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入獄、30歲「無罪釋放」,蒙冤入獄15年,獲得國家賠償332萬

2020-11-20 大象微視

2020年1月13號,張志超案再審宣判無罪,張志超被羈押15年後當庭釋放。

2005年2月,在山東某中學一間廢棄的男廁所裡,發現一具下身赤裸的女性遺體。警方調查顯示,女性遺體系高一女生。2005年1月10號早晨,她進入學校後失蹤。涉事廢棄廁所位於教學樓三層,旁邊是一間男生寢室,女生的同班同學王緒波、楊同振當天請假在宿舍,王緒波說大約在6點23分。他在宿舍裡聽到有女孩尖叫,跑出宿舍後看到兩個人。一個是高一24班班長張志超,另一個人帶著眼鏡。

當時的判決書顯示,張志超作案後離開時,遇見同學王廣超,將犯罪實情告知,並讓他幫助看守。隨後,張志超在小賣部購買了一把新鎖,用於將廢棄廁所鎖住。

具代理律師介紹,在案資料顯示,警方並未獲得包括精液、毛髮等在內的張志超強姦殺人的直接物證。此外,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作案時間為6點20分左右。而多名證人證言則顯示,張志超當天在6點15分參加升旗儀式,隨後於6點20分開始參加操場跑步,並於6點35分回到教室上課。而張志超需購買鎖的小賣部老闆和證實小賣部開門時間為7點20分左右,張志超代理律師認為其無作案時間。

2005年2月12號大年初四,凌晨1點多,張志超在家中被幾名警察帶走。2006年3月,張志超因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王廣超因犯包庇罪獲刑三年緩刑三年。一審判決下達後,張志超並未提出上訴,直至5年後的2011年在一次與母親馬玉萍的會見中,他稱自己遭到刑訊逼供,才做了有罪供述,甚至不敢當庭上訴。他讓母親請律師申訴。

2017年11月,最高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姦致人死亡。王廣超包庇的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

2018年2月8號,山東省高院組成合議庭,對張志超、王廣超案件進行再審。2019年12月5號。張志超案再審在六次延期後開庭,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出庭的檢察員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方提出應以疑罪從無判張志超無罪。

2020年1月13號,已經服刑14年的張志超被當庭釋放,將與母親一同回家。

張志超當年蒙冤被判入獄,坐了15年牢後終於洗清了自己的罪名。出獄後,張志超向國家提出了780萬的賠償。而張志超最終拿到了332萬的國家賠償。

2020年10月20日,張志超在律師的陪同下領取了約332萬元的國家賠償;這332萬的國家賠償包括了羈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賠償金188.9萬,精神損害賠償金141.6萬,其中還包括張志超被判無期時,法院從其家中劃扣的5500元。

