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澳大利亞社會科學院院士、雪梨大學博士、經濟學家黃有光提議目前中國男多女少問題突出,可考慮允許一妻多夫制的婚姻。
這個主意一出馬上四座皆驚。他從男女平等、解決性別比例失調的角度類提出問題,認為人類歷史上曾經有過「一夫多妻」制,也就不應該排斥「一妻多夫」。
學術研究無禁區,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單純從經濟學角度的建議也許不無道理,但卻未必符合當今的社會倫理與法律,在實際生活當中當然推行不下去,姑且可以作為茶餘飯後的笑談。
「一夫一妻」制是當今文明社會和法治社會默認的標配,是公序良俗的重要內容。因此黃有光先生的提議確實有些語驚四座。
不過黃有光教授的提議,卻確確實實在中國的一個地方實現了,而且在相關當事人提出異議和長期的法律、行政維權要求之後,近二十年來當地政府與司法部門卻以各種理由和手段拒絕更正!
這個神奇的地方就是中國睢寧!
當然,這裡要說的「一女多嫁」 不是真正的「一妻多夫」的重婚,而是「一地二賣」、「一房多賣」的物業產權類重婚!
且讓我們先看看江蘇睢寧,這個「一地兩賣」、「一房多賣」且政府和司法在權利人維權多年不予更正的神奇之地是個什麼樣的存在。
百度百科介紹,睢寧是江蘇省徐州市下轄縣,名字由水系睢水取「睢水安寧」之意而得來。位於江蘇省西北部,徐州市東南部,是徐州「一城兩翼」中的重要一翼,徐州觀音國際機場即位於睢寧縣觀音鎮。2018年睢寧位居全國投資潛力百強縣市第76位、全國科技創新百強縣市第86位,2020年1月22日該縣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命名為國家園林縣城。
因此,睢寧雖然偏居蘇北,但也從來不是什麼蠻荒與化外之地,「一地二賣」、「一房多賣」之類的「一女多嫁」問題發生在這裡,且近二十年來當地政府和司法機關都對當事人釐清權屬關係的簡單訴求不予支持,也真的是十分奇怪,堪稱「拍案驚奇」了。
讓我們來看看發生在江蘇睢寧的「一地二賣」、「一房多賣」這一「一女多嫁」事件且當地政府與司法體系在當事人的長期訴求之下至今未能糾正的離奇故事之原委吧。
中外合資江蘇琪珂瑪食品有限公司於1994年在徐州市睢寧縣註冊設立,1994年8月該公司以出讓方式取得了位於睢寧縣東升路的198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睢寧縣人民政府為該公司頒發了「睢國有(1994)字第95019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當時因政府部門未能及時將該地塊土地補償金發放給當地村民,導致該地塊一直被村民佔用未能騰空交付,造成該公司長時間未能開工建設。等待政府與村民解決徵地補償糾紛期間,2002年前後該公司發現睢寧縣勞動局佔用了上述地塊開工建設勞動力市場,據此該公司開始了十幾年的漫長訴訟。該訴訟涉及的裁判文書包括「(2004)雲行初字第36號」行政裁定書、「(2015)睢民初字第03784號」民事裁定書、「(2016)蘇03民終2682號」民事裁定書、「(2016)蘇03行初571號」行政裁定書書、「徐行復(2017)第40號」《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決定書》、徐州鐵路運輸法院作出的「(2020)蘇8601行初115號」《行政裁定書》等等,共涉及睢寧縣法院、徐州市雲龍區法院、徐州市中院、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徐州市人民政府等部門,但相關法院裁判結果只是圍繞原被告主體資格、民事與行政受案範圍、民事與行政訴訟先後順序等問題進行裁決,而一直未進行實體審理和評判。這裡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只有「徐行復(2017)第40號」《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決定書》涉及到本案實體,支持了該公司的訴求並認可了該公司持有的土地證效力。
該公司考慮到土地已被實際佔用的現狀,只是訴求賠償土地被非法佔據的合理損失,但十幾年來卻一直陷入當地政府和司法部門的行政與司法程序空轉之中。
目前,該訴訟已由徐州鐵路運輸法院作出「(2020)蘇8601行初115號」一審行政裁定,認為該案不能按照現行法律處理,應按照1994年當時的法律另案處理,也即該案應按照民事程序處理,行政程序不予受理,但該案多年的行政審理中從未涉及該理由。
這個「一地二賣」的案件,明顯又陷入了程序空轉之中!
