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細看!海南自由貿易港稅收優惠政策熱點問題

2020-12-11 澎湃新聞

海南自貿港開局以來,一大波利好政策不斷出臺。其中,稅收優惠政策也備受關注。國家稅務總局三亞市稅務局梳理了海南自由貿易港稅收優惠政策熱點問題,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所得稅

政策一

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一)政策內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享受優惠主體

1.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企業(法人機構);

2.設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二級分支機構(非法人機構);

3.設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非居民企業機構、場所。

(四)享受減免要素

註冊地、實質性運營、鼓勵類產業企業

1.註冊地:海南自由貿易港。

2.實質性運營:是指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對企業生產經營、人員、帳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對不符合實質性運營的企業,不得享受優惠。

3.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

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包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新增鼓勵類產業目錄。

(五)跨地區匯總納稅

1.對總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僅就其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對總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以外的企業,僅就其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符合條件的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

2.對總機構設在自貿港的企業,僅將該企業設在自貿港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含在自貿港以外設立的二級以下分支機構在自貿港設立的三級以下分支機構)納入判斷是否符合規定條件範圍,設在自貿港以外的分支機構不納入判斷範圍;

對總機構設在自貿港以外的企業,僅就設在自貿港的分支機構(不含在自貿港以外設立的二級以下分支機構在自貿港設立的三級以下分支機構)判斷是否符合規定條件,設在自貿港以外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納入判斷範圍。

3. 對於總分機構因享受優惠政策而適用不同稅率的,其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公告》(2012年第57號)第十八條已有明確規定,具體為:先按規定對應納稅所得額進行分配,然後不同稅率地區分別按各自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後,加總計算出匯總納稅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再按規定對應納所得稅額進行分配。

(六)如何享受該項優惠

1.優惠辦理方式:採取納稅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辦理。

2.優惠享受時間: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在預繳申報時可按規定自行申報享受,並按文件規定做好相關資料的留存備查。

相關文件發布前未及時享受優惠的,可按規定在以後月(季)度預繳申報時一併享受或在2020年度彙算清繳時一併享受優惠。

3.申報表填寫:在預繳申報時,通過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2020年修訂)附表A20103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的第28.2行「2.海南自由貿易港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即可享受優惠。

(七)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1.主營業務屬於自貿港鼓勵類產業目錄中的具體項目、屬於目錄的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說明;

2.企業進行實質性運營的相關情況說明,包括企業資產總額、收入總額、人員總數、工資總額等,並說明在自貿港設立的機構相應佔比。

政策二

三大產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一)政策內容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享受優惠主體

1.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旅遊企業;

2.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現代服務企業;

3.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高新技術產業企業。

(四)享受減免條件

1.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包括從境外新設分支機構取得的營業利潤;或從持股比例超過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與新增境外直接投資相對應的股息所得。

2.被投資國(地區)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不低於5%。

(五)新增投資的方式

1.在境外新設分支機構;

2.境外投資新設企業;

3.對已設立的境外企業增資擴股;

4.收購境外企業股權。

(六)境外所得的範圍

1.從境外新設分支機構取得的營業利潤。「新設分支機構」是指企業與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境外新設的分支機構。

2.從持股比例超過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與新增境外直接投資相對應的股息所得。假定在海南自貿港符合條件的A公司對境外公司增資,持股比例由20%增加到30%,分回股息30萬元,則與新增投資對應的股息僅為10萬元。

(七)如何享受該項優惠

1.優惠辦理方式:採取納稅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辦理。

2.優惠享受時間: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政策,在年度納稅申報時可按規定享受,並按文件規定做好相關資料的留存備查。

(八)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企業屬於自貿港鼓勵類產業目錄中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符合條件的說明。

政策三

新購置的資產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舊和攤銷

(一)政策內容: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含)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和攤銷;

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攤銷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攤銷的方法。

(二)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享受優惠的主體

1.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企業(法人機構);

2.設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二級分支機構(非法人機構);

3.設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非居民企業機構、場所。

(四)資產的具體概念

1.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該項優惠政策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2.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五)購置資產的形式

該項優惠政策所稱的購置,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自行建造、自行開發三種形式;不包括融資租入、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其他形式。

(六)加速折舊和攤銷方法

企業採取縮短折舊、攤銷年限方法的,對其新購置的資產,最低折舊、攤銷年限不得低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折舊、攤銷年限的60%;對其購置的已使用過的資產,最低折舊、攤銷年限不得低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攤銷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後剩餘年限的60%。最低折舊、攤銷年限一經確定,一般不得變更。

