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載入《詩經·小雅》裡的野草,至今仍茂盛地生長在田頭地角。
詩的題目叫《採薇》,前三節這樣寫:
「採薇採薇,薇亦作止。曰歸曰歸,歲亦莫止。靡室靡家,獫狁之故。不遑啟居,獫狁之故。/採薇採薇,薇亦柔止。曰歸曰歸,心亦憂止。憂心烈烈,載飢載渴。我戍未定,靡使歸聘。/採薇採薇,薇亦剛止。曰歸曰歸,歲亦陽止。王事靡盬,不遑啟處。憂心孔疚,我行不來!」
翻譯成白話:
「採薇採薇一把把,薇菜新芽已長大。說回家呀道回家,眼看一年又完啦。有家等於沒有家,為跟玁狁去廝殺。沒有空閒來坐下,為跟玁狁來廝殺。/採薇採薇一把把,薇菜柔嫩初發芽。說回家呀道回家,心裡憂悶多牽掛。滿腔愁緒火辣辣,又飢又渴真苦煞。防地調動難定下,書信託誰捎回家。/採薇採薇一把把,薇菜已老發杈枒。說回家呀道回家,轉眼十月又到啦。王室差事沒個罷,想要休息沒閒暇。滿懷憂愁太痛苦,生怕從此不回家。」
說的是古代行軍打仗的士兵,一年到頭回不了家,他們在戰場上沒東西吃,一天到晚只好採薇菜充飢。那句著名的「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就在這首詩的最後一節。說明從春到秋,薇菜始終是士兵的糧食。
這裡的「薇」到底是什麼?其實說穿了,真要笑掉老百姓的大牙,弄得那麼深奧幹嘛呢,那不就是野豌豆嘛。薇:豆科野豌豆屬的一種,學名「救荒野豌豆」,又叫大巢菜,它的種子、莖、葉均可食用。每年春天,這種野菜就蓬蓬勃勃,在田頭,在地角,隨風搖曳,盎然春意。春風一吹,它就綠了;春雨一澆,它就飄了。它也開花,它也結果,它的模樣是微型的豌豆,是豌豆縮小,縮小,再縮小。
這種古老的野菜,從商周開始,一直活到現在,活了整整三千多年,堪稱長生不老的野菜。司馬遷在《史記·伯夷列傳》中就寫到了它:「武王已平殷亂,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齊恥之,義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採薇而食之。」事情的前因後果是這樣的:
伯夷、叔齊是商末孤竹君的兩個兒子。父親想把王位傳給叔齊,可是等父親去世後,叔齊卻要把王位讓給伯夷。伯夷說:「這是父親的遺命啊!」於是逃走了。叔齊也不肯繼承王位,也逃走了。後來,兩人在逃路途中相遇,他們聽說西伯昌能贍養老人,便商量:「何不去投奔他呢?」於是到了那裡,可西伯昌已經死了。他的兒子武王,載著西伯昌的神主,率軍東進,前去討伐商紂。伯夷、叔齊拉住武王的馬,勸諫說:「你父親死了不安葬,卻大動幹戈去打仗,這是孝順嗎?你身為臣子卻去殺害君主,這是仁義嗎?」武王的隨從想殺掉這兩個人,姜太公阻止說:「他們是有節義的人啊!」於是扶著他們離開了。等到武王平定殷商的統治,天下都歸順了周朝,伯夷、叔齊卻認為這是很可恥的事。為堅持仁義,他們不肯吃周朝的糧食,隱居在首陽山,靠採食薇菜充飢。到了快要餓死的時候,他們作了一首歌:「登上那西山啊,採摘那裡的薇菜。以暴力取代暴力,竟認識不到錯誤。神農、虞舜、夏禹的太平盛世轉眼消失了,哪裡才是我們的歸宿?唉,只有死啊,命運是這樣的不濟。」伯夷、叔齊最後餓死在首陽山。
伯夷、叔齊既然能「採薇而食之」,怎麼會餓死呢?那是因為野豌豆不是一年四季都有。首陽山在甘肅,緯度較高,氣溫較低,它的生長周期可能長些。倘若在江南,伯夷、叔齊靠採薇而食,頂多只能堅持半個春天。因為江南的野豌豆,一到夏天就乾枯殆盡了。
正是因為有伯夷、叔齊「義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採薇而食之」,後來「採薇」就成了一個典故,成為歷代詩人吟唱時頻頻使用的一個意象,藉此表達隱居的理想,什麼「長歌懷採薇」「正向空山賦採薇」「人閒屢採薇」「不得顧採薇」「更釣鮮採薇」等等,這裡的「採薇」都不是真的去採野豌豆,而是借伯夷、叔齊說事,將官場失意與隱居聯繫在一起。其實也就是發洩一下而已,若真讓他們去「採薇」隱居,哪個不得餓死?
