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資本邦訊,聚力文化(002247.SZ)發布關於收到關注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2019年12月6日,聚力文化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關於建議改選全部董事會成員的議案》等16項議案。其中,《關於罷免張世興獨立董事職務的議案》獲得通過,《關於選舉張世興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同意票佔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7482%,聚力文化認為上述兩項議案為互斥議案,因此認定《關於選舉張世興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投票結果無效,該議案未獲通過。
關於上述事件,深交所要求聚力文化:1、說明公司認定《關於選舉張世興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投票結果無效、議案未獲通過的法律依據,是否損害股東權益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2、公司是否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對上述互斥議案的投票規則、投票結果有效性的認定等向股東進行充分明確的說明,相關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準確、不完整、不公平的情形。
4、結合上述問題,補充說明各董事選舉結果是否有效,並說明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後,公司控制權是否發生變更。
5、律師就上述問題分別出具專項法律意見。
此外,2019年12月9日,聚力文化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選舉公司董事長、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和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董事張楚、林明軍認為本次會議的召集程序違反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未出席本次會議。
關於此事,深交所要求聚力文化對以下問題進行認真核查並補充披露:1、詳細說明本次董事會的召集程序、提名徵集程序、審議程序等,並說明會議的召集、召開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
2、結合公司2019年12月6日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結果的有效性,說明本次董事會的召開以及審議結果是否合法有效。
3、律師就上述問題分別出具專項法律意見。
深交所要求聚力文化於2019年12月13日前報送上述問題的相關說明。
關於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相城支行(以下簡稱「工行蘇州相城支行」)起訴聚力文化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由蘇州相城法院受理,目前尚未開庭審理。
資本邦了解到,2019年4月29日,工行蘇州相城支行與蘇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美生元」)籤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約定美生元向工行蘇州相城支行借款人名幣1,350萬元,借款期限為6個月,實際放款日期為2019年4月30日。
2018年5月16日,工行蘇州相城支行與聚力文化籤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公司為工行蘇州相城支行與美生元自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期間形成的債務在人民幣3億元最高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019年5月7日,工行蘇州相城支行與聚力文化籤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公司在人民幣3,300萬元最高額內對美生元上述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借款期限屆滿後,美生元只歸還了部分本金,剩餘本息一直未歸還。其餘被告也未履行相應的擔保責任。
此外,聚力文化於2019年12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禹碧瓊發來的書面辭職報告,禹碧瓊因工作安排的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
聚力文化主營新型建築裝飾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公司於2008年6月12日上市。
來源: 資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