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嗎?我被朋友騙到五鄉,一直被關在房間裡。他拿走了我的身份證和手機。我現在逃出來報警尋求幫助。」7月28日晚8點多,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五鄉派出所接警人員接到一位男子的緊急求助電話,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處置。
民警在一飯店門口找到了報警人陳某,隨後便將其帶回所裡。據了解,報警男子陳某,貴州人,中專畢業後一直跟隨在江西打工的父母生活,一直沒找到合適的工作。
6月下旬,一朋友告訴陳某能幫其在五鄉找到好工作,陳某遂於7月11日帶著幾百元現金來到寧波。他的朋友將他接到五鄉一民房後,卻「限制」了陳某的自由。陳某說,朋友不但沒有給他介紹工作,還把他關在房間裡,拿走了他的身份證和手機。陳某聲稱自己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又不能聯繫上家人,好不容易才找到機會出逃,並借路人手機報警。
經過警方多方走訪調查取證,發現事實與陳某所說完全相悖。原來陳某從江西來到五鄉後,一直住在一小旅館內。因未找到工作,隨身帶的錢只夠付幾天房費,向父母和朋友借的錢又花完了,陳某隻能每天在附近遊蕩。此時,手機又壞了,身無分文的他於是自導自演了一場鬧劇,想讓警察幫忙送自己回家。
最終,陳某因謊報警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並罰款200元。待陳某5天拘留期滿後,民警第一時間將他送至救助站,讓救助站的工作人員幫忙送陳某回老家。
「謊報警情」不僅嚴重浪費警力資源,而且影響到公安機關其他案件的偵辦進度,甚至影響了突發事件的處理。「謊報警情」是對當事人自身極度不負責任的表現,也間接侵犯了其他群眾的正常權益,影響了執法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請記住:莫把報警當兒戲,故意謊報警情,浪費公共資源,警方必定會嚴肅查處。
來源:鄞響、五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