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與榮譽公號 轉載文章)
按:經jcwater友同意,今天徽章與榮譽公號(badge_honor)轉載其介紹汪精衛政權頒發「和平建國紀念章」的一篇文章。此文同時提供了相關史實和背景資料,值得一讀。
原載 www.jcwater.net網站
作者 jcwater
原題 《和平建國紀念章(民國廿九年)》
連結 http://www.jcwater.net/show.asp?id=1312
和平建國紀念章是汪精權政權所頒發,是當時汪政權的比較有名的一種紀念章。
它的頒發對象有兩種說法,第一種是1938年開始至1940年3月20日汪國民政府重建之日前,參與和平運動的國內外人員。另一種說法則是頒發給1940年4月26日還都大典儀式時汪系國民政府任職的薦任以上官員和曾參與和平運動的外籍人員。其中,外籍人士以日籍最多。
汪精衛政權頒和平建國紀念章
所謂和平運動,林思雲著的《真實的汪精衛》中第三部分《和平運動曲線救國》中有自己的說法,即是指抗戰初期汪堅決抗日時無兵可用無軍願往,導致老汪徹底失望的情況下產生的以和平方式曲線救國的思想。這裡不再累牘。
佩戴和平建國紀念章的汪精衛
節選一小段內容,讓大家初步了解一下汪出走重慶時期如何從民族英雄變味成「漢奸投敵」的。
「汪精衛和平運動的設想是建立在日方撤軍的基礎上,這樣的和平運動是有可能得到中國人 理解的。日方食言收回撤軍的承諾,就使人感到汪精衛等人是無條件地接受日方的「招降 」,這就完全毀壞了汪精衛的名聲,斷送了汪精衛的政治前途。雲南省政府主席龍雲等人 答應聲援汪精衛,也是把日本撤軍作為基本前提,在日本不撤軍的情況下搞「和平運動」 ,自然要背上漢奸的惡名。龍雲等人見日本收回了撤軍的許諾,也就不再響應汪精衛的和 平運動,因為他們還有退路,不象汪精衛已經離開重慶出國,沒有退路了。 」
主席臺上佩戴和平建國紀念章的官員們。汪右後方空軍少將為陳碧君弟弟陳昌祖
附錄一:重光堂協定(1938年11月12日)
1938年11月12日,汪精衛派梅思平、高宗武等人為代表,日本派影佐幀昭、今井武夫等人為代表,在上海虹口公園附近的「重光堂」舉行最後談判,達成「重光堂密約」。
要旨如下:(一)締結華日防共協定,內蒙為特殊「防共」地區,日本在 「防共區」駐兵。(二)承認(默認)滿洲國。(三)日本廢除在中國的治外法權,歸還日本的在華租界。(四)華日經濟提攜,在開發利用華北資源方面,為日本提供特殊方便。(五)補償因事變而造成的在華日本僑民所受的損失,日本不要求賠償戰費。(六)恢復和平後,日軍在兩年以內撤軍。
附錄二:近衛文磨的三次對華聲明全文
日本近衛內閣首次對華聲明
(1938年1月16日)
在攻陷南京後,帝國政府為了仍然給中國國民政府以最後重新考慮的機會,一直等到現在。然而,國民政府不了解帝國的真意,竟然策動抗戰,內則不察人民塗 炭之苦,外則不顧整個東亞和平。因此,帝國政府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而期望真能與帝國合作的中國新政權的建立與發展,並將與此新政權調整兩國邦交,協助建設復興的新中國。帝國政府尊重中國領土與主權以及各國在中國的權益的方針,當然毫無變更。現在,帝國對東亞和平的責任日益加重。政府期望國民為了完成這一重大任務而更加發奮。
日本近衛內閣第二次對華聲明
(1938年11月3日)
今憑陛下之盛威,帝國陸海軍已攻克廣東(州)、武漢三鎮,平定中國重要地區。國民政府僅為一地方政權而已。然而,如該政府堅持抗日容共政策,則帝國決不收兵,一直打到它崩潰為止。帝國所期求者即建設確保東亞永久和平的新秩序。這次徵戰之最後目的,亦在於此。此種新秩序的建設,應以日滿華三國合作,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建立連環互助的關係為根本,希望在東亞確立國際正義,實現共同防共,創造新文化,實現經濟的結合。這就是有助於東亞之安 定和促進世界進步的方法。 帝國所希望於中國的,就是分擔這種建設東亞新秩序的責任。帝國希望中國國民善於理解我國的真意,願與帝國協作。固然,如果國 民政府拋棄以前的一貫政策,更換人事組織,取得新生的成果,參加新秩序的建設,我方並不予以拒絕。帝國深信不疑,各國也將正確認識帝國的意圖,適應東 亞的新形勢。特別是對各盟國的一貫厚誼,深表滿意。東亞新秩序的建設,淵源於我國的建國精神,完成這一建設,是現代日本國民的光榮任務。帝國必須在國內各個方面堅決進行必要的革新,以謀擴充國家的整體力量,排除萬難,為完成這一事業而邁進。政府在此聲明帝國一貫的方針和決定。
日本近衛內閣第三次對華聲明
(1938年12月22日)
日本政府,本年曾一再聲明,決定始終一貫地以武力掃蕩抗日的國民政府。同時,和中國同感憂慮、具有卓識的人士合作,為建設東亞新秩序而邁進。現已感到,中國各地復興的氣勢澎湃而起,建設的趨勢日盛一日。當此之時,政府向國內外闡明同新生的中國調整關係的總方針,以求徹底了解帝國的真意。日滿華三國應以建設東亞新秩序為共同目標而聯合起來,共謀實現相互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為此,中國方面首先必須清除以往的偏狹觀念,放棄抗日的愚蠢舉動和對滿洲國的成見。換言之,日本直率地希望中國進而同滿洲國建立完全正常的外交關係。其次,因為在東亞之天地,不容有「共產國際」的勢力存在。日 本認為,根據日德意防共協定的精神,籤訂日華防共協定一事,實為調整日華邦交之急務。鑑於中國現實情況,為充分保證達到防共的目的起見,要求中國承認在防共協定繼續有效期間,在特定地點駐紮日軍進行防共,並以內蒙地方為特殊防共地區。
