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眼睛酸疼的不行,去藥店買眼藥水的時候,順便問了醫生總是掉頭髮的情況,女醫生沒有抬頭看我,一邊低頭給我拿藥,一邊問,是不是總熬夜,我嗯了一聲,有些心虛。
「你再熬夜就不是掉頭髮了,會成禿子。」
她兇巴巴的甩給我最後一句話,就去櫃檯結帳了,剩下被噎在原地的我,半天才拎著東西出門,零下幾度的夜晚,道路兩邊還堆著前兩天沒化的積雪,天上忽明忽現幾顆星星,賣年貨的小販們也打道回家了。
我把脖子縮進大紅圍脖裡,帽子遮到眉毛,只露出兩隻仍然在酸疼的眼睛,踩著地上的雪水往家走,突然想起很久以前有人問我,你為什麼總是熬夜呢?你喜歡的人又不會跟你說晚安。
是啊,可我在等他和我說晚安,等他跟所有人說完晚安之後,說不定會想起我,然後禮貌象徵性的和我說句晚安,誰還沒有那樣搖尾乞憐的喜歡一個人,恨不能把自己所有的熱情都給他,後來我漸漸習慣晚睡,只是不再等你和我說晚安了,我在等什麼,連我自己都不知道了。
去年夏天我跟沈凌一起擼過很多次串,在臺東的大排檔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我覺得我榮升胖風就是託她的福,某次我約她去五四廣場喝酒聽歌,她問我,你不知道喝酒傷身嗎,怎麼還喝?我看著她,你不知道他已經走了嗎,怎麼還愛?然後我們相互對視,哈哈大笑,誰也沒再說什麼。
「你不知道喝酒傷身嗎,怎麼還喝?」「你不知道他已經走了嗎,怎麼還愛?」看來,不喝酒、不熬夜、不愛你是三件同樣令我為難的事,我連自己的睡眠都把握不好,怎麼能把握住你,我連手裡的酒都放不下又怎麼能放下你,沈凌總跟我說,其實酒一點都不好喝,只不過是有的人拿它當作感情的寄託,真以為一醉解千愁呢,在酒精的刺激下,短暫的麻痺神經,第二天起來還是像孫子一樣的喜歡他。
沈凌喜歡一個男生,大概全世界都知道,她不可救藥的死心塌地的鑽牛角尖一樣的喜歡他,跟我聊天三句話不離那個男生,跟我出來喝酒,眼睛都死死地盯著微信,如果是那個男生回的消息,哪怕只有一個表情她都笑出聲,如果不是那個男生回的消息,她就像蔫了的哈士奇一樣不說話。
在街邊看到男生喜歡吃的章魚小丸子一定要帶一份,唱K的時候點的都是周杰倫的歌,我問她啥時候迷上得周董,她說,我不喜歡,他喜歡。有一次神差鬼使的剪了個西瓜頭回來,我問她抽哪門子風,她說那個男生無意中說起喜歡短頭髮的女生。後來,沈凌的髮型變了,穿衣風格變了,開始吃辣椒了,開始喜歡周杰倫了,開始看火影了,都是為了那個男生。
那個男生就這樣忽遠忽近的住在她心裡,偶爾會說其實我挺喜歡你的,或者說其實你是我喜歡的類型,也會夜夜說晚安,也會送她回家給她披上外套,就是不說在一起。他接受著沈凌對他所有的好,卻從來不給這份喜歡一個確定的答案。
「你為他變了這麼多,他喜歡你了嗎?」
「哪怕有萬分之一讓他喜歡上我的機會,我都要試一試。」
後來,男生跟另一個女生在一起了,那個女生長髮及腰,不喜歡吃章魚小丸子,喜歡聽陳奕迅,喜歡宮崎駿,無論從那個方面,她都不是那個男生喜歡的類型。
沈凌說,我知道了,他不是不喜歡長發,只是不喜歡我,他說的挺喜歡我就是更喜歡別人,他說的我是他喜歡的類型就是不想和我在一起,他擺出的所有門檻和條件,都是對我一個人,只是我不明白,不喜歡為什麼不拒絕?
有次我們倆去逛街,有抽獎活動,免費送一盒抽紙,我說別要了,又用不著,她說免費的啊,不要白不要。於是我恍然大悟,就是這個道理啊,因為你對他的好是免費的,雖然不喜歡也用不到,但是不要白不要,他也不吃虧。
在這一場曠世奇戀裡,吃虧的只有你一個人,動心的只有你一個人,傷心的只有你一個人,放不下的也只有你一個人,自始至終這場遊戲裡只有你一個人在認真,而他只不過默契的配合,必要時瀟灑的抽身,他只是路過了一陣子,你偏偏要懷念一輩子。
這次回家之前我又去找沈凌喝酒,她已經有了男朋友,頭髮也重新長長了,依舊眉開眼笑的跟我吵嘴互黑開玩笑,時不時的撒狗糧,說男朋友每天都要跟她視頻通話還要帶她回家見媽媽,說他記得自己最愛吃的零食和喜歡的歌手,她變得越來越開心,一點都不像去年夏天那個悶悶不樂的女生了。
我問她,那個男生呢?
她咧嘴一笑,早拉黑不聯繫了。
我說,不是愛到天崩地裂不鬆手嗎?
她說,我也以為他很難忘,但就是忘了。
小四的話是真理,那些你以為念念不忘的人就在你念念不忘的時間裡,被你遺忘了。等你發覺的時候,甚至記不起是在哪一天,哪一個小時,哪一分鐘,哪一秒,那個人就從你心裡徹底刪除了,大概就是,失望積攢的多了,自然就會離開吧。
一開始我以為愛是加法,如果你只走一步,那我就走完剩下的九十九步,但後來我才知道,愛是乘法,一方為零,結果是零。所以你也別來問我,為什麼不喜歡了?因為我發現我做不到不求回報,如果你不能給我回應,那我就把你忘了。
你也別以為你有多難忘,下次有人愛你的時候,別再裝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