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梗概】
「你看,上午9點正是上課時間,也在購物群裡發廣告。一天發幾十條,老師自己賺錢不亦樂乎,可我們家長心都在顫啊。」
6月29日,幾位學生家長拿著一沓微信截圖證據材料來到相關部門投訴反映。
結果:浙江樂清一小學老師王某違規從事「微商」經營活動,受到紀委立案查處。
【思考:老師可以做微商嗎?】
「老師沉迷於做微商,朋友圈裡全是廣告,這樣的老師還有心思教書嗎?」
上班時間,頻繁發朋友圈,實在不妥。為保證教師安心教書,一些城市規定中小學公辦教師不能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
教師的光環在頭上的確是很神聖,但是捉襟見肘的生活也很現實。現在的教師,說話做事用「如履針氈」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因為誰都會怕一個不注意,就成為了風口浪尖上的那根桅杆!
為人師表受到的限制,絕不是一個沒做過教育的人,能夠理解得了的。這不是某個條規所限,而是「教師」這兩個字對從事教育之人的一種自我禁錮。人們看到的都是光環下的教師,但又有多少人了解正常為人的教師呢?
這個老師做「微商」之所以會被舉報,是因為太沉迷,在工作期間還在發消息。如果他在非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寒暑假,家長也不會聯名舉報,家長只是擔心老師沒有把自己的孩子教好。
【老師不應該利用家長資源】
家長看到老師朋友圈推薦產品 買吧可能用不到或者不好用,不買吧害怕別的家長買,自己家不買在學校時會單獨對待自己孩子。所以教師做微商真的不妥!
先不說中小學公辦教師不能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這一條。說說這個老師賣的產品:
1. 減肥產品全是噱頭,世界上唯一能夠持久且有效的減肥就是吃對食物+運動。 這個老師所銷售的減肥產品真的可靠嗎?
2. 社交需要有框架和界限,朋友圈分類不就是讓你把對的東西發給對的觀眾嗎?學生家長重視的是孩子的成績,你賣貨與其目的相悖,能不被舉報嗎?比如這個老師如果發對學生學習成長有用的方法,還有一些試卷供家長讓孩子免費做。只要和孩子的成長進步有關的,而且是免費的,家長都很樂意的。
【老師不應該上班期間幹私活】
「你覺得教書累不掙錢可以辭職不要佔著茅坑不拉屎,後面等著幹的人多的是。」 有的學校領導總喜歡說這句話,挺不尊重勞動者的。合著外面等的人多的是,教師就要一天24小時為你幹活,不要命的幹活了?那勞動法的意義何在?當然不是針對老師做微商這件事,僅僅是對這句話的感想。
老師有自己的業餘時間,你利用業餘時間賺錢補貼家用,無可厚非。但是不要把這種兼職代入到正常的工作中去。
教師的主業是教書育人,周一到周五從早晨七點到下午五點,這個時間階段是老師的工作時間,上課前的準備還有課後的工作都算在內。回到家中,教師的時間不屬於工作時間,你去擺地攤,送外賣或者寫寫一天的工作感想都是可以的。
教師雖然「不富」,但是我們要對得起自己的職業,不要在工作期間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情。寒暑假來了,隨便你怎麼兼職都行(不要有償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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