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8日,從12309中國檢察網獲悉,牡丹區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一則起訴書,被告人馬某某通過微信或QQ聯繫嫖客,介紹賣淫女姚某某、朱某某、金某某在菏澤市牡丹區長期從事賣淫違法活動...
中國檢察網發布消息
2020年10月8日,從12309中國檢察網獲悉,牡丹區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一則起訴書,被告人馬某某因涉嫌介紹賣淫罪被提起公訴。
菏澤馬某某介紹賣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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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信息
(圖片來自網絡)
被告人馬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729011989********,漢族,初中文化,群眾,無業,戶籍所在地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鎮**村**村,現住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花園**號樓**單元**室。2019年12月17日,因涉嫌介紹賣淫罪被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20日,經檢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該局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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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檢察院移送起訴
(圖片來自網絡)
本案由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馬某某涉嫌介紹賣淫罪,於2020年3月20日向本院移送起訴。檢察院受理後,於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於7月7日告知被告人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部分犯罪事實不清,檢察院於2020年4月30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於2020年5月29日補充偵查完畢移送起訴。因案情複雜,本院於2020年4月21日、2020年6月30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15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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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依法審查查明
(圖片來自網絡)
2019年3月5日,被告人馬某某介紹賣淫女李某某在菏澤市牡丹區**賓館向呂某某賣淫,因李某某被現場抓獲,馬某某未獲利。2019年9月至12月,被告人馬某某通過微信或QQ聯繫嫖客,介紹賣淫女姚某某、朱某某、金某某在菏澤市牡丹區長期從事賣淫違法活動,非法獲利人民幣2.3萬餘元。被告人馬某某在審查起訴階段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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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圖片來自網絡)
1.書證:發破案證明、戶籍證明等書證;
2.證人證言:證人李某某、姚某某、朱某某、金某某、呂某某等人的證言;
3.電子數據:微信轉帳記錄;
4.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被告人馬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馬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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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公訴
(圖片來自網絡)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馬某某介紹他人賣淫,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介紹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馬某某認罪認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以上文章來源於菏澤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