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住宿費、考務費……這些錢月底都得退

2020-08-18 中國商報

月底前,你的帳戶或將多一筆錢。8月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

財政部官網截圖

這幾筆教育收費月底均會退回

上述通知明確提出,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至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中央執收單位已收取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也適用本通知。

繳款人需提出退付申請

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的退付標準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執行。要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明確教育收費退付或抵扣內部工作流程,逐項審核繳款人提出的退付申請,對符合規定的要及時將款項退付繳款人,或與繳款人辦理抵扣確認手續

今年9月30日前,中央執收單位將已退付(抵扣)教育收費的明細表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備案,明細表應當列明繳款人名稱、教育收費金額、退付金額、抵扣金額、退付原因、退付(抵扣)時間等相關內容。

財政部門需做好財務核算

中央執收單位要主動向繳款人做好政策宣傳告知,確保平穩有序完成退付或抵扣工作。強化內部控制,做好帳務核算,按規定接受財政和審計監督。主管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責,指導和監督中央執收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地方院校和公辦幼兒園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加快辦理相關收費的退付或抵扣工作。各地財政部門要加強指導,確保相關工作依法合規推進。(中國商網綜合)

相關焦點

  • 這些住宿費、學費、考務費必須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 學費、住宿費都退!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 防疫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8月底前要完成退付!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費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
  • 最新:學校、幼兒園該退的錢,月底前要辦完
    ☞17日,財政部網站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 學費、住宿費等教育收費怎麼退?國家發文明確了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費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 學費、住宿費等教育收費怎麼退?財政部發文明確了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費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 大學沒開學,學費、住宿費能退嗎?教育部回應:必須退
    受疫情影響,全國各學段的學校都延遲開學。大學和九年義務教育不同的是需要學生自己支付學費、住宿費等等。大學的各種費用並不便宜,因為開學時間一再推遲,大家都比較關心學校是否可以退回部分費用。應該退回部分費用嗎?
  • 退網費、全額退住宿費?這些高校定了
    畢業班學生住宿費的退費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非畢業班學生住宿費退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退減的住宿費直接轉入學生繳納學費銀行卡中,退費情況學校會通知到本人。請所有學生(含畢業班學生)務必保管好本人繳納學費的銀行卡。
  • 高校不開學,學費住宿費退不退?
    學費怎麼辦?住宿費會退嗎?教育部日前在官網發文稱,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目前已有四川、河北、甘肅等地明確,將向學生退還部分住宿費。不過,大學的費用管理不是一本簡單的數字帳,誰該退、怎麼退等尚待落地的細則,暴露出高校後勤管理長久以來的積弊,考驗大眾化、提質發展階段的大學現代化治理能力。
  • 高校不開學 學費住宿費退不退?
    學費怎麼辦?住宿費會退嗎?教育部日前在官網發文稱,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目前已有四川、河北、甘肅等地明確,將向學生退還部分住宿費。不過,大學的費用管理不是一本簡單的數字帳,誰該退、怎麼退等尚待落地的細則,暴露出高校後勤管理長久以來的積弊,考驗大眾化、提質發展階段的大學現代化治理能力。
  • 湖南高校延遲開學,學生學費住宿費誰該退?又該怎麼退?
    目前來看,各地首批高校學生(主要是研究生和本科畢業年級)的返校時間集中在4月底5月初,其他年級的開學時間要在5月及以後。而隨著疫情的變化,輸入性病例壓力增大,多地高校開學按下暫停鍵。日前,北京市明確表示,暫不考慮高校學生返校。與此同時,高校不開學帶來的退費問題引發了廣大網友熱議,學費怎麼辦?住宿費會退嗎?
  • 財務部通知:月底完成退還,大學以及高中的學費、住宿費問題!
    今年因為疫情的原因,大部分學校後半年都處於封閉狀態。馬上就8月底了,在家裡呆了半年的學生終於是開學了。開學是開學了,但是又出現了另外一個問題,上半年沒在學校,新學期的學費和住宿費就成為了學生們共同關注的事情,最近財政部就下發了相關通知。
  • 財務部通知:月底完成退還,大學以及高中的學費、住宿費問題
    今年因為疫情的原因,大部分學校後半年都處於封閉狀態。馬上就8月底了,在家裡呆了半年的學生終於是開學了。開學是開學了,但是又出現了另外一個問題,上半年沒在學校,新學期的學費和住宿費就成為了學生們共同關注的事情,最近財政部就下發了相關通知。
  • 疫情期間你的學費、住宿費可以退款了
    今年對於在校學生來說註定是記憶深刻的一年,超長待課的假期,直播的上課方式,可以說是學生和家長最盼望著開學的一次,但隨之而來的疑問就是已經繳納的學費和住宿費怎麼算呢?畢竟學校和寢室都已經「空巢」好幾個月,可以退費的消息也不斷傳出。終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官方已經發聲!
  • 學費、住宿費等教育收費怎麼退?國家發文明確了!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費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
  • @樂清人 重要通知:這些錢本月底前退完
    全文字數:703閱讀時間:約2.3分鐘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 住宿費這樣退,學費也規定了
    5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官網發布通知,對於學費、退住宿費等問題,作出明確要求。其中指出,依規收取學費(保教費)。福建也明確住宿費退費方案同日,福建省教育廳也發文表示,嚴格執行學費(保教費)收費規定。各地各學校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收取學費(保教費)。
  • 住宿費這樣退,學費也規定了...
    其中指出,依規收取學費(保教費)。福建也明確住宿費退費方案 同日,福建省教育廳也發文表示,嚴格執行學費(保教費)收費規定。各地各學校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收取學費(保教費)。
  • 截止到本月底,這些費用都要退
    截止到8月31日前,這些費用都要退!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中央執收單位已收取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也適用本通知。2、明確退付標準和工作流程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的退付標準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執行。
  • @烏海人,8月底這筆錢要退
    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至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中央執收單位已收取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也適用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