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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21日-22日,考場有哪些規則需要遵守?
一、自考試開始前30分鐘起,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時所使用的身份證件一致)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並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須在計算機上作答,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可攜帶的用品只限於鉛筆。
三、每科目開始5分鐘後,遲到的應試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各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對於同時報考《經濟基礎知識》科目和《專業知識與實務》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實行合併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可提前交卷、離場。
四、應試人員須按照考試系統提示的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不得關閉電源或作出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
五、應試人員應按照考試系統的提示登錄系統,須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並點擊「我已閱讀」按鈕。考試開始後,考試系統將自動進行計時,應試人員作答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顯示的結果為準。
六、應試人員須在考場內保持安靜;獨立進行作答,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遇到無法登錄、系統故障等異常情況時可舉手詢問,不得自行處置。因不可抗力或難以提前防範的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補考。
七、應試人員應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八、應試人員交卷後,須確認界面提示「交捲成功」,方可離開考場;若界面提示「交卷失敗」,須及時聯繫監考人員。
九、應試人員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後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十、考試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