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店「鮑師傅」和「曹祥泰」門前遇到同一難題
「黃牛」加價兜售「不排隊糕點」
長江日報記者姚傳龍 攝
漢口水塔之下,一家掛著「鮑師傅」字樣的糕點店內,肉鬆小貝從烤箱中出爐,香氣四溢。人們來到這裡排隊,目的是品嘗新鮮滋味。隔江相望,武漢長江大橋之下,百年老字號「曹祥泰」門前,三五知己邊排隊邊聊天,只為吃上一口綠豆糕,喚起兒時的味蕾記憶。這兩家網紅店外都有一群人,以「不用排隊」為名,加價兜售從店內買出來的糕點。人們將這樣一群人稱作「網紅店『黃牛』」。
武昌解放路上的「曹祥泰」門前,「黃牛」擺攤兜售綠豆糕
網紅店「黃牛」來自哪裡?他們每天有多少收入?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找誰負責?端午節前後,長江日報記者到這兩家網紅店門前進行了一番調查。
兩家網紅店門前「黃牛」公開加價兜售
6月4日下午5時,漢口水塔之下的「鮑師傅」糕點店前排了長約20米的隊伍。顧客從排隊到購買,用時約30分鐘。
排隊期間,不時有「黃牛」上前向顧客們詢問是否需要購買糕點。
現場有12名「黃牛」,他們報出的每盒糕點售價比店內的高5元。為了證明自己售賣的糕點來自店內,每名「黃牛」手中都持有購買糕點的小票。「你看看小票上的時間,下午4時45分購買的,很新鮮,加價不多。」面對準備排隊的人,「黃牛」總會上前這樣說。當人們猶豫是否排隊購買時,「黃牛」會加上一句:「排隊起碼要1個小時。」
6月17日下午4時,武昌解放路上的老字號「曹祥泰」門前,公布的綠豆糕價格為35元/500克。而門前「黃牛」報出的價格為40元/500克。門店外,排了長約12米的隊伍,人們等候時間為25分鐘。「黃牛」告訴排隊者依舊是那一句「排隊要1個小時」,而且「是原店購買的」。
「曹祥泰」門前人行道上,有兩撥人擺開購得的糕點,大聲招攬著排隊的人們,「剛從店裡買出來的,還來不及擺放,不用排隊」。
兩家網紅店沒有執法權 只能勸說「黃牛」離開
「黃牛」多了,投訴自然也多了。對於「黃牛」,人們投訴的焦點在於影響秩序,影響他人正常購買。這家「鮑師傅」糕點店和「曹祥泰」各自採取了不同的應對措施。
這家「鮑師傅」門前張貼了告知書:「現在氣溫升高,請勿在非售賣窗口購買鮑師傅產品。如若出現任何食品安全問題,本公司概不負責。食品售出,概不退換。每位顧客限購小貝2提(4盒),每人每天限購一次,憑票購買僅限一票。」
但在現場,儘管已經購買過,有「黃牛」依然不顧工作人員勸阻,執意再次購買。工作人員實在勸說無效時,也只能「放行」。只要「黃牛」靠近排隊人群,工作人員就會勸離。但工作人員沒有執法權,也不能把「黃牛」趕走。
「曹祥泰」門前「黃牛」都是擺攤兜售。6月17日上午,「曹祥泰」門前,人們排隊等候時間超過2小時。為此,「曹祥泰」聘請5名安保人員維持秩序。因為管理強度大,「黃牛」只要不太出格,安保人員會將主要精力放在維持現場排隊秩序上。
「我們沒有執法權,除了勸說,也只能向城管等部門反映。」「曹祥泰」相關負責人說。
食品安全是「黃牛」兜售繞不開的問題
在漢口水塔之下的「鮑師傅」門店前,有排隊者問一名「黃牛」:「萬一吃出病了怎麼辦?」這名「黃牛」掏出手機,打開微信,當即表示可以互加微信、互留電話號碼,一旦出事由自己負責。「你到時候拉黑我,我還是找不到你。」這個問題提出後,「黃牛」連連擺手稱「不會這樣」。
如果顧客從「黃牛」手上購買的食品出現質量問題,「黃牛」一走了之,商家是否會被「誤傷」而承擔責任?
對此,這家「鮑師傅」糕點店相關負責人稱,他們在銷售區域加裝了攝像頭。如果糕點出現問題,消費者憑小票,店內工作人員查看視頻資料,確認糕點是從店內購買後,門店會按規定承擔責任。「曹祥泰」負責人則表示,如果消費者持有小票,糕點出現問題,他們會進行善後處理。
長江日報記者姚傳龍
對話「黃牛」>>>
排隊的人多時
提價就多一些
在漢口水塔之下的「鮑師傅」糕點店前,長江日報記者和一名「黃牛」攀談起來。一提166元的糕點,他第一次開出了200元的價格,隨後降到195元。
這名「黃牛」直言:「其實,我也賺不了多少錢,一天最多賣5提。排隊、叫賣都需要時間,一提賺二三十塊錢,我一天也就賺100多塊錢。」他們每天上午9時許來到這裡排隊購買,然後等待排隊的顧客。人少了,他們是沒有生意的。他們的優勢主要在於不排隊。人越多,他們的生意越好。有時,「黃牛」也會在人多時提價多一些,在人少時提價少一點。
這名「黃牛」說,在現場,不少人是相熟的。如果排隊的人不多,他們就會一起去做點別的事情,「就是拿時間換錢」。這名「黃牛」見記者沒有購買意圖,迅速走到其他路人身旁。
相較於這家「鮑師傅」糕點店前「黃牛」的「專職」,「曹祥泰」門前的部分「黃牛」則是普通居民。其中一人說:「趁著過端午節,看著人多,我就來『湊熱鬧』。」
律師說法>>>
「黃牛」行為
違反《食品安全法》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律師何龍表示,「黃牛」的存在最重要的是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寫明,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黃牛』這種行為是違反《食品安全法》的,進行食品銷售必須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黃牛』個人沒有這些證件卻銷售食品,消費者可以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何龍說,「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查處該行為,可以進行罰款。如果因為食品衛生問題導致嚴重後果的,『黃牛』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與此同時,城管部門也可以按佔道經營對『黃牛』進行處理。」
目前,長江日報記者已將調查情況反映給相關管理部門。
(長江日報記者姚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