不過也有一些詩文,真實記錄了「薇」這種野菜的飲食文化史。
唐代詩人王建,他在《原上新居》中有「廚舍近泥灶,家人初飽薇」。唐代詩人儲光羲在《吃茗粥作》中有「淹留膳茗粥,共我飯蕨薇」。不管豐年飢年,野豌豆一直是人們充飢的食物。白居易《續古詩十首》中寫道:「朝採山上薇,暮採山上薇。歲晏薇亦盡,飢來何所為。」早上去採野豌豆,黃昏也去採野豌豆,野豌豆沒有了,拿什麼來充飢?不僅道出了唐朝百姓生活的艱苦,也反映出野豌豆始終沒有離開過百姓的餐桌。
到了宋代,野豌豆還成了一道菜。蘇東坡在《元修菜》中說:「菜之美者,有吾鄉之巢。故人巢元修嗜之,餘亦嗜之……因謂之元修菜。」這裡的巢,就是薇,就是野豌豆,因為有個名叫巢元修的人特別喜歡吃野豌豆這道菜,所以後人把野豌豆叫做「元修菜」。蘇東坡發明了東坡肉,他也特別嗜好野豌豆,說明野豌豆的味道肯定也是不錯的。
到了明代,野豌豆的記載越來越詳細,不僅成為食物,而且成為藥物。
明代王磐在《野菜譜》中記載了「野菉豆」,就是野豌豆:「莖葉似菉豆而小,生野田,多藤蔓,生熟皆可食。」其後還配有韻語:「野菉豆非耕耨,不種而生,不萁而秀;摘之無窮,食之無臭;百穀不登,爾獨何茂。」
明代朱橚(朱元璋第五子)在《救荒本草》中記載了野豌豆:「生田野中。苗初就地拖秧而生,後分生莖義;苗長二尺餘;葉似胡豆葉稍大,又似苜蓿葉亦大;開淡粉紫花;結角似家豌豆角,但秕小。味苦。」而且又寫了野豌豆的烹製:「採角煮食;或收取豆煮食;或磨麵,製造,食用與家豆同。」
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菜部》中記載了「薇」:「釋名:垂水、野豌豆、大巢菜。氣味:甘、寒、無毒。主治:利水道、下浮腫、潤大腸。」
類似記載還有很多。只要貧窮存在,只要草民不絕,野豌豆在文字裡始終生生不息。但是,若論野豌豆的採制,則當數魯迅先生最富想像力了。他的《故事新編》有一篇《採薇》,竟寫了伯夷、叔齊在首陽山上採食薇菜的N種技巧。
故事說,「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齊,隱居首陽山後,發現山中有薇菜可食,並漸漸摸索出若干薇菜的做法:薇湯、薇羹、薇醬、清燉薇、原湯燜薇芽、生曬嫩薇葉……烤薇菜時,伯夷以大哥自居,還比兄弟「多吃了兩撮」。後來,一個闊人家的婢女嘲笑他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們在吃的薇,難道不是我們聖上的嗎?」兄弟倆於是「薇,自然是不吃,也吃不下去了」,二十天後,死在山背後的石洞裡。這當然是小說,目的是摘掉伯夷、叔齊頭上神秘的光圈,讓他們落到煙火塵世,成為芸芸眾生中的俗人,但魯迅先生寫薇菜的N種吃法,卻是源於生活的,令大開了眼界。
與人類同行的野豌豆,它不僅僅是一種草,其實是一種遺產。它代表一種活著的歷史,代表一種活著的文化。它既是一種物質,又是一種精神,是在貧窮的土壤裡誕生的一片綠,開出的一朵花。貧窮的時候人們依賴它,落魄的時候文人寄情於它。現在,薇菜的使命似乎真的結束了,它成了草中的微者,無憂無慮,自生自長,天上雲捲雲舒,它自花開花落著。
總有一天,《全國中草藥彙編》裡的一段話,會讓野豌豆變得珍貴而稀有:「豆科野豌豆屬植物救荒野豌豆,以全草入藥。夏季採,曬乾或鮮用。根可以生吃,煮熟後味道更好。性味歸經:甘、辛,溫。功能主治:補腎調經,祛痰止咳。用於腎虛腰痛,遺精,月經不調,咳嗽痰多;外用治疔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