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法律的權威來自社會認同,社會認同來自司法裁判。一份優秀的司法裁判不僅是對法治的最好詮釋,也是法官對自己法律生涯的最大褒獎。
近十年來,上海法院的法官們在裁判文書質量的提升之路上埋頭耕耘,一篇篇優秀文書脫穎而出,在全國和市級評選中頻頻獲獎。
是誰寫出了這些優秀文書?他們為什麼能獲獎?這些獲獎者心裡最看重的是什麼?法官這一職業對他們意味著什麼?一份優秀的裁判文書究竟是怎樣煉成的?
10月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與中國法院網、天平聯合推出「優秀裁判文書煉成記」專欄。現在,就讓我們一睹他們的風採吧!
律新社丨廖麗君 倪璐窈
「對案件事實的嚴謹查明」在法官撰寫裁判文書時價值何在?裁判理由的撰寫如何彰顯法官功力?裁判文書對社會又有何引導意義?作為首屆「全國法院百篇優秀文書」獲獎者之一,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法官王靜心中,這些問題早有答案。
# 王靜、胡鴻高在《法眼看天下》節目現場
很多時候,王靜喜歡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戴上耳機,選擇一首輕音樂,專注地撰寫她的判決書,鍵盤上落下的每一個字符,鏗鏘而有力,此刻它們的主人,沉靜而堅定。
復旦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胡鴻高擔任了「上海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10年評委,他每年評閱200多份判決書,每一篇都認真品味,為的是讓背後真正優秀的法官脫穎而出。
「
法官的判決書,是直面社會問題的利器
王靜獲獎的判決書是關於一起商業秘密權利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上訴案。這起案件是上海高院知產庭受理的首起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也是王靜關於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的「初嘗試」,此前她常年審理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
# 王靜
前期準備階段,王靜花了大量的時間熟悉案情,學習行政訴訟法和相關實體法,防止自己在庭審和撰寫文書中出現不該有的程序或者實體差錯。除此以外,她還找來了優秀的行政文書進行研究,進一步了解行政文書的撰寫思路和行文要求。
在這起案件中,一家軟體公司複製了他人的軟體,為此行政機關對其作出了處罰決定,但王靜卻在判決中撤銷了這部分的處罰決定。直播間的主持人問道:這會不會讓受眾感到困惑,難道複製他人軟體的行為是被法院允許的?
王靜坦言:「很多人會認為抄襲了別人軟體的人是應該受到懲罰的,行政機關懲罰了壞人,而法院卻撤銷了這個行政處罰,這不是鼓勵抄襲麼,其實這是對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審理存在認識上的誤區。」
# 作為審判長的王靜
「我們法官審查的是行政機關在進行行政執法時是否存在違反法律的地方,如果違反法律,司法機關就要對其予以糾正。法律規定司法機關要對行政機關的活動進行審查,其立法本意就在於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因行政機關的錯誤執法而受侵害。」王靜解釋,對於行政案件,法院只審查行政處罰行為是否合法。
實際上,計算機軟體可以同時構成作品和商業秘密,分別受到《著作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行政機關既然認定涉案軟體構成商業秘密並進行查處,就應當對該軟體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法定構成條件進行舉證。
經審理,王靜發現,在這起案件中,行政機關未能舉證證明其已對涉案計算機軟體符合「不為公眾所知悉」之要件進行審查,所以,即使這個軟體符合商業秘密的其他構成要件,也不能認定該軟體屬於商業秘密。王靜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被撤銷,並最終作出了相應判決。
「能依法對行政機關的錯誤處罰決定進行撤銷是需要勇氣的,您裁判的過程中是否也曾感到壓力呢?」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18級本科生潘婧旖以現場連線的方式提問道。
「既然選擇成為法官,除了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能力之外,還必須具有一種有錯必糾的勇氣。」從業多年,王靜始終抱著這樣一個信念,「作為一名法官,如果連糾錯的勇氣都沒有的話,是愧對法律,愧對人民賦予的裁判權的。一個純粹的法官,在面對壓力時,必須要排除各種幹擾,遵從自己的內心去作出正確的裁判。」
