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新聞引發關注,11月30日,昆明的劉先生的愛犬在出門溜達回來後不久,就在家中離奇暴斃,小區內有20多隻寵物犬也出現類似情況,小區內兒童遊樂場附近發現了疑似毒狗藥的物品。毒狗男子現已被警方控制,為同住一小區的住戶,目前,住戶們表示將走法律程序來解決此事。
這個人真的太過於殘忍、無情了,幹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來。尤其可恨的是在兒童遊樂場附近投毒,讓那些來玩的孩子置於毒狗藥物之中,十分氣人。
如果對於其他住戶養狗問題可以反映協商的,何必要走到這樣的極端地步呢。
好在沒有出現兒童誤食毒狗藥物的事件,要不然這個罪孽會更大。
現在做出如此極端的行為還是得接受法律給他的懲罰吧,就算不爽別人養狗也不至於到這樣的地步呢。
他人養狗出事了,他人是得負責的,何必來這樣一出呢,不僅做出如此殘忍的事情,也讓自己觸犯法律。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還是去接受法律的審判吧。
對於他人養狗無論有什麼樣的看法,都不能自己作為違法犯罪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