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益保護地是一種利用社會公益力量,由政府監督、民間管理和協調保護與發展的新型保護地治理模式。社會公益保護地聯盟是由桃花源基金會、大自然保護協會(TNC)等26家機構發起的支持社會組織參與自然保護地建設和管理的支持網絡。2017年11月24日,社會公益自然保護地聯盟建立,聯盟發起方約定,要凝聚社會公益力量,共同致力於保護地的建設,力求到2030年,由社會公益機構有效保護的國土面積達到1%。
2019年,聯盟對公益保護地進行了年度統計和評估,共確認39塊公益保護地,面積為7630平方公裡,佔國土面積為0.079%。
2020年,藉助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在中國舉辦的契機,聯盟計劃推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示範公益保護地,將民間組織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案例向全世界進行推廣,為2020年後生物多樣性保護框架提供案例支持。
政府監督,民間管理的公益保護地蓬勃生長;
請參與評選示範公益保護地;
為一線守護者喝彩!
示範公益保護地評選流程
5月18日:示範公益保護地提名啟動
6月22日:提名截止
7月31日:公益保護地聯盟組成初評小組,確認符合標準的公益保護地名錄
8月31日:評審委員會評審,正式公布2020示範公益保護地名單
2021年:邀請示範公益保護地參加生物多樣性公約大會
示範公益保護地提名辦法
-在公益保護地聯盟的網站上提交公益保護地基本信息(已經被公益保護地聯盟認可名單的39個公益保護地可以不用重複提交)
公益保護地資料庫地址:http://civilpa.org.cn/portal/Collect
- 填寫2020年示範公益保護地申報表,申報表請點擊閱讀原文
-聯盟執行委員會初篩,確認入圍名單
- 由聯盟專家委員會根據保護地基本材料和盡職調查報告進行評審
示範公益保護地標準
示範公益保護地所獲權益
1. 獲得2萬元人民幣的非限定性項目獎勵
2. 將作為公益保護地聯盟的培訓基地
3. 管理團隊獲得公益保護地聯盟的能力建設項目機會
4. 獲得公益保護地聯盟成員資助、自然教育推廣和生態產品推廣推薦機會
5. 獲得聯盟頒發的示範公益保護地證書
Q
A
&
2020年示範公益保護地常見問題:
Q1:由企業或個人管理的保護地,是否能參與示範公益保護地的評選?
A:可以,只要符合公益自然保護地的標準和定義,有明確的保護對象和保護行動,都可以參與示範公益保護地的評選。
Q2:志願者團隊開展定期監測與巡護,並未與林業部門和土地權屬人之間形成明確的保護協議,是否能參與公益保護地的評選?
A:不能。志願者團隊與權屬人沒有明確保護協議,不能確保保護行動的長效性,不能視為合格的公益保護地。
Q3: 公益機構與正式保護地開展合作項目,對保護地開展的能力建設和社區發展項目,是否能參與示範公益保護地的評選?
A:能,可以以共同治理類型參加評選,但需要注意,共同治理類型的保護地,管理團隊需要能夠獲得長期保護行動的許可,並確保長期的保護成效。
Q4: 入圍示範公益保護地,所獲得的認可能夠持續多長時間?是否還需要開展評估?
A:我們建議公益保護地每年都能按照公益保護地的評估指標進行自我評估,示範公益保護地經過聯盟成員機構的評估後,可以繼續享受示範公益保護地的稱號。聯盟會每2-3年舉辦一次評估。
Q5: 如果是社區在集體林地上制定了林地管理的村規民約,但沒有其他保護行動,能否算是公益保護地?
A:不算,沒有明確的邊界和機制化的保護行動,不滿足公益保護地的定義和標準。
Q6:許多大學,或者城市公園內,都有很多保護小區,是否能成為示範公益保護地?
A:只要滿足公益保護地的定義和標準,都可以參加示範公益保護地的評選。大學校園和城市公園內的公益保護地,需要注意確保有固定的志願者團隊開展定期的保護工作,否則無法視為合格的公益保護地。
雲南 迪慶州德欽縣巴美 攝影:廖灝泓/T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