鋅業返還利潤本金800,852,899.68元,返還利潤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計入損益;
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進展,根據該案的執行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在指定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