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物權重日益加大
文/圖 羊城派記者 黃珏
機動車尾氣對空氣造成汙染眾所周知,而地面上還有一些機械的單一機排放汙染更甚於機動車,這些就是如打樁機、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叉車等非道路移動機械。8月15日,記者從珠海市環保局獲悉,《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日前出臺,按照規定,珠海市轄區範圍內除高欄港經濟區、富山工業園區以外所有區域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
珠海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 圖/黃珏
由於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類型多、應用範圍廣、保有量大、汙染排放無控制,其所排放的汙染物權重日益加大,是氮氧化物(NOX)、細顆粒物(PM2.5)排放的重要來源之一,可造成大氣區域灰霾汙染。根據市環保部門前期開展的調查研究表明,2016年珠海建築、市政道路、高速路橋設施過程工程機械各類汙染物排放總量為PM1077噸、PM2.574噸、NOX1329噸、SO215噸。珠海市環保局表示,開展非道路移動汙染防治工作,推動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汙染減排,對促進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的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通告,在用國Ⅲ標準及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應加強設備維護,確保其尾氣排放穩定達到國家第三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在用國Ⅱ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通過加裝或者更換符合要求的汙染控制裝置,達到非道路柴油機械煙度排放的Ⅲ類限值要求的可延長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後禁止在禁用區域使用。以及在珠海市全市轄區範圍內不得使用排放不合格或排放明顯可見黑煙的機械設備。通告還規定,禁止銷售達不到本地區執行的國家階段性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新增非道路移動機械必須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
通告於2018年7月1日起實施,實施後實行半年時間的宣傳教育期,對違反規定在禁用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相關部門進行勸阻。自2019年1月1日起,對違反規定在禁用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依據相關規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未按照規定加裝、更換汙染控制裝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五千元的罰款。
珠海市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就《通告》實施情況,將持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專項檢查。並將會同各政府職能部門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常態監督制度,對於排放不合格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油品以及使用汙染控制裝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檢查。根據2017年完成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調查基準年2016年全市共有非道路移動機械 共10996臺,其中工程機械2231臺,農業機械5527臺,叉車2984臺,港作機械254臺。
來源|羊城派
責編|實習生 尉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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