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據信用中國(北京)網站消息,日前,北京樂家優鮮超市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家優鮮)因失信被罰。
該網站披露,對樂家優鮮處罰事由為當事人經營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對樂家優鮮處以: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0元;2、並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行政處罰。
信用中國(北京)網站截圖
中國質量新聞網查詢發現,該公司此前曾多次因違法違規被多部門處罰,僅2020年就有3次。
京東市監食罰﹝2020﹞240002號顯示,處罰日期:2020年6月30日;處罰事由/違法行為類型:北京樂家優鮮超市連鎖有限公司無法提供進貨查驗記錄製度,且未記錄規格、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等內容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內容:警告;處罰單位: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京東城管罰字﹝2020﹞010128號顯示,處罰日期:2020年6月20日;處罰事由/違法行為類型:經查,2020年6月1日10時30分,執法人員在北京市東城區左安門內大街89號檢查時發現,北京樂家優鮮超市連鎖有限公司作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在其所經營的超市內未對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進行分類,導致生活垃圾未能分類收集,超市內產生的生活垃圾在未經分類處理的情況下集中堆放在超市外的路邊三輪車上,現場已拍照錄像取證。處罰結果/內容:罰款3000元。處罰單位:北京市東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此外,2016年至2018年,該公司也曾因群眾舉報查實等被相關部門處罰。
天眼查網站截圖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樂家優鮮超市連鎖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7月16日,註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趙有華。經營範圍包括銷售日用品、針紡織品、文化用品、服裝、新鮮蔬菜、新鮮水果;零售五金交電;打字;複印;零售捲菸、雪茄菸(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1日);銷售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