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某度頻繁搜索「高考」、「志願」、「大學」、「本科」等關鍵詞時,你的手機號碼等信息有可能被非法抓取。
並且打包進行交易,賣給培訓班、網校、醫院等機構進行所謂的「精準獲客」。
當然,也會賣給野雞大學。
高考剛剛落下帷幕,考生們大致會有如下幾種狀態:
考生A,成績優異,正在糾結選清北復交哪一所;
考生B,成績一般,打算報一所當地認可度高的雙非;
考生C,成績沒戲,心灰意冷,前途一片迷茫。
這時候,突然有個「知名大學」電話打給C,稱有額外的錄取名單,讓考生抓住機會儘早報考。
考生C瞬間覺得天使降臨,「一定是我母胎solo18年,換來的運氣!」
其實內心怎麼會沒有一絲懷疑和心虛呢?但轉瞬間就被「有學上」的狂喜掩蓋了。
沒幾天,C還收到了高大上的「錄取通知書」、新生手冊和一張銀行卡。
開學時,考生按照「學校要求」預存了昂貴的學費,咬咬牙「能有本科學歷就是好的」,拎著行李不遠千裡來到陌生的城市。
然而,怎麼也找不到這所學校,在荒蕪的郊外凌亂。
路過的大爺無奈的說,「壓根沒這學校啊,幾年前早改名了。」
怎麼辦,第一反應查銀行卡啊!
果然,餘額為零。
讀到這,你一定覺得這種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但在這個「文憑之上」「學歷優先」的風氣下,很多學生和家長面對學歷誘惑,會置懸懷疑,輕易相信。
所以「野雞大學」層出不窮,年年打,年年有。
多撒撒網,總有無辜的學子上鉤,你怎麼保證下一個人不是你?不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家人?不是你的朋友?
就算「被野雞大學錄取」是小概率事件,被野雞大學瘋狂騷擾卻是常有的事。
如果我們與高考是八竿子都打不著關係,接到野雞大學的電話一定會果斷掛掉。
可詭異的是,野雞大學詐騙電話從不會打給我們,打給的恰恰是剛剛參加了高考的考生。
這是因為野雞大學掌握了大量的考生個人信息,實施「精準詐騙」。
人家啊,只釣有把握的魚。
那麼,野雞大學是怎麼在不可勝計的信息海洋裡,精準獲得考生電話的?
思考考生的信息怎麼洩露給野雞大學之前,不如先想想我們的信息存在哪裡?
存在教育局、教育考試院、學校……
都是些官方機構,怎麼可能洩露?
官方機構真能安全保存信息數據?
電信運營商保存著大量客戶信息;
社區保存著大量戶主信息;
醫院保存著大量的患者信息;
企業保存著大量的員工信息;
酒店保存著大量的住戶信息……
同樣,教育考試院也保存著大量學生信息。
這些都是正規機構,看似一切都十分合理。
但很少有人質疑,
如果他們更換電腦,將會如何註銷和處理這些數據的?
數據是否有洩露和被竊取的風險。
電信運營三巨頭,洩露隱私爭第一
電信運營商能給考生發填報志願的驗證簡訊,自然就掌握了大量考生的手機號碼。
他們的電腦如果被黑客入侵呢?
廢舊電腦被回收後,是否能回復電腦中的信息數據?
更何況,電信運營商「內鬼」盜取公民個人信息販賣給他人,早已不是新鮮事。
從近些年的案例來看,移動、聯通、電信三巨頭無一倖免。
運營商們高喊所謂的「健全技術,保護用戶信息安全」,卻一次次讓電信運營商被「打臉」。
考生系統開發商掌握著考生信息
教育信息化3.0時代,中國絕大多數學校的學生系統、考試系統、信息管理系統已經完全實現了無紙化。
大量信息存放在網絡上,方便複製、檢索、統計……
也方便洩露。
報名、查成績、閱卷、選課等等都線上進行。
這些系統裡存有大量的考生詳細信息。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這類系統全部都是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尋找第三方提供技術支持。
某地2021年高考系統升級的招標公告
換句話說,這些系統並不是學校直接開發和維護的。
第三方系統開發公司既然擁有進入系統的權限,一定能看到學生的信息。
那麼他們是否會惡意竊取考生信息?
