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對達到低保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要想申請低保我們要先了解以下內容:
一、了解低保政策和規定要求
目前,國家層面關於低保的政策依據主要有《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國務院令第271號)、《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民發〔2012〕220號)等政策法規。
對這些有了解之後,還要了解一下你戶籍地的低保政策要求。
了解這些一是要知道對低保申請的最基本要求,二是避免在申請低保的時候什麼都不知道,三是初步審核一下自己的條件,看看是不是符合。
二、了解低保標準
低保標準不僅是你申請後享受低保的標準,也是你申請時候家庭收入核算的標準。
2019年第一季度各地低保標準
三、要明確申請低保的幾個問題
低保申請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
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係並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下列人員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在監獄、勞動教養場所內服刑、勞動教養的人員;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據本條原則和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
2.不是年老就可以辦低保
有些人認為年紀大了,沒有勞動能力了就可以申請救助,可以辦理低保。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然而,有些人把法律規定應該承擔的贍養義務推向政府,希望通過辦理低保來規避子女的贍養義務。事實上,低保是生活救助,並不是養老金。只有法定贍養人確實無力贍養父母或贍養能力弱,無法保障父母的最基本生活,且父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我區低保標準才能申請低保。
3.不是所有殘疾人都可以辦低保
有些人認為自己殘疾了,失去了勞動能力就可以享受低保。低保對象資格的認定,是根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來核定申請對象是否符合低保條件。
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雖然有些人因殘疾失去了勞動能力,但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低保標準,或家庭財產情況不符合有關規定也不能享受低保。但是對「無業重度殘疾人」的低保有單獨規定,所以不再此列之中。
4.不是沒有固定工作就可以辦低保
有人認為自己家庭中沒有固定從業人員、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就能申請低保。申請低保時,家庭收入核算的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主要包括:工資性收入,指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現金發放的勞保福利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家庭經營淨(純)收入,指從事生產、經營及有償服務活動和農副業生產所得(包括可以折合現金的實物收入);財產性收入,如社區分紅、轉租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或出讓房產等收入;轉移性收入,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居民家庭的各種轉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間的收入轉移。包括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離退休金、退職退養生活費、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土地徵用補償和安置費等。
5.不是家庭經濟狀況只要自己不說就查不出來
有些人認為個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和銀行存款情況只要自己不說,申請低保的時候就查不出來。目前低保審核機制採取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第三方評估核查和街道入戶調查三管齊下的方式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
其中,申請社會救助家庭必須書面委託授權民政部門通過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對其家庭成員有關情況進行核查,目前,申請社會救助家庭成員名下的車輛、船舶、工資、金融資產(銀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工商註冊等情況均可實現核查,隱瞞家庭狀況不僅通不過低保審核,還會被納入社會救助不誠信名單,根據情節嚴重程度1-3年內不再受理其低保申請。
四、提出低保申請
在經過諮詢了解後,可以進行低保申請。申請前一定要到戶籍地工作人員處進行諮詢,因為具體的申請要求還是工作人員最了解。
申請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戶主的名義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受申請人委託,村(居)民委員會可以代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低保書面申請及其相關材料。
申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困難家庭中喪失勞動能力且單獨立戶的成年重度殘疾人。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申請人或者其家庭成員的戶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辦理:
在同一市縣轄區內,申請人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據市縣人民政府的規定,申請人憑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可以向經常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戶籍類別相同但家庭成員戶口不在一起的家庭,應將戶口遷移到一起後再提出申請。因特殊原因無法將戶口遷移到一起的,可選擇在戶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員的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戶籍不在申請地的其他家庭成員分別提供各自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證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分別持有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的,一般按戶籍類別分別申請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
五、要知道低保申請時家庭收入怎麼核算
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在核算申請人家庭收入時,申請人家庭按國家規定所獲得的優待撫恤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以及教育、見義勇為等方面的獎勵性補助,一般不計入家庭收入,具體核算辦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十三五」期間,在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認定時,中央確定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按照上述要求,各地大都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具體的低保申請家庭收入核算辦法。具體情況請諮詢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六、了解低保申請受理後的程序和時間
低保申請被受理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低保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組織駐村幹部、社區低保專乾等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逐一進行調查核實。
經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對符合條件的低保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依程序開展入戶調查。不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束後,開始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在村(居)民委員會的協助下,以村(居)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進行民主評議。
然後是審核審批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批意見。擬批准給予低保的,應當同時確定擬保障金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准的,應當在作出審批決定3日內,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書面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並說明理由。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對擬批准的低保家庭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固定的政務公開欄、村(居)務公開欄以及政務大廳設置的電子屏等場所和地點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家庭成員、擬保障金額等。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批准給予低保的,發給低保證,並從批准之日下月起發放低保金。對公示有異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並對擬批准的申請重新公示。
七、明確低保金怎麼發放
低保金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通過銀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機構,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帳戶。
低保金應當按月發放,每月10日前發放到戶。金融服務不發達的農村地區,低保金可以按季發放,每季度初10日前發放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