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真實性有待考證,但網友紛紛表示:
「我睜大了眼睛看了好幾遍,生怕我看錯了一個零,結果看了三遍,確認了後面好多個零。」
「這家企業太厲害了!」
「我的口水流出來了,它就是我下一個跳槽的目標!」
「我要想法設法考個註冊安全工程師,即使去不了這家公司,也許有其他類似公司要我。」
「看過有重視註冊安全工程師的,但是就是沒有想到,還有這樣重視註冊安全工程師而值得尊敬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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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信息顯示:新發藥業有限公司多年來依託科技進步、人才優勢實現了快速、穩健、持續、健康發展。新發商標榮獲山東省著名商標,同時被農業部評為全國鄉鎮企業創名牌重點企業;是科技部認定的國家級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山東省飼料企業五十強單位,山東省中小企業生產力促進獎單位;是山東省製造業信息化示範企業,山東省消費者滿意單位,山東省飼料工業協會會員單位;是東營市「國際化經營先進企業」「質量管理先進企業」「優秀科技企業」「文明誠信民營企業」「優秀民營企業」,2020年7月,被評為2020年山東省技術創新示範企業。
新發藥業有限公司視質量為企業的生命, 先後通過了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22000國際管理體系認證,並通過了歐盟組織的飼料添加劑及預混料FAMI-QS管理體系認證、農業部獸藥GMP認證,以及Kosher、Halal、BRC、RQA等國際管理體系認證.
新發藥業有限公司是民營企業,註冊資金5100萬元,也應該不算是規模很大的化工公司,類似性質和規模公司無數,但是這樣待見、青睞和重視註冊工程師的,真的是鳳毛麟角,獨此一家。
一個中等規模的化工企業,如此待見、青睞和重視註冊安全工程師,說明了什麼問題?至少說明企業負責人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懂得安全管理上的投入產出比,是極其睿智的。當然可以想像,現有的註冊安全工程師在這樣的企業工作,不僅能預防事故、管控風險,而且還收益可觀,最重要的是能不斷的進步成長,最終實現他們的職業目標乃至人生理想。
1.2021年《安全生產法》修正案:
企業不配備註安師,將被罰款5萬!
《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草案:
1、將第九十四條第一項修改為:「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無註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
2、將第九十四條第六項修改為「未按照規定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處置方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生產單位出現以上行為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這意味著註冊安全工程師將迎來職業高峰期,未來將需要大量註冊安全工程師!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2020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必須具有化工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一定實踐經驗,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至少要具備中級及以上化工專業技術職稱或化工安全類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3.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
國務院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中明確: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註冊安全工程師;
4.多省陸續發文
目前北京市、吉林省、浙江省等多個省市連續發文,要求相關行業註冊安全工程師配備率達到100%。
5.擔任安全總監的前提是注安
目前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湖北省、深圳市、江蘇省等地區省份推行安全總監製,安全總監的任制要求必須是註冊安全工程師。
全面排查:危化企業必須按規定配備註安師
北京市、吉林省、浙江省等多個省市連續發文,要求相關行業註冊安全工程師配備率達到100%。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開出了一張罰單,罰款10000元!原因是:未按照規定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
詳情如下 ↓↓↓
這是首次因企業未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而處罰的案例,這意味著要求相關行業註冊安全工程師配備率達到100%不是紙上談兵。不配備就等著處罰!企業對註冊安全工程師的需求將會持續增加。
早在2019年,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通報肇慶市居都邦化學工業有限公司D倉庫(甲類倉庫)火災事故,指出涉事企業未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
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中央駐粵及省屬有關企業集團:
2019年8月31日5時35分許,位於肇慶市高新區的肇慶市居都邦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居都邦公司」)D倉庫(甲類倉庫)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500平方米,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火勢持續近4小時,社會影響惡劣。經初步調查判斷,庫存大量的苯乙烯,在倉庫沒有採取有效控溫措施、阻聚劑失效的情況下,發生自聚放熱,引發火災。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事故暴露出居都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存在諸多突出問題:居都邦公司法人代表為企業總經理(實際控制人),但與《安全生產許可證》載明的主要負責人不一致,2019年至今僅主持召開2次安全生產會議,主要負責人責任懸空、履職嚴重缺位。企業安全管理架構極不完善,未覆蓋全員全崗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水平低,僅有的4名安全管理人員均不具備化工化學背景,也未按規定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企業安全風險意識薄弱,從總經理到安全管理人員到一線倉庫管理員,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苯乙烯安全風險不了解、不熟悉,不清楚苯乙烯需要控溫儲存、容易自聚放熱等危險特性。企業現場管理極其混亂,槽車運輸苯乙烯到廠後自行分裝到塑料大桶(1噸/桶),在沒有控溫措施的甲類倉庫超量堆垛存放,使用塑料大桶盛裝苯乙烯在包裝物材質、容量、儲存條件等均嚴重違反《工業用苯乙烯》(GB/T3915-2011)標準規定。生產車間內大量存放原料及產品,倉庫超量儲存問題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