張志超案件推動了我們國家建立更加健全的法治體系邁進了一步,遏制了更多的冤案錯案的形成,讓更多的人不再繼續蒙冤。而張志超最終拿到了332萬的國家賠償。

相關焦點

  • 入獄15年後無罪釋放 當事人張志超明天將領332萬國家賠償金
    原標題:入獄15年後無罪釋放 當事人張志超明天將領332萬國家賠償金   今天上午,被羈押15年後重獲自由的張志超在自己的個人媒體帳號上表示,此前他申請的
  • 入獄13年後宣告無罪的張志超獲332萬國家賠償 明日將領取
    10月19日,入獄13年後宣告無罪的張志超在抖音平臺發布視頻稱,他將在10月20日領取自己的332萬國家賠償。今年6月1日,張志超向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申請賠償的金額為788.9萬餘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88.9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600萬元。
  • 入獄13年後宣告無罪的張志超獲332萬國家賠償,明日將領取
    10月19日,入獄13年後宣告無罪的張志超在抖音平臺發布視頻稱,他將在10月20日領取自己的332萬國家賠償。在視頻中他表示,誰也不願意用15年的青春來換這樣的賠償,感謝家人、律師和媒體這麼多年的支持。
  • 從張志超15年牢獄獲332萬國家賠償,談徵地拆遷的國家賠償
    張志超最終獲得332萬國家賠償其實,在徵收拆遷領域有些情況也是可以獲得國家賠償的2006年3月,山東臨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姦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2017年11月16日該案啟動再審程序,庭審過程中,檢方提出疑罪從無,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宣告張志超無罪。
  • 含冤入獄27年的張玉環,無罪釋放後,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
    9月2日上午,被冤判入獄27年的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27年前,也就是95年被判為死緩,01年,法院再次判處張玉環死緩,張玉環本人堅決否認殺人。2020年7月9日,該案在江西省高院開庭再審;8月4日,張玉環被判定為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
  • 同樣蒙冤15年,張志超獲得賠償332萬,吳春紅為何262萬?
    被羈押15年後重獲自由的張志超在某平臺上表示,將於10月20日領取332萬國家賠償。看到這個消息,大家不由得想起吳春紅,同樣都是蒙冤15年,張志超能獲得332萬的賠償,而吳春紅坐牢時間還比張志超長一百多天,為何才獲得262萬的賠償?難道同命不同價!今天,「四哥有法說」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嘗試給大家解答這一問題。
  • 羈押十五年,張志超獲332w國家賠償
    就在最近,被羈押15年之久的張志超重獲自由,張志超領取約332W國家賠償上了熱搜。包括人身自由188.9萬元及精神損害賠償141.6萬元。2005年張志超因一起姦殺案被捕,今年一月被宣告無罪!同樣的情況,張玉環,26歲入獄,52歲無罪釋放,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8月4日,備受關注的「張玉環故意殺人案」在江西高院改判無罪!
  • 坐牢8年最終無罪釋放 蒙冤者申請816萬國家賠償
    齊魯晚報濟南7月13日訊 蓬萊小夥陳世江蒙冤8年終獲釋,7月13日,蓬萊小夥陳世江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賠償數額為816.8萬元。
  • 張玉環與宋小女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含冤入獄27年,獲國家賠償496萬
    1993年,張玉環被判故意殺人罪,前妻宋小女迫於生計改嫁。8月4日,法庭宣判張玉環無罪釋放,宋小女稱希望他能擁抱一下自己。至今他倆仍欠彼此一個擁抱。在9月2日上午,張玉環和家人、律師一起前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共計提出申請賠償金額人民幣22343129元。10月30日,根據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傳達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張玉環將獲得的賠償金,總計是4960521.5元。雖然張玉環仍表態對賠償金額不滿意,但他認可了,也籤字了,而這筆巨額賠償金,也刷新了國家賠償的新高。
  • 蒙冤近27年獲無罪,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
    9月2日上午,服刑近27年後被宣告無罪的張玉環,與兩個兒子以及大哥張民強一起,在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審判決認定張玉環用手卡、繩勒、棍打的方式將鄰居家兩男孩殺害並拋屍水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因不服判決,張玉環提出上訴。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 入獄15年無罪釋放的張志超:人生像穿越了 想找工作
    「從15歲到30歲,這十五年的時間,我都是在監獄裡度過的……」冤獄15載,如今張志超重新獲得了他的清白與自由。「十幾年,對外面的感知是比較平面的,回到家之後發現,整個世界突然立體起來了。以前看到的顏色比較單調,回來之後發現顏色突然多起來了。」重新獲得自由的張志超,對外面的世界充滿了感慨。
  • 入獄15年無罪釋放的張志超: 人生像穿越了 想找工作