先別驚奇啊,在該縣還有一件同樣離奇的「一房多賣」的事情呢!
1998年3月,當時的睢寧縣經協綜合公司向上海人周耀東先生借款無法償還,遂將其擁有的位於睢寧縣人民東路的兩幢房屋(合計建築面積84.28平方)抵償給周耀東先生,睢寧縣房管局於1998年3月13日向周耀東先生頒發了「睢房字第A22-03-01070號」《房屋所有權證》。
由於周耀東先生常駐上海市,故暫未使用該房屋。1998年5月周先生發現當地人魏本忠佔用了該房屋,理由是睢寧縣經協綜合公司又將該房屋賣給了魏本忠先生。
為了維權,隨後周耀東先生陷入了二十年的訴訟之路,涉及的法律文書有「(2004)雲行初字第31號」行政判決書、「(2006)徐行終字第59號」行政判決書、「(1998)睢民初字第49號」民事判決書、「(1999)徐民終字第847號」民事判決書、「(2019)蘇0324民初7071號」民事判決書等。其中「(2004)雲行初字第31號」行政判決書確認睢寧縣房管局撤銷周耀東先生房屋所有權證的行政行為無效,同時亦撤銷了行政機關向魏本忠頒發的「A22-03-01070號」《房屋所有權證》,也即確認了周耀東先生所持房產證的唯一有效性。但周先生至今卻無法行使對該房屋的使用權。
該案的關鍵點,是在周耀東先生1998年取得房產證的三年後(魏本忠於2000年取得房產證),原房主睢寧縣經協綜合公司又將其「一房兩賣」給了魏本忠先生,且睢寧縣房管局竟又給魏本忠先生重複頒發了房產證!
更不可理解是,本不屬於魏本忠先生的該房屋產權一直涉及訴訟,但是在訴訟期間又相繼被兩次轉賣,睢寧縣房管局竟然屢次都給這些轉讓活動辦理了正常過戶手續!
就此房屋產權糾紛問題,最新的司法判決「(2019)蘇0324民初7071號」民事判決書(周耀東已上訴至徐州市中院)顯示,雖然周耀東先生的產權取得合同和產權證書獲取在先,但其後其他多人的合同也有效且構成善意取得。
這也太違背法律常識了吧?被周耀東先生持有20多年、證照齊全且無任何過錯取得的房屋,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可以被當地法院判為他人所有,一房多證同時有效!
一起「一地二賣」、一起「一房多賣」!這種「一女多嫁」的事情,之前我寧願相信是政府相關部門辦事中的疏忽所致,但是經過當事人這麼多年的行政與司法維權而至今不能糾正,甚至當地的司法機關竟然置合法產權取得的先後順序於不顧,聲稱什麼多人合同有效和善意取得而產權合法有效!
難道多個男人和同一已婚女子結婚,因為該女子隱瞞婚史和各位男人並無惡意,就可以一女多夫嗎?這「一妻多夫」的每次婚姻都合法有效嗎?
關於「一女多夫」的合法性,根本不需要了解和懂得相關法律,僅僅依靠常識和良知即可作出判斷。但是不知道江蘇睢寧的行政與司法機構為何卻陷入各種技術性程序,花了20年也無法對這麼簡單明了的事情之本質作出不違反常識的判斷?
這到底是因為睢寧的行政與司法機關缺乏普通人的常識呢,還是不具備起碼的良知呢?如果既無常識,也無良知,而只是只求自利與自肥的葫蘆僧,那麼睢寧的「一女多夫」式的產權確權案被搞成葫蘆案,那也就事出必然了!
江蘇睢寧,真實一個超越現代文明,創造人間奇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