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鎮江一幼兒園被指虐童幼兒託護行業該如何規範?)
新華社南京11月24日電 近日,江蘇鎮江市潤州區南山景園幼兒園一名女童被一名女教師多次推搡的視頻廣泛流傳,「中國網事」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涉事老師被指多次推搡幼兒 已被解聘接受調查
自11月22日起,兩段均長約1分30秒的視頻在江蘇鎮江各大論壇流傳。其中一段視頻顯示,在一個疑似幼兒園的教室內,一名女童被一名女教師多次推搡,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據潤州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涉事幼兒園為南山景園幼兒園,位於鎮江市團山路體育會展中心北側,是南山景園小區的配套幼兒園。涉事女教師俞某,2015年參加工作,2016年考入潤州教育系統,進入南山景園幼兒園工作,持有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但沒有正式編制,屬於合同工。
24日下午,潤州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稱,涉事女老師已被解聘,接受警方進一步調查處理。該園園長已被停職檢查,接受組織調查。他們將與家長保持真誠溝通、交換意見、積極處置。同時將立刻對全區幼兒園辦園行為進行專項督查,引以為戒,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切實規範辦園行為。
兒童安全屢成熱點 幼兒託護體系問題重重
幼兒園、託兒所兒童安全問題密集出現在公眾視野中,暴露出幼兒託護體系的諸多問題。
專家表示,兒童安全問題頻繁出現,為幼兒託護的監督敲響了警鐘。0至6歲的兒童因為語言表達能力欠缺,對虐待行為缺乏意識,經常不清楚自己是否被虐待,即使知道表達,言語往往含混不清、指向不明,無法為虐童行為的調查提供證據。
除此之外,「虐童」事件一再發生,也引發了社會對幼兒託護教育從業者的擔憂。有些幼兒園和託兒所將嬰幼兒看護委託給第三方機構,出於經濟利益考量,第三方機構可能會低薪酬、低成本招聘從業人員。教育機構招聘流程不合規、招聘門檻較低、從業資質審核不嚴格等因素,都可能導致嬰幼兒託護從業者缺乏專業託護技能,讓責任心不足、品行不端的應聘者「混入」嬰幼兒託護行業,導致虐童等違規行為發生。
如今幼兒園供需矛盾突出,在入園難、入園貴的困境下,嬰幼兒託護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家長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加強教育、監管和督查,是解決問題的最直接、最基本的途徑。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業進表示,學前幼兒看護和教育、老年人看護、精神病人照料等行業有一定特殊性,即被服務者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全程的監管和隨時的督查都是必要的,這不難實現。」劉業進說,「同時,也應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查和教育。」
明確立法,加大懲處力度治理幼託亂象
一些家長反映,有的涉事幼兒園是公辦幼兒園,都配備了安全和監控設施,但孩子安全依然無法保障,究竟怎樣才能保護我們的孩子呢?
不少家長表示,幼兒園、託兒所虐童事件頻發,對孩子和家長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創傷。除了安裝監控、加強監管外,希望通過更加嚴格的法律懲處,規避類似事件發生。
這樣的觀點也得到了部分專家的認可。劉業進說,法律的作用除了懲罰違法行為,還要對行業有警示作用。「學前幼兒教育一旦出現虐童事件,必須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吊銷舉辦者的執業許可,終身禁入,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簡單道歉了事。」
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劉璞說,虐童問題的核心是法律對體罰幼兒行為處罰較輕。「我國教育法規定禁止教師對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但是違反規定後的處罰只有兩種情形。對於情節輕微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開除等處理;如果對幼兒造成了輕傷害,可以按照治安處罰法進行行政處罰。對情節嚴重的,按照刑法以虐待罪處罰,但通常情況下,教師對學生的體罰,很難構成虐待罪。」
「要想制止或者糾正這種不良現象,最核心的問題應當是國家通過立法或司法解釋的形式,加大對幼兒體罰行為的處罰。」劉璞說,應當積極發揮法律的指引作用,對現有的幼兒教師加強法治教育,讓他們知道這樣做會帶來什麼法律後果。(採寫記者:秦華江、孫琪、魯暢、盧國強)
(原標題:江蘇鎮江一幼兒園被指虐童 幼兒託護行業該如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