附錄三:汪精衛「豔」電全文
(1938年12月29日)
重慶中央黨部,蔣總統,暨中央執監委員諸同志均鑑:
今年4月,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宣言,說明此次抗戰之原因,曰:「自塘沽協定以來,吾人所以忍辱負重與日本周旋,無非欲停止軍事行動,採用和平方法,先謀北方各省之保全,再進而謀東北四省問題之合理解決,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權及行政之完整為最低限度。在經濟上以互惠平等為合作原則。」
自去歲7月蘆溝橋事變突發,中國認為此種希望不能實現,始迫而出於抗戰。頃讀日本政府本月22日關於調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針的闡明:
第一點,為善鄰友好。並鄭重聲明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無賠償軍費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國之主權,且將仿明治維新前例,以允許內地營業之自由為條件,交還租界,廢除治外法權,俾中國能完成其獨立。日本政府既有此鄭重聲明,則吾人依於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則吾人遵照宣言謀東北四省問題之合理解決,實為應有之決心與步驟。
第二點,為共同防共。前此數年,日本政府屢曾提議,吾人顧慮以此之故,幹涉及吾國之軍事及內政。今日本政府既已闡明,當以日德意防共協定之精神締結中日防共協定,則此種顧慮,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產國際之擾亂與陰謀,對蘇邦交不生影響。中國共產黨人既聲明願為三民主義之實現而奮鬥,則應即徹底拋棄其組織及宣傳,並取消其邊區政府及軍隊之特殊組織,完全遵守中華民國之法律制度。三 民主義為中華民國之最高原則,一切違背此最高原則之組織與宣傳,吾人必自動的積極的加以制裁,以盡其維護中華民國之責任。
第三點,為經濟提攜。此亦數年以來,日本政府屢曾提議者,吾人以政治糾紛尚未解決,則經濟提攜無從說起。今者日本政府既已鄭重闡明尊重中國之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並闡明非欲在中國 實行經濟上之獨佔,亦非欲要求中國限制第三國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則,以謀經濟提攜之實現,則對此主張應在原則上予以贊同,並應本此原則,以商訂各種具體方案。
以上三點,兆銘經熟慮之後,以為國民政府應即以此為根據,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日本政府11月3日之聲明,已改變1月16日聲明之態度,如國民政府根據以上三點,為和平之談判,則交涉之途徑已開。中國抗戰之目的,在求國家之生存獨立,抗戰年餘,創巨痛深,倘猶能以合於正義之和平而結束戰事,則國家之生存獨立可保,即抗戰之目的已達。以上三點,為和平之原則,至其條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適當。其尤要者,日本軍隊全部由中國撤去,必須普遍而迅速,所謂在防共協定期間內,在特定地點允許駐兵,至多以內蒙附近之地點為限,此為中國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所關,必須如此,中國始能努力於戰後之休養,努力於現代國家之建設。
中日兩國壤地相接,善鄰友好有其自然與必要,歷年以來,所以背道而馳,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責任。今後中國固應以善鄰友好為教育方針,日本尤應令其國民放棄其侵華侮華之傳統思想,而在教育上確立親華之方針,以奠定兩國永久和平之基礎,此為吾人對於東亞幸福應有之努力。同時吾人對於太平之安寧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須與關係各國一致努力,以維持增進其友誼及共同利益也。
謹引提議,伏祈採納!
汪兆銘,豔。
【徽章與榮譽】badge_honor
專業人士精心打造 原創文章每日呈現
回望歷史 關注榮譽 銘記功勳
自媒體中體裁唯一 獨家推出
鳳凰、頭條、新榜多次上榜公號
長按上述二維碼,即可出現「識別圖中二維碼」提示,點擊可直接關注公號
點擊[閱讀原文],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