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為貫徹落實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根據省級和省級以下稅務局制定職能配置、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暫行規定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霍邱縣稅務局(以下簡稱「霍邱縣稅務局」) 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六安市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六安市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部分 霍邱縣稅務局,設11個內設機構(正股級)、9個派出機構(副科級)、1個事業單位(正股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擬訂本系統綜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劃;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績效管理、公文處理、會務管理、信息調研、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來信來訪、值班值守、國家安全等工作;組織實施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稅收宣傳工作;牽頭負責督查督辦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牽頭負責意識形態工作;承接稅收科研工作;負責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2.法制股。負責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涉及多個稅種、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綜合性政策文件會辦、起草和落實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合規性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等工作;負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組織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事項;組織辦理涉稅反補貼案件應對工作;負責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相關工作;牽頭負責稅收執法權責清單制定工作;牽頭負責稅收法律知識普及工作;牽頭負責稅收執法資格考試等工作;負責督察內審工作。
3.稅政股。負責組織實施各稅種徵收管理、進出口稅收管理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各稅種具體業務問題的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各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負責增值稅發票管理,組織相關信息系統的推廣應用及管理;參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的季(月)度預徵、彙算清繳等工作;組織實施個人所得稅源泉扣繳、自行申報、彙算清繳、事後抽查等工作;指導各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各稅種的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4.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股。負責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指導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日常徵管、日常檢查工作;參與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的政策輔導、諮詢服務、法律救濟等工作。
5.收入核算股。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落實免抵調庫年度安排;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收入工作,開展收入預測分析、預警分析和收入質量管理;負責稅收經濟分析工作;負責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會統核算、繳庫退庫、票證管理等制度,實施會計監督。
6.納稅服務股。組織開展本系統納稅服務(含繳費服務,下同)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制度和規範;組織開展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諮詢服務、辦稅服務和權益保護等工作;負責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熱線等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服務渠道管理;負責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辦理納稅服務投訴;負責落實涉稅專業服務監管政策及制度,統籌協調社會化納稅服務。
7.徵收管理股。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徵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等日常徵管工作;負責徵管質量監控評價;負責組織落實信息化規劃、方案和制度,實施本系統信息化建設、考核評價和驗收工作;承擔稅務行業標準和業務需求管理;負責信息化立項和預算管理;牽頭組織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8.風險管理股。負責信息數據和風險管理的目標規劃、制度制定的實施工作;負責風險應對任務的整合和推送;負責本系統稅收風險管理模型構建、分析識別、任務推送、監控評價結果反饋等工作;承擔各類稅收數據、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數據的集中管理、質量控制、分析應用、共享交換及稅務雲平臺管理等事項;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考核本系統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工作;負責第三方涉稅信息的獲取和應用;負責金稅三期決策支持系統的管理;負責稅收風險的扎口管理。
9.財務管理股。負責貫徹落實本系統預決算管理、基建管理、會計核算管理、財務內控管理和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部門預算執行和公開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辦理具體收付事項;擬訂年度採購計劃,辦理具體採購事項;負責資產的購置、處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擔稅務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建項目管理;負責銀行帳戶管理和票據管理。
10.人事教育股。負責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公務員管理、幹部考核等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幹部人事規章制度執行情況;負責數字人事工作;辦理出國政審事項;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和學歷教育管理;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練兵比武活動;負責人才培養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網絡教育培訓;協助開展基層建設和系統稅務文化建設;負責選樹宣傳先進典型等工作;負責老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
11.稅源管理股。負責轄區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基礎事項管理及其風險應對工作。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股)。組織實施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籌負責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統戰工作;協調工會、共青團、婦委會開展群團工作;負責雙擁、扶貧、效能建設、作風建設等工作。
黨及紀檢監察的工作機構整合後暫予保留,待下一步有關事項確定後另行明確。
(二)派出機構
1.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副科級)。負責納稅人、繳費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各種事項,具體有:稅(費)信息採集確認、調查核實、稅(費)申報、稅(費)徵收、稅(費)解繳、發票領用、發票代開、防偽稅控發行、行政許可、稅收優惠備案及核准事項、稅收證明開具等;負責辦稅服務場所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和諮詢服務。
2.第二稅務分局(副科級)。負責縣級重點稅源集中管理、風險應對和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工作。
另設置7個稅務分局,主要負責轄區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基礎事項管理及其風險應對工作,以及有關納稅服務工作。分別是:城關稅務分局(副科級)、長集稅務分局(副科級)、戶胡稅務分局(副科級)、石店稅務分局(副科級)、周集稅務分局(副科級)、新店稅務分局(副科級)、孟集稅務分局(副科級)。
(三)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機關及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及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
第四部分 霍邱縣稅務局機關及系統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工勤編制,均以合併後接收的實有編制數作為規模控制數。其中,霍邱縣稅務局領導職數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4名,另設紀檢組長1名。下一步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五部分 本規定由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按規定程序辦理。
縣局領導班子成員:楊群(黨委書記、局長、一級主辦)、竇仁江(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主辦)、閻林(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主辦)、潘紅兵(黨委委員、副局長、三級主辦)、胡林厚(黨委委員、副局長、三級主辦)、楊猛(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光玉(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主辦)、程鵬(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辦公室主任:莫冰
聯繫電話:0564-6021423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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