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在網上的「罰單」照片。
昨日下午,交警給一名未帶三角警告牌的駕駛員開出50元的罰單。
文/圖 本報記者 廖閩瑋 程午鵬 黃璜 通訊員 陳繼洪 喻厚勤 邱等勇
小轎車沒帶滅火器、三角牌的,一次罰款50元?前日,一名網友在廈門本地網絡社區上發布這個帖子,並配上了罰單的照片,引起網友極大關注和質疑。昨日,記者聯繫了開出罰單的交警支隊橋隧大隊求證此事。對網友的質疑,交警作出了解釋。
網友:小轎車未帶滅火器被罰款?
車上沒放滅火器的,三角牌的, 一次罰款50塊。今天過海滄大橋被罰了。」23日下午,一名網友發布這條帖子,並配上了交警開出的「罰單」照片。
一時間,這條帖子引發眾多網友回復,大家紛紛發問:「難道小轎車也要配滅火器?」「為什麼會被攔查,難道專門在檢查這個?」該帖子有12000多閱讀量,不少網友認為是小轎車沒帶滅火器被罰,有些擔心自己也被查到。
交警:車主因未帶三角警告牌被罰
記者為此找到了開出罰單的市交警支隊橋隧大隊。據交警介紹,開罰單並不是因為這輛小轎車未配備滅火器,而是因為它未按規定配備三角警告牌。由於「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按國家規定配備滅火器、三角警告牌」是同一個處罰項、適用同一個條款和同一個違法代碼,因此在罰單上無法明確體現是未配備滅火器還是三角警告牌。
針對網友質疑,「為什麼不先警告而是立馬就開了罰單。」交警解釋說,警告之後如果當事人能立即改正,就不會再開罰單,但是沒有隨車攜帶三角警告牌,這種違法行為客觀上是無法立即改正的。
交警表示,目前也並未進行網友所說的「針對滅火器、三角警告牌的專項檢查」,而是日常檢查都會有該項目。
記者從橋隧大隊了解到,昨日下午,橋隧大隊快速路中隊的交警也進行了例行執法巡查。下午5點50分,成功大道金湖路口至呂嶺路口,一輛車牌號閩DRK5**的小轎車被攔查,駕駛員翻遍車內,都未找到三角警告牌,駕駛員也被罰款50元。
法規:部分車輛種類必須配滅火器
據交警介紹,依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以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危險品運輸車輛、客車(核載10人以上的)和校車應當配備滅火器,其他車輛則不受這些規定約束。至於三角警告牌,則是所有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都應當配備的。
如果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按規定配備三角警告牌,或者客車(核載10人以上的)、校車上道路行駛未按照國家規定配備滅火器的,將被處警告或50元罰款。
但根據相關規定,當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後,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就必須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並使用警示燈光的,否則罰款100元、記3分;在高速公路上出現類似問題則會被罰款200元、記3分。此外,針對運載危險物品的車輛,處罰會更重一些,如果其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會被罰款100元、記6分。(廈門網(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