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考生向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留言發訴求,強烈建議二建考後審核不審查醫保社保。
訴求內容:聽說2020福建二建考後審核要審查醫保社保,我本人強烈反對這種做法,去年都沒審核為何今年就審核了?
這不符合慣例。
再說了,找中介代報名的又不是只有我一個,我這次實務考了81分,按道理我是穩了,可是如果你們查了醫保社保,我就白考了,過不了了
所以,特別申請,二建考後審核千萬不要查醫保社保是否匹配,謝謝領導,我只想考個證件掛靠養家餬口,放我一條生路。
官方回覆:
您好!您於2021年1月4日通過省12345平臺反映「強烈建議二建考後審核不審查醫保社保」的訴求件收悉,感謝您對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關心,我廳工作人員電話聯繫您,因您電話無法接通,無法電話告知。
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截至目前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均已實行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根據關於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規定,報考人員報名參加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時,考試組織機構將規定的報考人員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並願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
考後審核時,對涉嫌弄虛作假人員,將要求其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事後我廳將不定期對取得資格人員報考信息進行核查,也會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展開調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另取得執業資格後進行「掛靠」是違法違規行為,對個人與企業的弄虛作假行為,核實屬於「掛證」行為的,我廳將按照「掛證」情形予以嚴肅查處並曝光。
此類考試問題可直接撥打我廳註冊中心諮詢電話
0591 38161636轉2諮詢或在我廳官網「公眾參與」專欄點擊「我要寫信」按鈕進行在線諮詢。
這位考生申訴的內容明顯不合規,有些搞笑了。
我估摸著官方工作人員看到這條留言的時候心情可能是這樣的:截止目前:福建、貴州、陝西、安徽、江蘇、廣西、寧夏、黑龍江、湖北二建考試成績已公布,匯總如下:
省份
公布時間
福建
2020年12月22日
貴州
2020年12月24日
陝西
2020年12月30日
安徽
2020年12月30日
江蘇
1月5日可查
廣西
1月14日可查
寧夏
1月19日可查
黑龍江1月21日可查眼看著別人家的省份都出了成績,後臺不斷有考生問老師,他們省份到底啥時候出來,甚至都調侃自己省份要爭「第一」!二建成績更多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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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教材需求量大,購買後會儘快安排發貨,請考生們耐心等待。河北邢臺、石家莊受疫情影響,暫時不能發貨,將在快遞恢復後安排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