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2019個人所得稅匯繳特訓營:北京11月29日-12月2日專場課程安排確定(蘇州專場待確定),同學們千萬別錯過
11月29-12月2日北京專場課程安排表
日期
內容
負責人
11月28日
報到、接待
李敦峰老師
11月29日(周五)
8:30-9:00
籤到
李敦峰老師
9:00-10:30
個人所得稅法律體系及重點難點內容專題
張學斌博士、李敦峰老師等
10:30-10:45
茶歇
10:45-12:00
個人所得稅法律體系及重點難點內容專題
張學斌博士、李敦峰老師等
12:00-13:30
午餐及休息
14:00-15:30
資本交易的個人所得稅問題專題
徐賀老師、張學斌博士、李敦峰老師等
15:30-15:45
茶歇
15:45-17:30
資本交易的個人所得稅問題專題
徐賀老師、張學斌博士、李敦峰老師等
11月30日(周六)
9:00-10:30
個人所得稅改革首次彙算清繳操作實務專題
張學斌博士及其專家團隊等
10:30-10:45
茶歇
10:45-12:00
公益慈善捐贈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最新政策與實務專題
張學斌博士及其專家團隊等
12:00-13:30
午餐及休息
14:00-15:30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重點難點問題專題
張學斌博士及其專家團隊等
15:30-15:45
茶歇
15:45-17:30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重點難點問題專題
張學斌博士及其專家團隊等
12月1日(周日)
9:00-10:30
個人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政策解析及實務操作專題
張學斌博士及其專家團隊等
10:30-10:45
茶歇
10:45-12:00
個人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政策解析及實務操作專題
張學斌博士及其專家團隊等
12:00-13:30
午餐及休息
14:00-15:30
創業投資企業及股權激勵相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及個稅改革疑難問題答疑
張學斌博士及其專家團隊等
15:30-15:45
茶歇
15:45-17:30
創業投資企業相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及個稅改革疑難問題答疑
張學斌博士及其專家團隊等
12月2日(周一)
9:00-10:30
無住所個人所得稅最新政策與實務專題
無住所個人享受協定待遇最新政策與實務專題
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專題
張學斌博士、趙國慶老師、菜花葉永青老師、李敦峰老師等
10:30-10:45
茶歇
10:45-12:00
無住所個人所得稅最新政策與實務專題
無住所個人享受協定待遇最新政策與實務專題
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專題
張學斌博士、趙國慶老師、菜花葉永青老師、李敦峰老師等
12:00-13:30
午餐及休息
14:00-15:30
個人所得稅反避稅專題
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最新政策與實務專題
個稅疑難問題答疑交流
張學斌博士、趙國慶老師、菜花葉永青老師、李敦峰老師等
17:30-17:50
訓練營結束,大家合影留念
深圳市思邁特財稅諮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特別提醒
一場「中國財稅界全明星陣容」演出活動已經開始上演,是TPPERSON張學斌博士攜菜花葉永青、趙國慶、中國財稅浪子王駿、酸奶徐(徐賀)「等等等」一波財稅界「巨星」的聯袂「演出活動」。@所有人 思邁特財稅諮詢2019個稅匯繳訓練營錯過了深圳專場的同學們,別再錯過北京or蘇州專場了哈。11月22-25日深圳全國首期個稅匯繳特訓營22日如期開營,非常感謝來自全國各地專業財稅服務機構、企業、稅務機關及大學的60多名同學的積極熱情參與,直到第四天的最後時刻同學們還意猶未盡捨不得離開。北京11月29日-12月2日專場及蘇州12月13日-16日專場將如期進行,繼續接受訂票!轉發稅海濤聲、中國財稅浪子、tpszsmart及TPPERSON微信公眾號推送的該相應內容可享受票價8折優惠,麻煩截屏發送思邁特財稅諮詢接受報名同事進行報名繳費就OK,多謝同學們。
深圳專場11月22日-25日完美收官!
