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竊·格瓦拉(周某)出獄,一出獄就引起了各方關注,很多網紅公司早早地來到監獄門前,爭搶著要籤約他。開出的條件更是令人心動,200萬籤約、綜合開發、直播提成。
對於竊·格瓦拉(周某)火速走紅並有網紅公司籤約這件事,很多人表示不解。一個不願意工作的盜竊嫌疑人,最後因搶劫「四進宮」,這本來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可就是因為他的語出驚人,卻成為了能讓他走向人生巔峰的契機。
小警說:先回顧下周某的事跡。2017年廣西南寧的一位偷車賊周某因為「語出驚人」迅速走紅,甚至成了戒賭的代言人,別號「賭·格瓦拉」,不過因為其行竊車輛,網友們又稱他叫「竊·格瓦拉」。周某曾稱:「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靠賭才能維持生活這樣子」。
小警身邊很多的同事都對周某這種人表示不恥,更對這些網紅公司表示不屑,認為周某屬於有過前科的人員,因為一些不思進取的言行就忽然成為了網紅,在這個流量為王的時代,通過炒作來賺錢。
小警研究了周某入獄的情況,看了下周某的判決書和刑期,對比了下出獄時間,發現基本上周某屬於按時出獄。其實這不是很正常的,一般情況,只要你在監獄好好服刑,不惹事生非,配合管教基本都能獲得減刑,但是周某明顯沒有獲得減刑,具體什麼原因不清楚,可能他也確實不願意減刑。
看了下網絡上的討論,很多人不認可周某主要問題有兩個,一個是一個獲刑人員怎麼能成為一個公眾人物,他會給人們帶來什麼。還有一個就是為何僅憑几句言論就獲得200萬。
先說說第一個,一個盜竊嫌疑人,怎麼就成了網紅,這個可能周某自己都說不清楚,在這個網絡時代,帶貨,直播,網絡多媒體帶給了我們太多想像,也許今天你還默默無聞,但是明天就會家喻戶曉,其實仔細想想,周某成為網紅也沒什麼,網紅也是一個工作,一份職業,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有過前科就剝奪他的工作權利,相反如果他成為網紅,有了工作不會犯罪,也總是好事。
另一個關於200萬的工資,其實仔細研究下就會發現,周某不會真的獲得這麼多,也沒有哪個公司會付給他這麼多錢。一般這種公司都會和周某籤一個附加很多條件的合同。
舉個例子,一個月可能基本工資一萬元,帶貨或者出席多少活動,獲得剩下的30%,拍攝廣告獲得30%,最後年底達到公司預期獲得最後30%,當然條件比這個要苛刻得多,也就是說,這200萬其實也更可能是個噱頭,網絡公司用來宣傳的。
其實只要周某勇於承認錯誤,改過自新,找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這個真沒必要引起太大討論,而且目前周某表示不願意當網紅,只想回鄉種地,看過一段周某的視頻,裡面民警和他溝通,希望他能儘快找到工作成家立業,周某當時沉默良久。相比較那些願意悔改的人,更多自己吃了苦,從此失去善良能力的人更可悲,這裡是小警小事,關注你身邊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