企業採取加速折舊、攤銷方法的,可以採用雙倍餘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加速折舊、攤銷方法一經確定,一般不得變更。

(七)如何享受該項優惠

1.優惠辦理方式:採取納稅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辦理。

2.優惠享受時間:新購置的資產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舊和攤銷政策,在預繳申報時可按規定享受,並按文件規定做好相關資料的留存備查。

相關文件發布前未及時享受優惠的,可按規定在以後月(季)度預繳申報時一併享受或在2020年度彙算清繳時一併享受優惠

3.申報表填寫:在預繳申報時,通過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2020年修訂)附表A201020《資產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惠明細表》的第4、5行和第9、10行相應的欄次即可享受優惠。

(八)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1.有關資產購進時點的資料(如以貨幣形式購進資產的發票,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資產的到貨時間說明,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竣工結算說明,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情況說明)。

2.有關資產記帳憑證。

3.核算有關資產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差異的臺帳。

個人所得稅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一)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享受優惠主體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

(三)高端人才及緊缺人才適用條件

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並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且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並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籤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無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緊缺人才,須提供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並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籤訂的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四)高端人才範圍

在符合適用條件規定的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屬於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

2.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海南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實施動態調整)。

(五)緊缺人才範圍

在符合適用條件規定的同時,還應當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範圍。主要包括以下五類:

1.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三大產業和熱帶高效農業種業、醫療、教育、體育、電信、網際網路、文化、維修、金融、航運等重點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

2.海南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以及法定機構、社會組織聘用人才;

3.符合《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相關標準的外國人才;

4.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的港澳臺人才;

5.海南其他非限制性準入行業領域急需的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

(六)享受該項優惠政策的個人所得

來源於海南自由貿易港的:

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

2.經營所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得;

3.省認定人才補貼性所得。

(七)如何享受該項優惠

辦理時間: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在次年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期間(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享受該項優惠政策。

辦理渠道: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辦稅服務廳辦理。

相關政策文件

(一)企業所得稅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

2.

(二)個人所得稅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2號)