    2006年3月,山東臨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姦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2020年1月,此案再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志超無罪。「從15歲到30歲,這十五年的時間,我都是在監獄裡度過的……」冤獄15載,如今張志超重新獲得了他的清白與自由。「十幾年,對外面的感知是比較平面的,回到家之後發現,整個世界突然立體起來了。以前看到的顏色比較單調,回來之後發現顏色突然多起來了。」
  • 16歲高中生被指姦殺同學,入獄13年獲無罪,母親泣不成聲
    入獄13年的張志超,經過再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張志超無罪。如今沉冤昭雪,固然值得激動人心,但多年蒙冤入獄的生涯,依舊是不可承受之重。畢竟和社會脫節了15年,變化太大了,沒見過智慧型手機,不會燒水,甚至連酒店的房門、燈都不會開。這在情理之中,現代社會快速發展,脫節5年,都足以讓人懷疑人生,更何況是15年?
  • 被羈押9778天後無罪釋放,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
    張玉環,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人,今年53歲,1993年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拘,自此開始暗無天日的牢獄生涯。2001年被法院判處死緩,2020年8月4日,被判為無罪,期間共被羈押9778天。2020年9月2日,張玉環在其代理律師的陪同下,來到位於南昌市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
  • 入獄15年無罪釋放 張志超:人生像穿越,想孝順母親
    入獄15年無罪釋放張志超:人生像穿越了,想學東西找工作孝順母親張畢榮15年前,山東臨沂二中一女生遇害。當時,正在讀高一的張志超被警方認定涉嫌強姦殺人罪,將其逮捕。2006年3月,山東臨沂中院一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姦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2020年1月,此案再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志超無罪。「從15歲到30歲,我都是在監獄裡度過的……」重獲自由的張志超,充滿了感慨。近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採訪了張志超及其辯護律師李遜,了解到張志超的近況。
  • 入獄15年無罪釋放 張志超:人生像穿越 想孝順母親
    15年前,山東臨沂二中一女生遇害。當時,正在讀高一的張志超被警方認定涉嫌強姦殺人罪,將其逮捕。2006年3月,山東臨沂中院一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姦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2020年1月,此案再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志超無罪。「從15歲到30歲,我都是在監獄裡度過的……」重獲自由的張志超,充滿了感慨。近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採訪了張志超及其辯護律師李遜,了解到張志超的近況。
  • 入獄15年無罪釋放 張志超:人生像穿越,想孝順母親
    入獄15年無罪釋放  張志超:人生像穿越了,想學東西找工作孝順母親  張畢榮  15年前,山東臨沂二中一女生遇害。當時,正在讀高一的張志超被警方認定涉嫌強姦殺人罪,將其逮捕。2006年3月,山東臨沂中院一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姦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2020年1月,此案再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志超無罪。
  • 蒙冤16年無罪出獄後疾病纏身難找工作 吳春紅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
    昨日(12月21日),河南蒙冤16年後被改判無罪的男子吳春紅來到河南省高院,向該院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金。▲吳春紅在河南高院門口。今年4月1日,吳春紅「投毒殺人」案再審宣判,河南高院認為,原審認定吳春紅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無罪;當日上午,吳春紅被無罪釋放。從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到無罪出獄,吳春紅被羈押、監禁了5612天。
  • 5次判死刑入獄10年,無罪釋放42天後又被捕:沒有張玉環幸運
    5次判死刑入獄10年,無罪釋放42天後又被捕:沒有張玉環幸運9月17日,安徽阜陽潁上縣左德剛妻子接到法院來電,法官要求9月20日拿著新委託手續到安徽省高院,重新委託辯護人只有15天準備時間左德剛10年內被阜陽中院、安徽省高院5次判死刑,最高法兩次不予核准。2020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宣告左德剛故意殺人罪不成立,無罪釋放,但獲釋42天後又以同樣的罪名被逮捕。
  • 46歲男子被控殺害16歲男孩拋屍糞坑,5次判死刑入獄13年無罪釋放42天後重新入獄!妻子哭著為其喊冤
    2020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將左德剛無罪釋放,但令左德剛的妻子張女士沒有想到的是,在丈夫獲釋42天後,他又以同樣的罪名被逮捕。妻子一人承擔家裡的重擔左德剛和妻子今年都是46歲,本來和睦的家庭被13年前的一場命案徹底攪亂,2007年2月25日,潁上縣江店孜鎮16歲少年周某失蹤一個多月後,其屍體在鎮老區政府家屬院公廁糞坑內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