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藥品就在這家藥店銷售
宣傳帶有功能主治的山寨藥
特殊的宣傳單
近日,有讀者向本網反映,位於達州市通川區通川中路(老地委斜對面)的「康貝大藥房達巴路口濟康店」正在火熱宣傳及銷售一種由香港天力堂藥業國際有限公司監製、河南華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百喘立康膠囊。投訴者稱,該產品根本就不是藥品,而是一種普通的食品,其外包裝和內包裝的名稱也不相符合。 為了核實讀者投訴內容的真偽,記者隨即驅車趕往該店。在一進門的左邊櫃檯裡,記者看見幾盒「百喘立康膠囊」,便向一名銷售員了解該產品的作用和功能。「百喘立康膠囊是一種治療支氣管哮喘的藥品,」該銷售員介紹說,「一般病人使用一個療程就可見效,兩個療程可以治癒。買一大盒送三小盒,每個大盒包含十小盒。」
當記者出示證件表明身份並說明來意後,這名銷售員啞口無言了。一名自稱是該店店長的楊姓女士來到記者面前,說有事可以找她。記者詢問該藥有無進貨發票,楊店長回答「不知道!這個要問老總。」。記者隨後和該店主要負責人徐先生取得了聯繫。徐先生在電話中說,在大街上散發宣傳單一事,他並不知道,對於宣傳單上所有的宣傳內容更不知情。
大約十分鐘後,一名中年男子來到店裡,自稱是老闆派來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他告訴記者:宣傳單上確實有虛假宣傳的用語。如果不這樣,就沒有人來購買。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藥品管理法》有明確規定:非藥品不得以藥品的名義宣傳銷售。醫保定點藥店不得擺放生活用品、刷卡銷售生活用品、保健品、普通食品;不得誘導參保人員浪費個人帳戶資金購買非處方藥品。
既然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對類似情形有明確規定,該藥店為什麼還敢於大量散發涉嫌虛假宣傳的宣傳單並明目張胆大量銷售普通食品?我們的監管部門又在何處?
隨即記者撥通了通川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電話,電話中一位蔣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非藥品冒充藥品宣傳功能主治肯定是違規的。記者又跟通川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取得了聯繫,通川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支隊萬支隊長告訴記者,對於該產品的誇大宣傳療效是工商部門管理,非藥品冒充藥品,我們立即派人調查後再給回復。對於執法部門調查處理情況,本網將做後續跟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