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區日前發布《關於對承租市場主體和居民個人房屋沒有享受的租金減免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租金補貼的申報流程》的文件。本周開始,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開始申報租房補貼了。
一、免收和補貼範圍2020年2月1日 至4月30日,對承租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經營用房(場地)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租金;對承租市場主體和居民個人房屋沒有享受到租金減免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租金補貼。
二、免收和補貼標準
(一)對承租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經營用房(場地)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3 個月租金。
(二)對承租市場主體和居民個人房屋(非住房)沒有享受到減免租金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租金補貼,按照房租和租住房屋的面積計算,房租每月每平方米低於40元的據實予以補貼,超過40元的每平方米補貼40元,每戶每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 元,連續補貼3個月。
三、辦理程序
(一)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經營用房(場地)免收租金工作由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向所在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集體經濟組織召開「 三重一大」會議,審核匯總後報各鎮(街、區)審核批准後,籤訂減免協議。具體減免由各鎮(街、區)按照程序具體實施,減免完成後所有相關資料報區財政局備案。
(二)對承租市場主體和居民個人房屋(非住房)沒有享受到租金減免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租金補貼工作辦理程序如下:
1、申請受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承租市場主體和居民個人房屋(非住房)沒有享受到租金減免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向租賃房屋所在社區(村)申請,填寫《襄州區疫情期間租金補貼申請表》(見附件,該表格需提供紙質版原件),提供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租房合同、發票(或繳納房租的相關證明信息)、銀行帳戶信息等有效證明資料。同一租賃房屋只能申領一次補貼,不得重複申報。此項工作於10月17日前完成。
2、審核上報。社區(村)對申請人提供的有效證明資料進行審核,重點對資料真實性、是否存在轉租、是否重複申報、是否存在面積不實等方面進行審核,各鎮(街、區)政府統籌單位、社區(村)工作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對申請情況逐戶實地核查,並由核查人在核查結果上簽字確認。對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各社區(村)要將補貼對象(承租方)、出租方、經營地點、補貼金額等相關信息在社區(村)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社區(村)將蓋章的申請表及匯總資料上報鎮(街、區),各鎮(街、區)要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受理投訴舉報事宜,並將覆審確認的《襄州區疫情期間租金補貼申請表》和社區(村)匯總表加蓋公章後上報區財政局。此項工作於10月25日前完成。
3、補貼發放。區財政局對各鎮(街、區)上報的《襄州區疫情期間租金補貼申請表》和社區(村)匯總表審核匯總後,向區政府提出資金使用申請,並按照批覆意見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各鎮(街、區)財政所,由各鎮(街、區)財政所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至補貼對象銀行帳戶。此項工作於11月15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區)政府是免收租金和發放租金補貼政策落實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抓好落實。各有關部門和組織要密切配合,加強協調,共同做好免收租金和發放租金補貼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傳。各鎮( 街、區)要向社會公布免收租金和發放租金補貼的具體政策,明確申報要求和渠道,提高辦事效率,優化便民服務。
(三)嚴格審批流程。租金減免和補貼發放工作涉及人員廣、補貼資金量大、工作任務重。各鎮( 街、區)要規範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各個環節要求,嚴格把關,既要讓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時享受到政策,又要堅決維護政策實施的嚴肅性,確保政策落實無偏差。
(四)嚴格監督檢查。各鎮(街、區)要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虛報冒領的要依法予以追回,納入社會信用記錄並向社會公布;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工作懈怠的部門、組織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區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鎮(街、區)執行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全媒體記者:龔小燕
編輯:楊振華 | 校對:尹夢媛
責編:姚城 | 審核:周嘉賓 曾雄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