# 胡鴻高
胡鴻高特別欣賞如王靜那樣敢於直面難點問題的法官,「法律條文是枯燥的,法官要在判決書中把法律具體化,是要敢於回應敏感問題的,不迴避、不硬判,將自己對立法本意的參悟融入到裁判文書中,這樣的法官才是真正做到了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
法官的判決書,是溫暖的司法指引
法官是為糾紛劃上句號的人,胡鴻高的心中一直堅信這一點。
擔任了「上海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十年評委,在胡鴻高看來,文理標準的確重要,但「兼顧好法理和情理」的價值標準也不可或缺。法官要通過糾紛的解決去樹立規則、引領風尚、傳遞正義。
這也是王靜撰寫的裁判文書能夠獲獎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過這個判決,我特別想告訴行政機關和相關公眾,訴因在尋求法律救濟中的重要性。法律是所有人在社會活動中必須共同遵從的準則,它不是萬能的,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在適用法律的時候都是被動的,你訴什麼案由,法官在審理中,或者行政機關在處罰中,只能處理相應的法律關係。」
撰寫這篇判決書時,王靜在最後特別加了一段給軟體權利人的司法指引,提醒他們本案為行政案件,案件審理範圍僅限於對一審判決及相關行政處罰的審查,並不涉及對民事侵權行為的審查認定。如果軟體權利人認為複製方侵犯了其涉案軟體的著作權並對其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可以民事侵權訴由另行救濟。
「作為一名法官,面對缺乏法律知識的當事人,我認為我有責任告訴他們如何正確維護自己的權利,讓他們在這個案件中感受的法院的溫度,感受到法律的正義。」 她說。
不論是榮獲首屆「全國百篇優秀裁判文書」的王靜,還是連續兩次獲獎的上海海事法院楊嬋,在她們的心中,裁判文書的價值不僅是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更多的是傳遞司法的溫度和態度。如同王靜在直播間說的:「好的裁判文書,不但能夠在個案中定分止爭,還能對社會起到訴訟指引作用,並同時具備司法研究價值。」
而這句話也在電波那頭的聽眾心中產生了共鳴,一位名為@Freyia 的網友這樣留言:「『好的裁判文書,不但能夠在個案中定分止爭』意思就是將罪裹挾的『行為人』,用法的工具剝離出來,從而使人的內心得到解放;『還能對社會起到訴訟指引作用』可以理解為理性之光被法治的實踐埋入人心的道德土壤,從根本上引導社會『因何而訴訟、為何而訴訟』;最後『並同時具備司法研究價值』則是為後人留下法治文明的遺產,引領他們不忘初心,繼續前進。」
判決書既要讓案件雙方當事人心悅誠服,又能被社會大眾認可,這句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在王靜的心目中,「裁判理由的撰寫」恰恰最彰顯法官功力,她認為,在事實查明清楚的基礎上,運用自己對法律深入正確的理解,結合案情對訴請進行嚴密的論證或反駁,在邏輯上層層遞進最終得出的結論,這是裁判文書中的精華部分。
「
法官的裁判文書,是最好的名片
打開中國裁判文書網,我們可以盡情查閱自己想要獲悉的法院裁判文書。這些裁判文書,既承載著當時的司法觀點,也在司法的歷史上留下了印記。一位收聽直播的網友@米蘭對樟樹的愛 充滿好奇地留言提問道:法院的裁判文書,公眾可以在相關網站上查閱,但可不可以予以轉發,比如在微信或微博上轉載呢?
王靜笑著坦言說:「作為一名智慧財產權的法官,所有的裁判文書我們都沒有著作權,您可以在很多場合、文章中援引使用我們文書裡的判詞。」正如她對自己職業解讀的那句——「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書就是法官最好的名片。」
「法官是一個孤獨的職業」,裁判文書對於法官個人而言,是職業成就感的來源。在王靜的身上「專業化」「國際化」一直是公認的標籤,但她相信,每一次用心撰寫的裁判文書在業界被知曉,是對她專業最好的評價!
# 王靜在同濟大學WIPO班為中外學生授課
上海高院原副院長鄒碧華生前一直努力推動構建「法律共同體」,這是一個由法官、律師、檢察官、法學學者等組成的法律職業群體。
作為法官的王靜期待著她撰寫的文書能夠有一定的「研究價值」,被像胡鴻高這樣資深的法學教授在課堂上講授,被法律專業人士探討學習,被法學學生在畢業論文中摘錄……
作為教授的胡鴻高相信「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他希望在培養法律人才時,以王靜、楊嬋等法官的獲獎優秀裁判文書為例,教導他們如何正確選擇和準確引用法律條文,賦予所適用法律條文以生命與靈魂;如何訓練法律思維和法律技能;如何捍衛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的法律秩序、監督政府的公權運作……
參與法律事業、崇尚法治目標、擅長法律思維、維護公平正義……這個法律職業群體,他們不辜負潛力、不辜負責任、遵循自己的內心。
原標題:《優秀裁判文書煉成記:裁判理由的撰寫彰顯法官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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