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殺人和吃人肉而臭名遠揚的德國人阿明·邁韋斯於3日出庭受審。自從被捕之日起,他就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在2日接受採訪時,他依然宣稱,對自己食人的變態行為並不後悔。
兩百人自願被他吃掉
現年41歲的邁韋斯供認,他於2001年在網際網路上刊登了一則「廣告」,「徵集」自願被殺和被吃的人。柏林一名43歲的電腦工程師看到廣告後與他取得了聯繫,表示願意讓邁韋斯吃掉。檢控官沒有透露被害人的全名,只是稱他為貝恩德-于爾根·B。
2001年3月,邁韋斯在德國中部羅滕堡鎮的家中用一把廚具刀將被害人殺死後吃了他的部分肉,並用錄像機拍下了全過程。2002年12月,有人在網上看見了邁韋斯的「廣告」,並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即將其抓獲,並在其住所內發現了人體殘骸。
據說,被害人平時為人處事十分怪異,不與任何人接近,也沒有朋友。在2001年3月9日離開柏林去羅滕堡前,他還留下了遺囑。
阿明·邁韋斯
另據邁韋斯的律師透露,邁韋斯的家裡還來過四個「客人」,包括一個老師、一個廚師、一個飯店服務員和一名學生。他們都曾被倒掛在天花板上準備由邁韋斯「處置」,不過目前都已經被放走了。邁韋斯曾經在網上與280名和他有類似想法的人聊過天,其中有近200人願意做他的犧牲品,30人願意和他一樣做殺人者,另有十幾人表示願意來現場觀看。
兇手對吃人毫不後悔
邁韋斯2日在接受德國中部城市卡塞爾的一家報紙採訪時說,他對自己的殺人行為感到後悔,並稱自己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
但他同時仍沒有放棄狡辯。「對我而言,那不是謀殺,」他說,「只有違背被害人意願的行為才能稱為謀殺。他(被害人)是把我當作一件工具……而我則幫助他死亡。」
當被問及是否認為自己的行為是一種罪孽時,邁韋斯回答說:「這是一種罪孽,我後悔殺了人。不過,我認為吃了他是另外一回事。通過吃人,他的一部分留在了我的記憶中。我過去一直在尋找一個朋友,像兄弟類型的。」
對於這種變態行為的根源,邁韋斯自己認為是在於他童年的不幸經歷。在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父親就離家出走。破碎的家庭使得他在成長過程中缺乏關愛,遇到心理問題時無人可以傾訴,最後形成了一種危險的吃人幻想,併到網上去尋求有同樣感受的人。
「30年來我們(邁韋斯和被害人)沒有談論過這個問題。然後,我們相識了,並且用我們自己的方式解決了這個問題。」邁韋斯說。
德國哈雷精神病院院長、精神病學教授安德烈亞斯·馬爾內羅斯說:「這是一種由性變態引發的食人行為。這種現象已經存在了幾個世紀。我就曾經為4名這樣的病人進行過診斷。」
德法官遇到司法難題
卡塞爾市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們說,對邁韋斯的精神鑑定表明,他目前很正常,而他的被害人可能曾經出現過無法進行理智思維的情況。
因此,雖然檢察官承認,被害人的確曾經說過想死,但他們仍然在尋求法官以謀殺罪名判處邁韋斯終生監禁。而邁韋斯的辯護律師希望法官判定他的當事人是「應被害人要求將其殺死」,這一罪名類似於非法協助他人進行安樂死,在量刑時只會判處入獄6個月到5年。
法律專家指出,由於被害人的確自願被人吃掉,因此從法學角度而言,很難判定邁韋斯犯有謀殺罪。
「這是由殺人犯和被害人共同進行的殺戮,不能被認定是性質最惡劣的預謀殺人。但我也不認為這是應(被害人要求)殺人,因為它並非只有純粹的利他性,而是具有利己性的行為。」吉森大學犯罪學學院教授阿圖爾·克羅伊策說。
這起聳人聽聞的惡性案件已經在德國引起強烈反響。有人提出,網上暴力、色情和殺人等內容對上網者尤其是青少年造成了危害,這樣的網頁應該禁止。德國各州已決定設立青少年保護網站,要求人們舉報對青少年造成危害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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