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建新
根據《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關於做好各級各類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返校復學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專辦〔2020〕15號)要求,經平頂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體育系統工作專班批准,並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備案,現就做好全市幼兒園及特教學校返校復學工作通知如下:
開學時間:
(一)5月20日起,全市幼兒園(含民辦)、特殊教育學校高三年級,具備開學(園)條件的可陸續開學(園);家長根據自願原則,確定幼兒入園需求。
(二)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全面返校復學後,經屬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培訓機構方可開展線下培訓業務。
(三)特殊教育學校其他年級同步做好返校準備,具體返校時間視情況另行通知。
有關要求
(一)壓緊壓實疫情防控責任。各縣(市、區)要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全面加強對學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體育工作專班機構不撤銷、規格不降低、力量不削弱,要持續發揮作用。教育、公安、交通、衛健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守護好廣大師生的安全。各級各類學校要履行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堅持網格化管理,做到人員定位、定崗、定責,持續抓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嚴格開學驗收標準。各地要按照省廳「九個到位」(防控措施部署到位、防控責任明確到位、防控人員組織到位、防控信息精準到位、防控制度落實到位、防控物資貯備到位、防控設施完善到位、應急預案完備到位、防控風險評估到位)標準,加強對學校的開學驗收。市、縣(市、區)教體局應於5月19日前,對返校復學實行分級驗收。市教體局負責市直幼兒園、市特教學校的核驗工作,並對縣(市、區)學校進行督導檢查;縣(市、區)教體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幼兒園、特教學校進行返校復學核驗。核驗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規定時間返校復學前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開學。
(三)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單位要切實消除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聚焦責任落實、部署落地、工作落細,持續強化履職履責,發揚連續作戰精神,弘揚嚴實擔當作風。要做好口罩、測溫設備、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資儲備,每日定時對校園公共設施進行消殺,確保空氣流通。對工作人員、保育員和兒童等進行健康監測,做好兒童晨、午檢工作。堅持錯峰上下學,分散設立家長接送學生站點,由老師統一組織,和家長實行交接制,防止學生和家長集聚。各幼兒園要參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組織制定的《託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修訂版)》,做好各項防控措施。
(四)開展師生健康教育。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組織開展「返校復學第一課」活動的通知》(豫教疫防辦〔2020〕24 號)要求,上好開學第一課,按不少於一天時間上課,圍繞疫情防控主題對師生加強防護知識、防護措施、應急管理、防控紀律「四項教育」,引導加強個人防護,自覺配合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強對兒童的手衛生教育,推行「七步洗手法」,保證洗手設施運行正常,洗手液(或肥皂)充足。要加強家校聯動,提醒家長加強自我防護,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動,做好親子溝通。開學前,家長應每日做好嬰幼兒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並如實上報託幼機構,確保開園前身體狀況良好。要注意增減衣物防止嬰幼兒感冒,減少前往人員密集場所。
(五)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各縣(市、區)要加強對屬地內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全面返校復學前,嚴禁開展線下培訓業務(經批准可以開班的面向高三藝考生、高考復讀生的線下校外培訓機構除外)。全面復學後,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會同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對照防疫標準逐條驗收,經驗收合格,報請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體專班批准後,方可開班培訓。各有關校外培訓機構要確保按照中小學復學工作總體部署要求,嚴格落實河南省教育廳「九個到位」要求,開班前,精準掌握師生員工前14天的身體健康狀況、旅居史、接觸人員情況等信息,「一人一案」建立師生員工健康檔案,並進行分類管理。持續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環境清潔、密閉場所、公共部位(如樓梯扶手、公用電話、門把手、水龍頭等)消毒及通風等工作,進一步細化完善本機構開班方案,確保開班前各項準備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
(六)做好師生發熱情況信息上報。各地、各學校(幼兒園)要執行好師生發熱「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加強同衛生健康、應急等部門的工作協同,一旦發現教職員工和學生有發熱、乏力、乾咳等可疑症狀時,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照應急處置流程做好應對工作。要按照條塊結合的形式做好每日師生發熱情況的信息上報工作。
編輯:王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