2.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三亞市稅務局

原標題:《收藏細看!海南自由貿易港稅收優惠政策熱點問題》

閱讀原文

相關焦點

  • 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明確了!
    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 關於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瓊財稅〔2020〕1019號
  • 海南企業可享受企業減按15%的稅率 稅收籌劃的稅收優惠政策
    [導讀]在海南進行公司註冊 1、可享受企業減按15%的稅率進行企業所得稅徵收的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時間:持續到2024年12月31日。   優惠政策時間:持續到2024年12月31日。   可適用的對象:   1)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進行註冊,進行鼓勵類的一些產業的實際運營。
  • 安永: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重點速遞
    2020年11月30日,海關總署發布了《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稅」原輔料海關監管辦法(試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通知》中的海關監管問題進行了細化。此次連續發布的《通知》與《公告》是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的具體落實。
  • 海南自貿港具體稅收優惠政策講解來了
    企業在2035年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註冊企業並進行實質性運營,減按15%徵收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可適用的企業範圍不斷在擴大。 要怎麼去吸引企業家來投資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15%的企業所得稅和其他地區的25%企業所得稅會讓企業做出對企業最有利的選擇。 現在,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率最高為22%,企業所得稅為17%;香港的個人所得稅最高為15%,企業所得稅率為7.5%至16.5%。用這些國際上比較知名的地區來和海南自貿港相比,海南自貿港的稅制也非常具有競爭力的。
  • 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司註冊電話
    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司註冊電話,七裡行整合了創業服務、工商註冊、財稅服務、代理記帳、財稅諮詢、稅收籌劃、財務外包、融資財稅、上市諮詢等一站式財稅服務以及智慧財產權、經營管理諮詢、法律服務、海南自貿港投資諮詢等一系列商務服務,成功服務於信息技術、電子商務、生物醫藥、文化創意、金融、能源、製造、化工、航空、房地產等行業客戶以及個人客戶業務範圍:
  • 海南自由貿易港英文網站上線 全方位推介海南自貿港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海口4月9日消息(記者 汪慧)由海南省委深改辦(自貿辦)主辦的海南自由貿易港英文網站(http://en.hnftp.gov.cn/)4月9日正式上線。  該網站設置了新聞資訊(News)、關於海南(About Hainan)、核心政策(Key Policies)、商務(Business)、旅遊貼士(Travels Tips)等多個功能板塊,多角度、全方位對外宣傳海南島、推介自由貿易港,為全球訪問者打造深入了解海南,特別是了解海南自由貿易港優惠政策、尋找發展機遇的重要平臺。  進入網站,頁面布局清晰,內容豐富。
  • 招商宏觀:「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政策優勢與主導產業空間
    「海南自由貿易港」:基於海南「是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具有實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試驗最高水平開放政策的獨特優勢」等方面的條件,通過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措施、生產要素跨境流動、現代產業體系,特殊稅收制度等措施,從當前到2025年、2035年、本世紀中葉分三個階段,將海南建設成為「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自由貿易港
  • 海南自由貿易港英文網站上線,多角度全方位對外推介海南自貿港
    由海南省委深改辦(自貿辦)主辦的海南自由貿易港英文網站(http://en.hnftp.gov.cn/)4月9日正式上線。圖片來源:海南自由貿易港英文網站該網站設置了新聞資訊(News)、關於海南(About Hainan)、核心政策(Key Policies)、商務(Business
  •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
    建設智慧海南。(八)稅收制度。按照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強法治、分階段的原則,逐步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稅收制度。22.零關稅。全島封關運作前,對部分進口商品,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全島封關運作、簡併稅制後,對進口徵稅商品目錄以外、允許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的商品,免徵進口關稅。
  • 中英雙語重磅發布 |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Announcement on Issues Related to Preferential Policies ofCorporate Income Tax in Hainan
  • 雙語發布|《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中英文...
    一、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本條所稱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所稱實質性運營,是指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對企業生產經營、人員、帳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對不符合實質性運營的企業,不得享受優惠。
  • 海南自由貿易港來了
    張 茂攝(人民視覺)海南省海口市日月廣場免稅店嚴抓疫情防控,並推出優惠活動吸引顧客前來購物,讓來瓊旅客及本島居民享受離島免稅政策帶來的利好。圖為消費者在店內選購商品。張 茂攝(人民視覺)海南自由貿易港未來什麼樣?6月1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正式公布。6月8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有關情況進行了詳細解讀。
  • 零關稅、10萬購物免稅……海南自由貿易港來了 政策乾貨...
    建設智慧海南。(八)稅收制度。按照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強法治、分階段的原則,逐步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稅收制度。22.零關稅。全島封關運作前,對部分進口商品,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全島封關運作、簡併稅制後,對進口徵稅商品目錄以外、允許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的商品,免徵進口關稅。
  • 海南自由貿易港英文網站上線 多角度全方位對外推介海南自貿港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海口4月9日消息(記者 汪慧)由海南省委深改辦(自貿辦)主辦的海南自由貿易港英文網站(http://en.hnftp.gov.cn/)4月9日正式上線。
  •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中英文...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2號Notice on the Hainan Free Trade Port’s Personal Income Tax Policy for High-end Talents and
  • 全島封關、零關稅、低稅率 海南自由貿易港野心有多大?
    李光輝分析,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海關監管模式是「一線」放寬、「二線」管住,自由貿易港則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自由貿易試驗區可以先行先試,以制度創新為核心,而自由貿易港更強調製度集成;自由貿易試驗區缺少具體的優惠政策,需要通過先行先試進行摸索,自由貿易港則在諸如個人所得稅、服務貿易的關稅等方面設立了具體政策;此外,在除涉及國家安全和經濟社會重大事項的方面,自由貿易港幾乎實行全面放開
  • 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
    二、制度設計以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以各類生產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動和現代產業體系為支撐,以特殊的稅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會治理體系和完備的法治體系為保障,在明確分工和機制措施、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的前提下,構建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一)貿易自由便利。
  • 零關稅、免稅購物額度10萬元,海南自由貿易港有哪些福利政策?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6月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有關情況。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貿易自由便利和投資自由便利為重點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
  • 企業如何享受海南自貿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往這看
    7月1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正式發布,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那麼,什麼樣的企業可以享受?企業又該如何享受到這樣的優惠呢?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對此進行梳理。
  • 自貿港建設與海南實踐②|構建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關稅制度體系
    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 不是通過降低關稅刺激總量增長,而是實行具有行業導向的間接性稅收優惠政策,探尋新的經濟發展模式;不是建立稅收優惠的隔離區和稅收窪地,而是通過法制、稅制和管制等一系列現代化治理能力的創新,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開放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