北京11月29日-12月2日專場:北京塔裡木石油酒店(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5號)
蘇州12月13日-16日專場:蘇州新世紀大酒店,地址:蘇州市廣濟路38號,聯繫人王建敏18915586656。特別提醒需要訂房的同學報瑞安達可享受380元/晚的協議價。
【背景】: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新個人所得稅法」),首次引入綜合所得及其彙算清繳概念,將我國個人所得稅修改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在新稅制下如何進行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公益慈善捐贈如何在綜合與分類所得中扣除、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所得如何進行稅收抵免,相應的納稅申報表如何填報,都將成為徵納雙方關注的焦點;與此同時,新個人所得稅法調整了無住所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的判定條件及其納稅義務,為此財政部、稅務總局於2019年3月14日專門發布了《關於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並於2019年10月14日就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專門修訂發布了《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為及時、清晰梳理相關政策脈絡,深度解析熱點、難點、爭議及相關實務問題,深圳市思邁特財稅諮詢有限公司特在深圳、北京及蘇州三地舉辦每場為期4天的《個人所得稅最新政策與實務訓練營》。
【參會對象】:
1、訓練營主要針對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財稅諮詢顧問機構的稅務專業服務人員;
2、企業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稅務經理、財稅人員、人資部門負責個稅的專業人員及關注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公益慈善捐贈個人所得稅扣除、個人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等政策與實務的人士等。
【課程大綱】:
專題一:最新個人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專項附加扣除等操作實務
專題二: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最新政策與實務
(一)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概念
(二)綜合所得收入額的確定
(三)綜合所得所屬納稅年度的確定
(四)應進行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適用情形
(五)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申報期限
(六)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申報途徑
(七)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辦理方式
1.居民個人自行辦理彙算清繳(自行匯繳)
2.扣繳義務人辦理彙算清繳(扣繳義務人匯繳含應當匯繳、受託匯繳)
3.居民個人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彙算清繳(委託匯繳)
(八)綜合所得彙算清繳責任分擔機制
1.居民個人的責任(對資料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資料留存備查責任,未按規定申報、未按規定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未按規定繳稅、偷逃稅款等責任)
2.扣繳義務人的責任(向納稅人提供支付所得和已扣稅款等信息並提供協助;如實辦理彙算清繳申報,並妥善保管居民個人提供的信息資料)
3.受託人的責任(如實辦理彙算清繳申報,並妥善保管居民個人提供的信息資料)
(九)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地點
1.自行匯繳的地點
2.扣繳義務人匯繳的地點
3.委託匯繳的地點
4.稅務機關指定匯繳的地點
(十)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應向稅務機關提供的資料
1.自行匯繳應提供的資料
2.扣繳義務人匯繳應提供的資料
3.委託匯繳應提供的資料
(十一)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適用簡易申報的情形和時間要求
(十二)綜合所得彙算清繳資料居民個人留存備查義務
(十三)稅務機關執法文書送達
1.送達方式的選擇
2.送達日期的確定
(十四)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更正申報
(十五)綜合所得彙算清繳補稅繳納方式
(十六)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退稅申請
(十七)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不予退稅的情形
(十八)居民個人放棄退稅權的選擇
(十九)違法舉報
(二十)保密義務
(二十一)投訴與救濟
(二十二)綜合所得彙算清繳舉例
專題三:公益慈善捐贈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最新政策與實務
(一)基本規定
1.捐贈的類型
2.捐贈財產的類型
3.受贈主體及其資格要求
4.捐贈票據要求
5.扣除限額
(二)捐贈額的確定
1.貨幣性資產捐贈額的確定
2.非貨幣性資產捐贈額的確定
(三)居民個人捐贈扣除選擇的一般規定
(四)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捐贈扣除(扣除時點、扣除限額、轉移扣除、結轉扣除、追補扣除)
1.工資薪金所得捐贈扣除
2.其他綜合所得捐贈扣除
(五)居民個人分類所得捐贈扣除(扣除時點、扣除限額、轉移扣除、結轉扣除、追補扣除)
