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你十二歲的時候在幹什麼?十二歲,應該小學畢業。小編十二歲的時候沒有和異性單獨出去過。和同性朋友都很少單獨出去。還算是小孩子,還沒有足夠的自我保護能力,出去參加所謂的活動,家長也不放心的。但是,不得不說,現在的社會變得越來越複雜了。
案件詳情:
12歲的小橙是二次元文化愛好者,今年5月,她在西安市的某小區樓頂被一名24歲男子楊某猥褻。「他靠我太近了,還捏我耳垂,摸我下巴……」小橙回憶說,當時她想跑,但是跑不了。他把小橙一把拉到電梯旁邊的樓梯間強吻,楊某開始對她進行猥褻。
回家後,小橙下身流血,並感覺到疼痛。後來,她覺得這一事件導致她處女膜破裂,但她沒有證據。
小橙並非唯一的受害者。受害者們組建了一個「受害者」QQ群裡,已經有10多名女孩。除了一名19歲的女孩曉曉,其他女孩均未滿18歲,都是00後女孩。她們自述和楊某均是通過Lolita、JK、cosplay等小眾文化圈結識。
二次元的圈子集聚了很多熱愛這種文化的人,但是也可能有人借著這種幌子來從事不法活動,以至於很多單純的愛好者受到欺負或者污衊。這些人玷汙了這個圈子,也觸犯了法律。
法律不管你是什麼圈子,只要有不雅行為就是犯法。
【法智普法】猥瑣未成年少女怎麼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這裡所稱情節惡劣,是指姦淫幼女手段殘酷的;因姦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的等。
2、姦淫幼女多人的。指姦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姦淫幼女總共二人以上。
法智小結:
看到這個報導,小編既感到心痛,也感到欣喜,00後的小朋友終於開始敢站出來講不好的事情,面對不法侵害,不再保持沉默,或者不敢面對,小編認為在面對性侵這個問題上來說,該感到羞恥的應該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