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款分文未得也被判刑
2020年8月19日,雲南省曲靖市霑益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霑益區龍華街道辦事處石羊社區居民委員會原出納孫富雲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判決已經生效。
剛聽到判決時,孫富雲有些難以接受,因為在這起涉及5人共貪汙38.7萬元的案件中,他分文未得。
霑益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陳朝輝說:「本案屬共同貪汙犯罪,認定時關鍵看是否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財產關係和職務廉潔性,而不是得到財物的多寡。沒有分到贓款,不影響定罪,只能作為量刑時酌情考慮的一個情節。」
去年年底,霑益區紀委監委收到相關部門移送的關於龍華街道石羊社區黨總支書記馬賢成、社區居委會主任保得飛等人的相關問題線索後,按程序予以立案。審查調查組在翻閱石羊社區會計憑證時,在宣曲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款兌付的一張轉帳憑證後所附的土地租賃合同、兌付文件等清單中發現,該社區存在將集體土地租賃給個人,並將集體土地的補償款兌付給個人的情況。
審查調查組隨即找到租賃集體土地的承租人張某進行談話,並調取相關的銀行轉帳記錄,發現徵地補償款兌付的第二天,張某將補償款中的88.7萬元轉帳給保得飛。
覺得事有蹊蹺,審查調查組隨即循著該線索深入調查,查實在宣曲高速公路石羊段徵地拆遷過程中,馬賢成帶領人員丈量的張某被徵用土地面積是33.3畝。按照原霑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4年6月下達的宣曲高速公路霑益段建設徵地拆遷補償標準,33.3畝應兌付補償款金額為147.494萬元,與實際兌付的186.194萬元不符。
審查調查組隨後找到當時負責丈量土地的馬賢成了解情況。馬賢成見紙包不住火,便道出事實真相。原來,土地丈量後,馬賢成便找到保得飛商量將張某的被徵地面積多報9畝作為社區幹部的「辛苦費」,後來又分別徵得社區黨總支副書記保德勇、社區居委會副主任馬才方和出納孫富雲的同意,並商定事成後按照馬賢成、保得飛、保德勇、馬才方各2畝、孫富雲1畝的標準私分補償款。馬才方、孫富雲具體負責了徵地業務上報及補償款兌付工作。
2015年9月29日,張某的徵地補償款兌付到帳186.194萬元,其中包括了保得飛等人虛報面積套取的38.7萬元。錢到張某帳戶後,保得飛等人就開始計劃如何將這筆錢拿出來,私分掉。
第二天,保得飛邀約張某夫婦及馬賢成到縣城吃飯,席間保得飛開口向張某夫婦借款50萬元。忌憚保得飛平日裡的蠻橫,張某夫婦最終妥協,並於飯後在石羊聯合開發公司出納的陪同下,到銀行將借款50萬元和贓款38.7萬元一併轉至保得飛個人帳戶。事情到這裡發生了變化,保得飛拿到這筆錢後再也不提私分的事,儘管馬賢成等人多次催促,保得飛卻以自己生意上資金緊張為由,承諾待有錢後再分。
「自己一時鬼迷心竅,因為生意上資金鍊斷裂、欠帳太多,便夥同他們套了這筆錢,而且還獨吞了。」看到審查調查組擺出的證據,保得飛只得承認。
2020年5月18日,霑益區監委將保得飛等人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區檢察院審查起訴。6月23日,區檢察院向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7月27日,霑益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保得飛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馬賢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還有其他貪汙事實);保德勇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還有其他貪汙事實);馬才方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因四人還有其他犯罪行為,綜合刑期,保得飛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30萬元;馬賢成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保德勇執行有期徒刑15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馬才方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4萬元。
霑益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本案中孫富雲雖然沒有實際分得贓款,但他全程參與了犯罪過程,屬於犯罪既遂。這也教育警醒黨員幹部,貪念不可有、底線不能越,否則到最後可能是偷雞不成蝕把米。(本報記者 尹健)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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