(六)居民個人經營所得捐贈扣除(公益捐贈額、扣除時點、扣除限額、轉移扣除、結轉扣除、追補扣除)
(七)非居民個人捐贈扣除(扣除時點、扣除限額、轉移扣除、結轉扣除、追補扣除)
(八)個人捐贈全額扣除
(九)個人捐贈扣除案例
專題四: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最新政策與實務
(一)適用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的居民個人類型
(二)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方法
(三)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條件及不予抵免的情形
(四)境外所得來源地的判定原則
(五)境外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1.境外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2.境外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境外經營虧損如何處理)
3.境外分類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來源於一國(地區)所得抵免限額的計算
1.來源於一國(地區)綜合所得抵免限額的計算
2.來源於一國(地區)經營所得抵免限額的計算
3.來源於一國(地區)分類所得抵免限額的計算
4.來源於一國(地區)所得的抵免限額的計算
(七)境外所得饒讓抵免
(八)境外所得的納稅申報時間要求
1.境外所得納稅年度的確定
2.境外綜合所得納稅申報時間要求
3.境外經營所得納稅申報時間要求
4.境外分類所得納稅申報時間要求
(九)境外所得的納稅申報地點要求
(十)境外所得應納稅額的補繳及抵免限額結轉
(十一)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憑證及時間要求
(十二)「走出去」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申報要求
1.境外工資薪金、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申報要求
2.派出單位資料報送義務及其所適用的情形
(十三)境外所得的匯率折算
1.境外所得的匯率折算(區分九類所得)
2.境外已納稅額的匯率折算
(十四)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與居民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的異同
(十五)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案例
(十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納稅申報表填報案例
專題五:無住所個人所得稅最新政策與實務
(一)無住所個人納稅義務判定的一般原則
(二)無住所居民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國內法規定)
(三)無住所非居民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國內法規定)
(四)無住所高管人員報酬所得來源地的判定(國內法規定)
(五)稅收協定中的「非獨立個人勞務」或「受僱所得」條款
(六)稅收協定中的「董事費」條款
(七)稅收協定中的境內所得協定待遇條款
(八)稅收協定中的境外所得協定待遇條款
(九)「住所」、「習慣性居住」的判定
(十)「境內居住天數」的判定
(十一)「境內工作天數」的判定
(十二)稅收協定中「境內停留天數」的判定
(十三)「來源於境內的所得」的判定
(十四)無住所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義務判定表
1.一般僱員無住所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義務判定表
2.高管人員無住所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義務判定表
(十五)無住所個人徵管規定
(十六)粵港澳大灣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
專題六:無住所個人享受協定待遇最新政策與實務
(一)無住所個人享受協定待遇的方式
(二)無住所個人享受協定待遇的協定適用和納稅申報
(三)無住所個人享受協定待遇的後續管理
專題七: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最新政策與實務
(一)修訂申報表的總體情況
(二)修訂後各申報表的使用
(三)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填報實務
討論交流
【主講嘉賓】:張學斌博士及其專家團隊;
【培訓形式】:分組授課、互動交流、案例分析、專業建議;
【學員人數】:每場次限50人,額滿為止,煩請同學們提前報名;
【培訓時間】:深圳:11月22日-25日,共計四天(11月21日報到,11月26日返程)
北京:11月29日-12月2日,共計四天(11月28日報到,12月3日返程)
蘇州:12月13日-16日,共計四天(12月12日報到,12月16日返程)
【培訓地點】:
深圳:福青龍華天假日酒店;地址:福田區彩田南路2030號澳新亞大廈一樓,福田區社保局旁。(乘地鐵1號線至崗廈站D出口出來往右拐直走,到肯德基門口再往前走300米到達酒店)。
北京:北京塔裡木石油酒店(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5號)
蘇州:
合辦單位:瑞安達稅務師事務所江蘇有限公司
會議地址:蘇州新世紀大酒店地址.蘇州市廣濟路38號,聯繫人王建敏18915586656。特別提醒需要訂房的同學報瑞安達可享受380元/晚的協議價。
【培訓費用】:12000元/人次(早鳥價:2人同行10000元/人次,三人以上同行9000元/人次),思邁特各知識星球星員9折優惠;費用包括講義費以及培訓期間中餐就餐費用;差旅費自理。
【聯繫方式】:0755-82810900曾子睿
【值班手機】:18503054510李老師
【聯繫郵箱】:zengzirui@cntransferpric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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