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漢濱區早陽鎮群眾房屋無故被拆除」一事經媒體報導後引發社會關注,2019年7月,陝西安康胡先生老家138平的老宅「莫名」被鎮政府騰退辦強制拆除,法院終審判決早陽鎮政府要對胡先生「進行安置」,但早陽鎮鎮長稱:需村民自己重新蓋房,他們給審批手續。
5日,中共漢濱區委宣傳部官微發布情況說明,稱胡家老宅拆除前已長期閒置,年久失修,出現大面積垮塌,2017年10月,早陽鎮從安全角度考慮將其納入協議騰退範圍,並口頭達成拆除協議,遂於2019年進行拆除。
目前,漢濱區「12.3」輿情核查領導小組已責成早陽鎮相關責任人立即登門向當事人誠懇致歉,將嚴格遵照法院判決,用足用活政策,妥善安置當事人。
拆除後現場(圖源:《華商報》)
12月3日,華商報《房子莫名被強拆,一家8口何去何從?安康市早陽鎮:自己重蓋》一事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報導提到,胡家父母去世早,留了一套138平米的土坯房給兩個兒子,但兩人平時不住在老宅。
小兒子胡小軍(化名)為了上班方便,帶著妻女在關廟鎮租了一間房,大兒子胡大軍(化名)為了孩子上學,也在外租了一間房,但到了過年過節、或者親戚朋友有事的時候,一家人還是會回到老家住上一段時間,直到2019年7月份被突然拆除。
胡小軍稱:「事發前我們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況且我們也不是建檔立卡貧困戶,沒有享受到任何政策,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我們也不理解。」當天,胡小軍還報了警。
拆除後現場(圖源:《華商報》)
對此,鎮政府工作人員拿出一份「舊宅基地拆除還耕協議書」,協議書上有胡小軍二叔的籤名和手印,胡小軍稱:「我二叔已經近80歲高齡,他怎麼會懂這些?何況我們的房子二叔沒有所有權,也沒有委託權,他沒有資格籤這份協議。」
為了維護自己權益,2019年10月,胡小軍將早陽鎮政府起訴至安康鐵路運輸法院。
經過調查,2019年12月27日,安康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判決確認早陽鎮政府對胡小軍的房屋強拆行為違法,責令早陽鎮人民政府二個月內對原告進行安置。判決結果出來後,早陽鎮人民政府提起上訴,2020年9月1日,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且兩個月內賠償胡小軍6900元。
但對於判決書中的「安置」,鎮政府和胡小軍的理解不同。
胡小軍理解為應該為自己安置一套房,但早陽鎮人民政府的答覆意見書上寫著:請你們按照判決書內的時間要求儘快選擇安全、便捷、沒有地基的非基本農田建房地址,並向早陽鎮九裡村村委會、早陽鎮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建房書面申請,鎮政府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採取補救措施,按照程序及時為你們辦理宅基地審批,逾期責任自負。
12月3日,早陽鎮鎮長餘尚坤對此解釋稱:「村上對於要騰退的房子一直有公示,胡小軍常年不在家所以他二叔籤了字,在騰退工作中,鎮上負責統籌,村上給落實,一共2千多戶,我們確實存在程序上不合法,沒有辨別出協議代籤的筆跡真偽,這樣的現象其實不止胡先生一家,但是依據政策與判決,我們已經將6900元賠償到位,剩下的就需要胡先生自己去找宅基地,我們免費審批手續,然後他再自己建房。」4日,餘尚坤再次針對判決書上「進行安置」四字予以解釋:「依據政策我們只能為其審批手續,胡先生得自己建房,如果生活確實出現困難,我們可以協助其申請民政補助,再或者他有購房需求,我們可幫他申請陝南生態移民搬遷政策5萬元補助,但是沒辦法也沒依據幫他去安置一套房。」
對於這樣的執行,胡小軍顯然不滿意。
5日,輿論進一步發酵後,漢濱區「12.3」輿情核查領導小組通過中共漢濱區委宣傳部官微@漢濱發布HB 發布情況說明稱,早陽鎮九裡村6組胡某業、胡某軍兄弟二人所屬房屋為上世紀七十年代所建,土木結構,共計138平方米。
胡某業、胡某軍老宅平面圖。
2005年,胡某業、胡某軍相繼攜全家外出在西安、安康做生意和務工至今,目前兩兄弟均在漢濱區關廟鎮砂石廠租房居住。老宅長期閒置,年久失修,出現大面積垮塌。
胡家老宅拆除前照片
2017年10月,早陽鎮在開展舊宅騰退摸底中,由於胡氏兄弟為非貧困戶,但從安全角度考慮,將其納入協議騰退範圍,並口頭達成拆除協議,遂於2019年7月進行拆除。
在胡氏兄弟起訴,法院判決早陽鎮拆除行為違法後,按照【漢政辦發(2017)號】規定的「土木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助50元」的標準賠償胡某業、胡某軍6900元的判決。
漢濱區「12.3」輿情核查領導小組已責成早陽鎮相關責任人立即登門向當事人誠懇致歉,將嚴格遵照法院判決,用足用活政策,妥善安置當事人。
同時,對早陽鎮政府侵害群眾權益問題和我區少數幹部工作作風問題造成影響,漢濱區政府向社會公眾誠懇致歉,稱將及時妥善解決好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對相關責任人嚴查快處,從嚴問責,同時,在全區範圍開展舊宅騰退問題大排查,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並就此事件處置過程,及時邀請媒體實地見證採訪。
版權聲明
本文系用戶獨家授權發布風聞社區的稿件,轉載請聯繫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