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朋好友之間,商業客戶之間,以及情侶愛人之間,為表示衷心或誠意,都難免會有饋贈禮物的行為。甚至送別人東西一直都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因為如果送不好,即使很貴,別人也可能不開心,那麼禮物也就白送了。
有人說,直接送錢不就得了,幹嘛那麼糾結。問題是直接送錢也未必好,因為人們對一個物品的滿意或滿足,很多時候並不等於對等值現金的滿意或滿足。
比如一位一心對男朋友很好的女性朋友曾經向我請教過送表的問題,她說自己的男友平時工作太忙,疏於「打扮」自己,因此打算為男友買一塊價位在3萬左右的手錶,讓他變得更加有氣質。你們說,一個女孩子送男朋友3萬現金算什麼?就那麼沒見過錢嗎?因此,很多時候,金錢是不能替代合適的禮物的。
俗話說「女人愛包包,男人愛手錶」,此話不假,一般情況下,選擇這兩樣東西作為禮物基本不會有錯。前兩天我們的一篇文章「我想買一塊10萬的勞力士,老婆卻說買5萬的歐米茄,怎麼辦呢?」發出以後,有位熱心讀者就提了一個很有「見地」的建議,他是這麼說的:「把預算加到12萬,給老婆買個2萬的包,然後她就允許你買10萬的勞了。」客觀來講,這麼說不無道理。畢竟,只有「兩全其美」才能比較順利的做成事情。
這也給一些正在因為老婆不同意自己買某個手錶而躊躇的人一點啟發,不妨平時多關注點老婆喜歡的包包。
包包也好,手錶也好,之所以如此受關注,其實很多時候都不是簡單的「工具」(一個可以儲物,一個看時間)一詞所能解釋的。
品牌不同也好,檔次有別也罷,手錶和包包作為當今社交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配飾,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品牌越大,檔次越高,帶給人們的滿足感往往也會越強。
送禮要送對,首先要合適,所謂「合適」當然也包含了很多的主觀意念,所以很多人會提前做功課,多了解對方的個人偏好和心理需求,以及不同品牌、不同檔次的手錶、包包都有哪有特點或看點等,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今天手錶之所以越來越受到矚目,當然也離不開類似「窮玩車,富玩表」這種說法的「推波助瀾」。因為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汽車逐漸走入更多的家庭,它的「奢侈」屬性其實已經越來越弱化,「實用」則屬性越來越加強了。
而手錶則不然,在經歷了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石英革命」的洗禮以後,重新崛起的手錶行業已經具有非常強烈的「奢侈」屬性了,因為其「實用」屬性某種程度上已經被「物美價廉」的石英表「拿走」了。
包包也是,沒有幾個女生完全把它當裝東西的物件來看,它代表的當然也是所謂個人品味或生活品質。
因此,送男人手錶,送女人包包,只要選擇好,一般不會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