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8月28日報導,臺灣網紅「館長」陳之漢28日凌晨2時許在自家健身中心門口被人連開3槍,其右手臂與右大腿、右腳踝中彈,不久後,嫌犯23歲劉姓男子自行前往林口警分局文化派出所投案自首。報導稱,初步認為劉姓男子作案動機與先前騷擾「館長」有關,警方詢問後將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
多家臺媒報導稱,28日凌晨2點多,陳之漢在走出健身房門口後,被不明人士襲擊,嫌犯連開3槍,陳之漢鮮血直流,當場倒地,後經救護人員急救包紮後緊急送醫。警方稱,槍擊案件發生後,一名劉姓男子已自行投案,警方在他包內搜出一把槍,比對監控視頻畫面後,劉姓男子身形與畫面中嫌犯高度相似,但無法100%肯定。
《聯合報》報導稱,據悉,當時家住臺北市內湖區的劉姓男子27日晚11時許攔下計程車後要求黃姓司機開到林口,抵達後劉姓男子搭計程車在林口市區不停地繞,期間還到超市買啤酒、零食,約25分鐘後,劉姓男子要求司機停在路邊等候,期間還疑似因喝太多酒,要求司機「冷氣開強一點」。
約1小時後,劉姓男子又要求司機將車開到對面的五金百貨店前等候,還為此加了500元新臺幣給司機;將近2小時,約凌晨2時22分許,劉姓男子疑似看見「館長」從健身房走出,便交代司機「往前開一點,停在前面公交車停車處等我,我馬上回來」,隨後下車,期間司機還聽到槍響。
報導提到,約10多秒後劉姓男子一路小跑回到計程車上,跟司機說「開往麗園一街與文化路口」,該路口距離文化派出所僅100米,抵達後劉姓男子付了3000元新臺幣下車,帶槍與子彈前往派出所投案。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據了解,開槍的劉姓男子先前曾對陳之漢性騷擾,劉姓男子有多項前科。陳之漢稱,劉姓男子到健身房對他亂摸並說「讓我摸一下啊,你就讓我摸一下嘛!」陳之漢回應「請問有什麼事嗎?」對方仍說「讓我摸一下」開始摸陳之漢,事後劉姓男子跑到健身房要求退費,更打算對員工動手動腳,最後放話「要告死你們」。
據了解,陳之漢之所以成為「網紅」,並非因為他參加比賽、開辦健身俱樂部,而是因為他身兼博客和直播主身份,他常在臉書、YouTube等社群網站發言、直播、上傳影片,在宣傳健身之餘還針對社會時事發表評論。其言論在島內引發爭議,多次被臺灣媒體報導。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