搜尋引擎抓取手機號碼
網際網路時代,野雞大學的行騙手段不斷升級。
過去只需要假名字、假電話、假錄取通知書。
現在虛假大學卻更加具有迷惑性,更加難以分辨。
不僅有假的學校官網、假的公眾號、假的地址。
還有假「學歷驗證」功能,假「第三方認證網站」及假「學歷認證網站」等一站式服務。
製作如同流水線,同一套代碼幾分鐘即可搭建出幾百所大學的官網。
這些學校把假官網掛上搜尋引擎,再花錢買廣告和競價排名。
一旦你點進這些虛假大學的官網,他們就可以用手機號碼抓取技術直接抓取你的手機號碼、IP位址、姓名等信息,把你列入「精準招生」的名單。
即便你沒有點進假官網。
當你在某度頻繁搜索「高考」、「志願」、「大學」、「本科」等關鍵詞時,你的手機號碼等信息也有可能被非法抓取。
並且打包進行交易,賣給學校、網校、醫院等機構進行所謂的「精準獲客」。
當然,也會賣給野雞大學。
某度的競價排名下,有無數「害」死魏則西的虛假醫院,同樣也有無數迷惑高考學子的虛假大學。
猖狂的信息買賣鏈條
這種信息買賣黑產現象遍布全國,大量人員參與其中,形成了一個利潤巨大的利益鏈條。
這些考生信息買賣者大多以一市或一省為單位,批量買賣考生信息。
網上有不少名為「高考名單」、「高考數據」、「招生資源」的QQ群,群裡成員大多為買家,「求2019廣東高三名單」、「求山西2020屆高三名單」之類的消息不斷刷新著聊天頁面。
群裡流傳著的考生信息真實性極強,大多數都能直接真實聯繫到考生本人。
信息販賣鏈條已經是網際網路時代公開的秘密。
一方面,信息交易與物品交易不同,物品只能交換一次,信息卻可以反覆複製,重複交易。而且源頭難追溯,責任難追懲。
另一方面,網際網路平臺為了恰飯,在隱私保護方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某度CEO李彥宏就曾開誠布公地說:中國人願意用隱私換便捷。
我們也在隨時出賣「自己」
除了惡意的洩露,生活中還有無數洩露個人信息的「坑」。
列印、複印資料、海投實習簡歷、大大小小的各類考試報名、參加網校、興趣班等等,經常要登記個人信息,為了牟利,這些機構或者列印店會將客戶信息資料存檔留底,然後低價轉手。
高考考場外擠滿了各類教育機構的營銷人員,以「報志願諮詢」等理由,要求考生填寫調查問卷,其中就包含了大量個人信息。
微信裡的高考相關的小程序,比如「曬畢業證」、「高考加油」、「為高考助力」等等小遊戲,也會要求填寫電話號碼註冊……這相當於讓用戶自己把信息送上門。
在購物平臺上購買模擬卷、書籍等考試資料時,平臺會通過購買記錄,進行用戶畫像,那自然也獲知了考生的個人信息。
郵寄時必要的地址和手機號碼不僅平臺方有,賣家也有。
況且,收到快遞後對快遞單進行脫敏處理的人少之又少,大多數人抱著不以為然的心態,垃圾箱裡也是收集信息的聖地。
高考體檢時,我們會填寫體檢表格,其中也包含了我們的手機號碼、姓名、年齡等信息,醫院會如何保存這些信息?會不會被人竊取?
高考打車去考場,通過打車記錄、叫車記錄,也可以收集到考生的個人信息?是否會有人惡意統計並打包買賣給野雞大學?
毫不誇張地,信息洩露,無處不在。
野雞大學收集到這些信息後,「精準」地聯繫到剛參加高考的考生。
偽裝極具迷惑性。
那些網際網路警惕意識低,高考成績不理想正處於迷茫狀態的考生很難不上當。
以「唬人」的假名字橫空出世
這一類的虛假學校的校名一般都改編或拼接自名牌大學,聽起來很唬人,但實際上根本不存在。
有些「假大學」的名字起的比真大學更讓人信服,與正規院校高度相似,極易混淆。比如假大學「中國郵電大學」與我國著名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名字極其相似,甚至很多考生和家長都會認為前者是真的。
再比如,「廣東建工大學」校名疑似仿冒廣東工業大學,校訓「剛正博愛、睿智篤行」抄襲曲靖師範學院。
歷史上大學的「重出江湖」
這類虛假大學很狡猾地利用了真實大學的曾用名,蹭上了真實大學的歷史、簡介等真實信息,更加難以辨別。
就比如,「廣東經濟管理學院」早於十多年前就已併入「廣東技術師範學院」。
「上海財經學院」、「北京經濟學院」、「四川聯合大學」等虛假大學,也都是使用了正規院校的歷史曾用名。
沒有學歷的實景「學校」
除了根本就不存在的學校以外,還有一類假大學,他們有校園、有校舍、有招生教學資格,但沒辦學資質的非學歷培訓機構。
家長與學生實地考察後,覺得應該是靠譜的,但入學後多數會被各種原因勸退離校,造成經濟損失。
01
無官方信息【假!】
這類學校屬於較好識別的,如果在搜尋引擎上都找不到很全的官方信息,甚至沒有官網,只有偽造出來零零散散的幾條連結,那麼一定是「虛假大學」。
02
無實際地址【假!】
「虛假大學」在網上留下的地址,大多語焉不詳,無具體位置。
比如「番禺大學城」、「白雲區太和鎮」等等……沒有實際地址、沒有校園、沒有教學設備,必是「虛假大學」。
03
非正規渠道與你聯繫【假!】
「虛假大學」通常會通過莫名其妙的電話和簡訊聯繫到考生,在短時間內,趁考生還沒意識到被騙時,迷惑考生。
有些「野雞大學」為了速戰速決,甚至直接給學生郵寄錄取通知書。
04
域名不是「.edu」【假】
大多正規大學的官方網站域名都為「.edu」。若所報考的院校官網以其它域名結尾,則要小心謹慎。
05
特殊對待的誘惑【假!】
所謂「內部指標」或者「低分錄取」等誘惑性的藉口,要求你提供個人信息或者填報志願的,統統按騙局處理,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
1、從官方渠道獲取信息
填報志願的依據主要可以參考學校發的書,以及全國各大高校的官方網站。認真研讀學校發放的報考指導資料,注意甄別,不要輕信其他渠道。
2、保護個人信息
不要輕易將自己的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等個人信息洩露給別人。
3、不輕信「計劃外招生指標」
所謂的「計劃外招生指標」或者「擴招計劃」,一定要自己通過官方指定的查詢渠道進行查詢驗證,分辨真偽。
4、不隨便點擊未知連結
切勿輕易點擊陌生號碼發送的與高考相關的連結,查詢考生成績、志願填報、錄取信息等,應通過生源地招生考試信息網等官方渠道。
詐騙者向考生和家長發送帶有木馬連結的簡訊,一旦點擊連結,木馬程序便植入手機,獲取關聯銀行卡等信息。
5、受害學生可起訴索賠
無論是購買、使用,還是洩露、出售考生個人信息,均屬於違法甚至犯罪行為。201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入刑,作為犯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