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明年1月1日起實施!

2020-12-24 澎湃新聞

明確了!明年1月1日起實施!

2020-12-22 22:4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入手一套有著30年房齡的房子

40年後,房子還屬於我嗎?

「房屋產權70年」

是整個社會都非常關注的問題

如果產權到期,該怎麼辦?

其實,《民法典》已經

給老百姓們吃了顆「定心丸」:

——自動續期

這部法律將於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子70年產權

到期怎麼辦?

【案例】

小王在今年9月份購買了房屋一套,拿到產權證的那一刻滿心歡喜,但細心的他發現「使用期限」一欄中顯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

小王不由得擔心:

■ 我自己買的房子,怎麼還有使用期限?

■ 到期了還是我的嗎?

■ 難道我還要再交錢嗎?

■ 我的房子能住幾代人?

《民法典》規定:

自動續期

解讀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提出:

■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

專家:暫未明確 有減免可能

虹口法院民事庭法官曹豔梅表示,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權法的規定,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分別作出了規定。

對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這意味著兩個信息:

■ 一是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土地被收回。

■ 二是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暫未明確,有減免的可能。

曹法官告訴記者,不管是物權法還是民法典,對續期收費問題還都沒有明確說法。對於自動續期的期限如何規定,是否繳納費用以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等問題,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目前,因絕大多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尚未到期,故法院面臨的相關法律爭議較少。

【劃重點】

房屋產權70年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但是否需要繳納續期費用或者是否應該減免續期費用,還需要國家出臺相關政策法規。

房子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法律明確了!

快轉給更多想要了解

房子產權問題的小夥伴吧~

進賢縣融媒體中心聯繫方式

原標題:《明確了!明年1月1日起實施!》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明年1月1日起實施,事關你的房子
    明年1月1日起實施,事關你的房子 2020-12-23 12:3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法律明確了!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法律明確了!明年1月1日起實施!其實,《民法典》已經給老百姓們吃了顆「定心丸」:——自動續期這部法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案例】小王在今年9月份購買了房屋一套,拿到產權證的那一刻滿心歡喜,但細心的他發現「使用期限」一欄中顯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小王不由得擔心:■ 我自己買的房子,怎麼還有使用期限?■ 到期了還是我的嗎?
  • 法律明確了!明年1月1日起實施
    這部法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房子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案例】:小王在今年9月份購買了房屋一套,拿到產權證的那一刻滿心歡喜,但細心的他發現「使用期限」一欄中顯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
  • 法律明確了!明年1月1日起實施
    這部法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房子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案例】:小王在今年9月份購買了房屋一套,拿到產權證的那一刻滿心歡喜,但細心的他發現「使用期限」一欄中顯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
  •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明年1月1日起實施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著重加強任職崗位和履職情況的監督約束近親關係不得是同一單位直接上下級本報訊(記者 解麗)包括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據悉該規定將從2020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中著重加強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任職崗位和履職情況的監督約束,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工作的基本原則、迴避種類、適用範圍、權限程序、管理監督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 這個《條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這個《條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王慧 攝12月9日下午,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明年3月1日起施行。據介紹,《條例》共五章36條,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部門、經費、文明行為基本規範、倡導和鼓勵、實施與保障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 民航安檢新規明年1月1日起實施 乘機注意新變化
    導語:日前,交通運輸部網站正式公布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對民航的人、車、物安全檢查做了明確規定。規則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民航安檢規則有這些新變化,乘機要注意。,明年1月1日起將正式施行。
  • 明確了!宣化區3月1日起實施!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已經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長 陳寶生2020年12月23日第一條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範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 明確了!鳳城3月1日起實施!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已經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長 陳寶生2020年12月23日第一條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範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 明年1月1日起,這些人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這些人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湖南省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湖南日報12月21日訊(記者 劉銀豔 通訊員 曾鶴群 胡興中)記者今天從省人社廳獲悉,《湖南省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已於日前印發
  • 明年1月1日起,又一電動車新規落實,影響1億車主
    自明年1月1日起我國還要實施一條新的電動車新規,事關眾多電動車車主。目前我國電動車上牌實施免費上牌制,車主購買了電動車後去指定的地方報名,就可以免費掛一塊車牌。免費掛車牌有時間限制,自明年1月1日起有關部門就不會給車主免費上車牌了,車主想上車牌的時候還要自費。
  • 明年1月1日起,河南分步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12月18日,記者獲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近日聯合印發《河南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2021年1月1日起,分步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現「五統一」,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確保失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 明確了!雄安三縣3月1日起實施!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已經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長 陳寶生2020年12月23日第一條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範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 1月1日起,邢臺全面實施!
    1日起全面實施! 自明年1月也就是下月1號起,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的個人大額存單、定期存款等產品,計息方式由靠檔計息調整為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 個人所得稅扣繳新變化 明年1月1日起,
  • 遼寧:新辦納稅人增值稅專票電子化明年1月21日起實施
    新華網瀋陽12月25日電(趙健彤)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決定在前期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其中,遼寧新辦納稅人專票電子化實施時間為明年1月21日,受票方範圍為全國。
  • 《甘肅省水汙染防治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標題:《甘肅省水汙染防治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排汙口最高面臨百萬元罰單  《甘肅省水汙染防治條例》已由省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12月3日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明年3月1日起實施
    女職工重度痛經給予一兩天休息《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明年3月1日起實施《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已在2020年12月2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標題:《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明年1月起施行本報訊(記者張曉娜) 近日,司法部公布《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審查核查、審核認定、證書頒發等內容。據悉,《管理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共5章28條,包括總則,申請受理和審查、核查,審核認定和證書頒發,服務和管理以及附則。《管理辦法》根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實行三級司法行政機關分級審核的方式,明確了三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職責。
  • 4月1日起,正式實施!
    符合階段性減徵職工醫療保險費的單位,在減徵期內繼續享受階段性減徵政策,即2020年6月前,企業單位繳納部分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實行減半徵收,總的徵繳比例為7%。 今年3月31日前實施的生育保險費補繳仍按生育保險險種單列處理,4月1日起在職工基本醫保中合併處理。
  • 明年1月1日起辦理離婚將設冷靜期
    【明年1月1日起辦理離婚將設冷靜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後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