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站內容違規 總編或將被約談
4月28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正式出臺《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簡稱約談十條)。今後,若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出現內容管理和網絡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等九種情形,主要負責人或總編輯將被約談。
據介紹,國家網信辦和地方網信辦建立網際網路信息新聞服務單位約談制度。國家網信辦和地方網信辦將在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發生嚴重違法違規情形時,約見其相關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指出問題、責令整改糾正。
據悉,為了防止約談被濫用,國家網信辦、地方網信辦在實施約談前,應提前告知約談事由,並約定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等。在國家網信辦和地方網信辦實施約談時,應當由兩名以上的執法人員參加,主動出示證件,並記錄約談情況。
【9種情形約談總編】
●未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於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的投訴、舉報情節嚴重的
●通過採編、發布、轉載、刪除新聞信息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違反網際網路用戶帳號名稱註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
●未及時處置違法信息情節嚴重的
●未及時落實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
●內容管理和網絡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
●網站日常考核中問題突出的
●年檢中問題突出的
●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談的情形 (記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